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可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没办法去新单位入职应该怎么办
仅代表个人观点。
处理事情要以结果为导向。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有两个:第一,到新公司上班;第二,去旧公司开离职证明。
我们先说开离职证明吧。公司一般有三个部门涉及到盖章:人事部、财务部和总经办。如果是我,我首先会找人事部:一般人是不都不会设卡吧?如果人事部连这个都设卡,我笃定这个公司的氛围不太好;如果跟人事部关系不好,我就会找老板;老板找不到的话,可以试着找本部门的负责人,比如自己的直属上司。如果这几个部门都找过了,没人愿意给你开,我会怀疑是你自己的问题。是不是你掀完桌子后就离开的?老死不相往来?如果真是这样,就比较被动了。这个时候,就不要再想着离职证明了,和新公司谈判吧。
我相信没有一个公司会对离职证明有硬性要求。离职证明的目的是在于:第一,验证你是否真的在该公司工作过;第二,也避免你同时拥有几份工作。如果离职证明实在无法开具,我相信新公司会有应对策略,比如说承诺书。内容大致为“本人承诺已于x月x日与x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存在不实的,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之类的。
毕竟招个人不容易,没有那么多框框架架。除非他们另有目的(比如不太想录取你,找个借口),否则不会把这个卡得太死。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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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
在我国劳动法中,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单位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给离职员工问。我们可以态度特别好的去请求他们去帮忙开具证明,但是并没有必要低声下气或者用讨好的态度去请求他们,因为这是他们必须做的。
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必须给办离职证明是错误认识。
领导或者老同事所说的,必须把工作交接完才能够办离职证明或者说不办离职证明的原因,是因为工作没有交接完,这都是借口,并没有这一条硬性规定。
三、他们实在不给你开,也不要再求他们。直接去举报吧,让政府部门出面帮你打好这个电话。实在不行,上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