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公司名字不是我的怎么办,公司以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口头辞退我,并拒绝办理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有何依据

admin272024-02-13 17:09:59
  1. 员工在岗时,部门有调整,离职证明上的部门岗位是填签订合同时的部门岗位,还是以离职时具体的部门岗位为准?你怎么看
  2. 公司以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口头辞退我,并拒绝办理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有何依据

员工在岗时,部门有调整,离职证明上的部门岗位是填签订合同时的部门岗位,还是以离职时具体的部门岗位为准?你怎么看

您好,应当以离职时具体的部门岗位为准。单位开具的任何证明,大原则都是以当下的实际情况为准。

离职证明公司名字不是我的怎么办,公司以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口头辞退我,并拒绝办理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有何依据

此外,劳动合同上的岗位和部门如果发生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劳动者就变更事项签订相关的协议。因此,如果操作合规,是不存在离职证明上的部门岗位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情况的。

何南回答

你好

如果员工离职开离职证明,肯定是开最后的职位,这不用讨论。

离职证明其实跟劳动合同作用不同,法律意义也不同。

比如一个人刚入职,其劳动合同肯定是协商好的岗位,这时候劳动合同是双方相互约束的法律依据,其作用是对内的。

一段时间后,因为表现良好升职或者调职,这时候公司一般会有任命文件或者调职文件,可替代劳动合同协议补充。

再过一段时间离职,此时离职的职位便是离职证明要载明的职位,无论从劳动合同时间连续性上或者从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都是应该的。此时离职证明的作用是对外的。

如果你在其他大型公司应聘上了管理岗位,公司一般会做背调,你的材料是真实的自然不怕背调中的真实性调查。

这里有个特例,比如说你入职是经理,干了一年变主管了或员工了,这时候往往纠结于离职证明开哪个职位好,此时如果你离职的单位同意,也不妨按照劳动合同载明的职位开,但这是权宜之计,不提倡。

从现实操作中,单位格式化的离职证明永远是冷冰冰的。如果你单位企业文化做得好,则离职证明会更人性化,如果你和原单位关系还不错,一般离职证明开具都会做适当美化,特别是上级评语这一栏,一般不会只是个冷冰冰的签字而是对你离职前一个简单的评价,这对你入职下一个单位用处很大。

我是何南,祝你成功。

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的,因此HR在开离职证明时基本都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签署的岗位为准。

在工作中调岗调薪理应变更劳动合同或增加附属协议说明,但是实际操作时一般都不会这么走流程,绝大多数调岗以和员工口头确认,公司公告会邮件的方式公布。

如果去下家单位想证明你的经历,可以自己在简历中对调岗的具体时间进行描述,如果有相关项目可在项目经验中描述。用工单位在面试你时,会以你的实际能力为参考,而不是以某个证明上的岗位为定论,你的经验描述,技能展现,会辅助你证明这一点,否则就不会有面试这道工序存在了。

离职证明上部门岗位写签订合同时的部门岗位或者离职时的实际部门岗位其实都是可以的。因为员工在工作期间是可以调岗的,只要员工没有异议即可。员工调岗并签署了相应的材料,可以视作是劳动合同中的补充材料,所以单位不用太纠结。

离职证明中的岗位主要影响的对象是员工,因为员工会用离职证明入职下家公司,一般情况下下家公司都是希望员工在上一份工作中的岗位和现在是匹配的。所以本着“好聚好散”的理念,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为该员工提供一定方便。但是这边也特别需要注意一点,离职证明上如果有与收入相关的部分应该谨慎填写,避免牵扯到不必要的劳动仲裁。

公司以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口头辞退我,并拒绝办理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有何依据

我个人认为公司不办理离职证明既不合法又不近人情,职工辞职,离职,单位应该办理离职证明,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失业后可以凭离职证明申请失业金,没有离职证明是没有办法办理的失业补助金,那么劳动者就享受不了国家给予失业职工的观怀。公司以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任意开除职工的决定也是违反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工作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被公司开除应给职工赔偿,职工在公司干满一年或者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算,每一年应得到一个月工资赔偿。劳动者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无理由开除职工应双倍赔偿工资。我前单位同事被公司开除,前同事找到近一年的工资条去劳动局寻求帮助,结果获得双倍平均工资的赔偿。[赞]

当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你描述的被公司口头开除并且不给办离职手续,公司的决定是错误的。你应该收集好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有利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双倍赔偿有可能会实现。有空多研究一下劳动法条款,我想应该帮助得到你。

劳动法是保护你权益的依据,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企业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有以下几条:

1、企业口头提出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以书面形式为准。

2、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是违法的,包括离职证明、保险退档等。

3、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要有凭有据,且是员工签字确认的,否则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辞退经济补偿。

解释:双倍工资是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只是违法解除合同,企业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

首先你没有说为什么不服从安排?其次,一般公司以这个理由口头辞退都是不是正规程序,公司担任出了离职证明后你马上申请仲裁,当然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说公司口头辞退!至于补偿金这些你可以主张,看双方协商!

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公司辞退的你,而不是你自行离职。到底是谁解除的劳动关系,这是能否得到双倍赔偿的前提。

其次,在公司未出具解除通知之前,请继续上班打卡,实践中,不乏公司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解除。

最后,如何证明是公司主动解除的你,之前办理过一个劳动争议案,公司口头辞退,后面员工继续上班,但公司有门禁,已无法进入公司。

后续,员工报警留证,公司涉及到工资未结清以及社保缴纳的情况,员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并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将社保转出,因要续交社保。公司不同意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但为员工办理了退工证明。最后仲裁委认定是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支持了双倍赔偿的请求。

凡是口头说的无凭无据,只有白纸黑字通知到对方才是有效的;所以公司口头辞退你显然是无效的,你可以不接受继续上班,如果非要你离职,公司需要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金,并且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证明才可以,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辞退你的原因

你可定要弄清楚公司要辞退你的原因,不服从领导安排只是一个借口,但是说白了就是公司某领导看你不顺眼想要你走人,但是公司的理由不正当。

如果想要你立马走人,直接辞退,除非你违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者你的绩效考核结果连续连个月不合格,公司有权利直接辞退你;但是只是说你不服从领导安排太牵强,而且没有书面证明你给公司造成了多严重的后果可以直接辞退你。

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你,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或者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才可以。

你提出的双倍赔偿是不合理的。

双倍赔偿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才有效的。

公司拒绝办理离职证明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公司有义务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你应当如何维权

六号你在该公司出勤的证据、发工资的记录以及所有能够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如果公司不付补偿金或者直接让你走人,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通过题主的描述,感觉你公司应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地方很多,存在很多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的漏洞。比如:有无缴纳社保、上班时间是否正规、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法定节假日、有无加班费等等。你都可以搜集一下,并且将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并搜集好,义正言辞的告诉公司,如果你直接辞退我你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或者留好证据直接劳动仲裁,一般公司赢得几率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