- 单位一直不给签合同,辞职私自拿单位的公章盖工作证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离职证明一定要写离职原因
- 离职证明丢了,原公司有义务给我补办吗?不给我办合不合法呢
- 主动辞职单位不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 员工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单位一直不给签合同,辞职私自拿单位的公章盖工作证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私自拿单位公章盖工作证明肯定是不对的,
但是也不会到违法行为,
毕竟你们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也有义务为你开工作证明。
但是单位一直不与你签合同是违法的,
你可以找劳动仲裁去主张你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离职证明一定要写离职原因
离职证明并不需要必须写明离职原因。离职证明主要是用于证明员工的工作经历和离职状态,它可以帮助员工在寻找新的工作时提供证明,并不涉及员工的具体离职原因。
然而,一些公司可能会在离职证明上注明离职原因,这主要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公司在离职证明上写明了离职原因,那么这个原因应该是客观的,不能带有主观评价或诋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职原因涉及到公司或员工的权益,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在离职证明上写明。例如,如果员工因为犯错被解雇,公司可以在离职证明上注明该员工被解雇的原因,但必须确保这个注明是客观真实的。
总之,离职证明不一定要写明离职原因,但如果公司选择注明离职原因,必须确保注明的原因是客观真实的。
离职证明并不一定需要写明离职原因。这通常取决于雇主的要求和政策。有些公司可能要求员工在离职证明中陈述离职原因,以便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流失情况和公司运营状况。但是,其他公司可能不会要求列出离职原因,而只是确认员工离职时间和职位。无论如何,离职证明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员工在该公司工作过,并赞扬其个人表现和职业素质。
离职证明丢了,原公司有义务给我补办吗?不给我办合不合法呢
如果是企业惯常行为,那么行业内HR可能是知道他们不给开离职证明,或者在以后的日子里发现是不给开的,而且作假本身是很不好的行为
所以建议:
1、说明原单位是不给开离职证明的
2、提供个人说明(如下文)
关于个人劳动关系的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 ,因 (A、离职证明遗失不可补;B、原单位未提供离职证明;C、其他 )无法提供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人特此声明:在本人入职 ( 年 月 日)前已与其它单位解除一切劳动关系,且不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如与其它单位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上述入职单位无关。
声明人:
年 月 日
主动辞职单位不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主动辞职,单位不开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我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你是主动辞职的,那么实际上单位不给你开失业保险的证明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本身你就是主动辞职的,所以说你是享受不到失业金的待遇,他不给你开失业保险的证明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你自己去申请办理失业金也无法来申请办理的到因为需要企业单位来申报之后,你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
有些员工失业金是可以领取的,那是因为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果说你不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能够放弃失业金的领取,同时你在这个单位所缴纳的失业金的年限也无法累积到下一个单位去,所以说这个失业金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正常领取的。
只能够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当然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那种条件的,因为你是自己主动申请离职,所以说企业单位也不给你去申报失业金的待遇,而且企业单位失业金的这个比例申报的太多,他无法获得文档补贴的待遇,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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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失业保险累计到下次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一起计算,要非本人意愿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能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单位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你只需要单位为你办理退工手续,给你退工单即可。你还应该有劳动手册,上面也记录你的工作经历,在职时由单位保管,不在职时由个人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