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愿离职一家工作了十年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离职证明

admin302024-02-11 23:00:10
  1. 如果自愿离职一家工作了十年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自愿离职一家工作了十年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只要公司有问题,那当然可以啦。作为HR我的建议是先不要着急辞职,我来教你如何拿到至少10个月的工资。

如果自愿离职一家工作了十年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离职证明

我先回答你的问题。给你举个例子:假如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年,但是这家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完全可以自愿离职后再去申请2倍赔偿。所以说我们要搞清楚,赔偿是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是否有违反劳动法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有关系的,跟主动离职(含被迫离职)虽然也有关系但不是很大。

可能有很多人潜意识里都认为只有被开除了才能申请赔偿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只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并且侵犯到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都可以申请赔偿。

下面再来说说怎样能拿到至少10个月的工资。我给你几条常见公司违法的情形。

第一:工作了十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如果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次数是不是超过了2次,如果是?那么恭喜你中奖了(赔偿问题可以私信我,比较复杂,这里不做多说,这条希望很大)。

第三:是不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是,那么也可以要求赔偿(这一条希望也很大,因为10年刚好就是一个分界点,只要你超过了10年哪怕零1天都可以要求赔偿)。

第三:有没有买社保(注意有的地方不支持2倍赔偿)?

第四:让公司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记住一定要想方设法的让公司提出来,并保留证据。

第五:工作是不是双休8小时的?有没有少给加班费?(此条只针对加班费)

以上五点都可以主动辞职,在申请赔偿。

第六:也就是最后一点坐等被公司开除,比如:故意迟到(偶尔可以的)、故意顶撞领导、故意犯低级错误(不要给公司造成太大损失)、消极怠工(不能太过分,让领导看着不舒服就行了)等等只要是你主观上认为公司不能开除你的,基本上都能获得2倍赔偿,其实还有一些,但是我不太确定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何,不敢告诉你怕万一最后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就拿不到了。

PS:我不要觉得我太坏,哈哈。

机会是掌握在有准备的人手里的。我从实操的角度和你说说,你自愿离职想要赔偿的机会在哪里。

很多人会说,自愿离职,怎么可以要求赔偿,那是因为他只知道套用理论而已

是的,自己提出离职,怎么可能有补偿呢?那他们只是看到了劳动合同法的这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是劳动合同法,还是人们的日常认知,自动退出的,企业只要将劳动者实际有工作的时间的工资待遇核算给到劳动者即可。

而劳动合同法仅仅是规定这些吗?当然不是,我们往下说。

那么,机会在哪里呢?实际操作中又应该如何操作,才有机会要求赔偿呢?

机会就在劳动合同法的这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有证据表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有的很好证明,比如企业未买社保。但是,有的不好收集,需要我们平时工作去收集,才能作为证据。

其次,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在离职手续中说明离职具体原因或有其他可以证明的条件。这个很关键,因此,在离职报告和离职审批表中,可以载明:企业未缴纳社保,企业未准时足额发放工资等。

最后,暂时不签收离职证明。因为几乎所有公司在离职证明中都会将公司的责任推的干干净净。

【温馨提示】

如果你是内心自愿离职的,建议你不要考虑赔偿金。但,如果你真的是因为“被离职”,那,是可以考虑的。

另外,自愿离职,但又向公司要赔偿,虽然只要符合条件,你可以这么做,但,实际这样,无论是公司,还是其他员工,也无论他们是否懂法,都会对你这个人有偏见,这可能会给以后的职业生涯带来不好的影响或麻烦,所以,慎行!

一般来讲,自愿离职公司是不会给你补偿的,除非这两种情况:

1、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迫使你提出离职,那你就得有充分的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你身处公司关键岗位,掌握很多保密信息,跟公司签订了严格的竞业保密协议,离职后在多少年内不得入职同行企业。如果是这样,离职的时候就得签订一个补偿协议,竞业限制期间按月给予现金补偿,一般是在职期间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自愿离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又确实存在该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具体规定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里要说明一下,劳动者在必须是根据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在离职是提出来,也就是说离职理由是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如果离职时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即使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三十八条的情形,劳动者离职后也不能再以该条款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如果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只是没有足额缴纳的,不属于三十八天第(三)款的情形。

希望解答能够给你有用的参考。


简单来说,主动提出离职时,只有在公司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大概总结了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对号入座,如果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不可以要求赔偿。

(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

其中,(1)-(5)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的情况你可以要求一个月之后到补签日前每个月的双倍工资;(7)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你加班费。

越说越多,接下来又能说道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加班费怎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