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开离职证明,确拿不到失业金怎么办,公司不承认离职证明怎么开

admin332024-01-26 16:50:44
  1. 单位给我开离职证明,确拿不到失业金怎么办
  2. 被公司辞退,公司只给了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不给,如何打官司
  3. 关于离职证明原公司不给盖章的问题,急
  4. 开离职证明必须要提供下家公司名称?这合理吗
  5. 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单位给我开离职证明,确拿不到失业金怎么办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单位给我开离职证明,确拿不到失业金怎么办,公司不承认离职证明怎么开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本人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被公司辞退,公司只给了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不给,如何打官司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只给了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给自己。

若存在其他劳动者纠纷,劳动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关于离职证明原公司不给盖章的问题,急

一个公司怎么只有合同章,那他怎么注册的公司?法人公章肯定是有的,估计他就是不想给盖。

那你跟原公司到底有没有离职呢?离职的话肯定有申请审批一类手续的,你自己说走就走了,新公司当然怕你一是兼职,二是今后也不吭一声就走了。你和原公司说清楚,现在都是自由流动的,如果公司不给你盖章你就申请仲裁,顺便投诉他存在实际用工却不签合同不交保险。这些事情一般都是可以协商好的,希望你尽快妥善的就能解决好,仅供参考。

开离职证明必须要提供下家公司名称?这合理吗

您好。

  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若因此对您造成损害的,您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阿琪在一家规模中等的财富管理公司任职理财经理,去年下半年她准备去另外一家规模更大财富管理公司工作,但因为阿琪即将去的是一家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原公司以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原因不予以出具离职证明,所以新公司没有接收阿琪,让阿琪拿到离职证明之后再来公司入职。

现在,要入职一家正规的公司,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都需要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因为这能确保新员工合法、自由的身份,录用尚未离职的员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很多公司都不敢录用你,所以不要小看这张纸。

1、公司规避雇佣风险

对于即将入职的新公司,让新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离职证明不仅仅是证明新员工确实在某个时间段里在原公司任职,并是以正当的理由离职,同时也证明了新员工已经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确保新员工当前是无纠纷、合法的、可以被自由聘用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了新员工的离职证明,就可以做到规避这样的风险:有可能新员工与原公司还存在经济纠纷,也许新员工隐瞒了曾经的违规行为等等,离职证明就是一种很好风险规避的方法。

2、关系到个人利益

很多人认为离职证明可有可无,觉得离职证明只是走过场,要在公司里立足还是要靠自身的实力。靠实力是没错,不过如果没有离职证明这张纸,你连入职的机会都没有,有不少案例都是因为原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找到新工作。

甚至有员工因为原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而申请劳动仲裁。这也是有法可依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没有向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公司为新员工转移社保的时候也需要离职证明,或者个人在申请失业补偿金时也必须出示离职证明。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看清楚离职证明上的具体内容,如果有负面的还有与原公司好好的沟通。

最后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入职的时候要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也务必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这都是为了合法的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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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修改,我是

@文子枫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答案是肯定的,离职的时候必须开离职证明。

曾经有位前同事离职的时候,被老板刁难无故拖延离职证明。

前同事在离职前就面试好了公司,就等着拿离职证明办理入职手续。

可被那个老板一拖再拖,找劳动仲裁部门也进行了沟通,老板态度良好的敷衍过去,答应一定给提供离职证明。

最后还是一拖再拖才拿到手。

可新公司等不起那个时间,在前同事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前提下,只能另寻他人。

当然,这种不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大部分还都只存在于小公司,绝大部分的公司还算是正规的,离职手续办理的时候就会听过离职证明的。

那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应该怎么填?

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写标准答案,“个人原因”!

假如,你碰到的是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为“被开除”,那么恭喜你,等着拿赔偿金吧!

曾经有一个朋友的老板,为了刁难朋友,让他离职后不好找工作,故意在离职证明上写被开除。

朋友自己对这方面的规则并不清楚,糊里糊涂就拿走了。

等到要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新公司的人事部门以员工被开除为由,希望朋友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因为面试的时候说的并不是自己被开除。

新公司入职不了,朋友无奈查了相关资料。

拿着离职证明直奔老东家的公司,把法规文件以及离职证明甩在了那个老板面前,要么给我修改离职原因,要么给我对应的赔偿金,你自己选吧!

这位老板也是一脸懵,查阅了相关资料后,知道自己干了件蠢事,灰溜溜地帮同事修改了离职证明,同事才得以入职新公司。

所以,在离职的时候,除了要注意是否签订过保密协议,以及离职证明文件,最重要的得看看离职原因写的是啥,别稀里糊涂就拿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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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一定要开离职证明,一定要开,千万别忘记了。

其他方面的我就不和您一一例举了,给您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我目前这分工作入职的时候,和我要离职证明,上一家单位当时离职的时候没给我开,说以后需要的话在找他就行,可是等我联系的时候,推三阻四的。你自己想想,你细品。最主要的是,我现在公司,如果你交了离职证明,第一年就可以享受9天的带薪年假,要是没有的话,就只能入职满一年之后开始慢慢积攒。

9天带薪的年假,你看看你自己一天工资多少钱,9天是多少钱。

而且钱是一方面,还有的公司入职要求里面就很明确必须要有离职证明的。而且劳动法也规定了,离职的时候一定要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所以为了以防万一,都要把这个离职证明开了。

希望回答能帮助住到你。

一定要开。

离职证明的作用:

1、你新单位做背景调查时,它可以证明你无其它未了结的劳动关系;如果你没有该证明,你的新工作可能要“泡汤”。

2、可以凭离职证明转社保或公积金或申请失业金,如果你没有离职证明,社保局是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的;

所以离职证明很重要,一定要开。法律对于离职证明也有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以办理离职证明是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如果你的离职是因为和单位闹的不可开交,单位借此报复你不给你开离职证明的话,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此追究单位的违约责任。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要求单位赔偿你因缺乏离职证明未能就业导致的工资损失。但你对此损失得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存在的经济损失,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有因果关系。

索赔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

2、协商不成,提请仲裁(时效一年);

3、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以上答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