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离职证明才能申请失业保险
开离职证明,是领取不了失业金的,这个需要公司办理,公司在退保的时候注明是辞退。没用公司办理,自己是领不到的。因为失业金是必须公司办理。缴满1年失业保险,才能领1个月失业金,如果没缴满1年,那是没有失业金的。
想要拿到失业保险,首先你得有原来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声明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因为个人能力以及个人原因,之前领过失业保险,是走原公司签的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接下来就是带着相关材料去社保局办理保险了,很方便的
离职证明需要表明员工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可以是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辞退员工,劳动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等都是满足条件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要领失业保险必续不是你本人意愿离职,是公司辞退你才可以,所以要公司给你开证明才可以,但这种是违反劳动法的,公司一般不愿意开。像我们厂想裁员,老板又不愿赔偿,有的员工主动去辞职,厂里就很爽快的给开了证明,互赢嘛
这个东西呢看你所在工作地点,不能一概而论。
1.失业保险必须交够一定时间(地区不一样可能规定不一样),有六个月的有一年以上的。
2.辞职之后,去当地社保局失业中心问一下,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提供过去就可以领,一般都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只有公司辞退的才可以领失业保险。
自已辞职的一般没有。
3.你不能再缴社会保险,需要你社保的停保证明。
上述几点希望能帮到你。欢迎评论+关注
有离职证明可以拿失业金吗
不能领取,因为离职后: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1、开离职证明,是领取不了失业金的, 这个需要公司办理,公司在退保的时候注明是辞退。 没有公司办理,自己是领不到的。 因为失业金是必须公司办理。 缴满1年失业保险,才能领1个月失业金, 如果没缴满1年,那是没有失业金的。
2、离职证明,各公司都有自己的范本。享受失业金的,一般是公益性岗位,或者公司在离职证明中注明:劳动者可以享受失业金的
如果仅仅只有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
仅有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还必须具备:办理离职时,注意去公司人事部领取失业保险表格;按要求填写好所有内容,尽量详细;填完后到公司有关部门盖公司行政章;盖章后,在这张表格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手续;我们的失业保险金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到达你的账户。
申请失业金需要上传离职证明吗
不需要
失业金待遇的领取都是不需要离职证明的,那么离职证明的主要作用就是能够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对于你寻找下一份工作单位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这是你的工作经验。
电子离职证明能取失业金吗
不要,目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非本省户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需提供如下材料即可: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本人《居民户口簿》;
4.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5.本人银行账户资料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该如何领取失业金
没有离职证明领取不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条件如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扩展资料:用人单位有义务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