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公司不批,说执意要请假就让我去办离职手续。怎么处理
1.如果你是有重大私事需要紧急处理的,(有朋友来招呼下,陪个女朋友2天什么的就忽略吧),基本上公司是允许请假的(除非你是什么重大机密公司什么的,就另说了)2.如果你的请假事由正当而紧急公司还不批准的,我个人认为你的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存在问题了3.如果你真的被不正当理由开除了,而对方没有赔偿或补偿你应获工资和奖金的,你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该公司上过班(合同,工资条,同事证明等),然后向当地的劳动局或仲裁委员会等申诉
离职报销不给发怎么办
劳动者应当保留好报销期间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首先需要确认离职报销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以及提交报销的时间节点。如果符合规定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但公司仍未给予报销款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公司财务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原因,尽量协商解决。
2.如果公司仍未给予报销款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3.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建议将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