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工伤鉴定要离职证明吗吗

admin352023-12-23 10:03:11
  1. 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
  2. 自己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要不要单位同意盖章
  3. 已经认定为工伤,还未做伤残等级鉴定,是否能辞职,辞职后能不能得到

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伤期间,单位是不能要求员工辞职或者辞退员工的,如果本人填写辞职单之后,按照辞职处理。如果单位此时辞退员工,单位需要除工伤费用以外,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工伤鉴定要离职证明吗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实是工伤复发的,工伤复发的劳动者依然可以享有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伤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等等

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离职,公司的这种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工伤人可以要求公司以书面通知下达给工伤人,之后工伤人可以持公司通知,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诉求,由仲裁委做出合理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期间被公司要求办理职手续。可走法律程序要求公司赔偿,同时可申请法律援助。因公司如果这样做的话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我们劳动者就一定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得到我们因得的一切,不要去做一些触犯法的事情,后悔不及。

自己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要不要单位同意盖章

谢邀。

先不要离职。没做伤残等级鉴定(只要涉及骨折,一般最轻也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会有以下几个影响:

1、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你再去医院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给你报销,单位也不会管,只有你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2、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就没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个钱是在你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后,单位只要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给你这笔钱(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3000元/月,那这21000元钱你就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3、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就不用支付给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2个月 =11214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4、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用支付给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3个月 =16821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因此,你必须抓紧时间,按以下步骤操作:

(1)让单位给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鉴定结论出来后,让单位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这样可以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领了(给你一个存折,钱打到折子里)。

(3)把手头的工伤医疗费让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报销了(拿到报销款的话3-4个月左右)。

(4)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支付给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你去新单位报到。

已经认定为工伤,还未做伤残等级鉴定,是否能辞职,辞职后能不能得到

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进行执行的,所以是可以辞职的。但是员工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是无法进行计算赔偿的,所以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才可以计算赔偿金额。但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辞职,并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