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吗
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
实际上离职证明与补偿、赔偿没有关系,该是员工权益的,不用离职证明,而是工作证明。但是离职证明如果有说明已经结清工资,就会有影响。实际上,即使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因为有优先偿还权,属于一般能够得到补偿。普通执行程序的债权分配中员工工资没有优先受偿权,用人单位倒闭或者关闭时,劳动者的工资享有优先支付权。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无故辞退,又拿不到离职证明怎么办
如果是无故辞退,你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根据你在公司的年限,都是n+1的赔偿标准,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至于你说的不给你开离职证明,那你更可以给劳动监察部打电话诉说你的情况,因为从公司离职后,开离职证明是公司的义务。
如果只是不开离职证明,可以打电话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样来的快。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还涉及到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那么劳动者可以先投诉再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