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现在的公司办理入职需要离职证明怎么办
试用期被辞退,那么就去找原单位去要离职证明。
但是如果说你的试用期的单位比较久比较短,那可能就一个月以内,那你再试一下以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在不在?那样的话对你以后的工作会稍微好一点。
如果你试用期比较短,比如说两个月三个月,那么下一个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点想法,所以说你还是在开你离职的那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如果说你离职证明拿不到,那你保留你的相关证据到你的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基本上你的合理诉求都会拿都会得到。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换工作,离职证明重要吗?离职证明再换到新的单位中办入职手续起什么作用
离职证明还是比较重要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劳动者在新单位入职的时候,都会被要求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主要是因为,新单位要确认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新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避免风险,会要求离职证明。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这个员工确实是单位所需要的人才,可让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居委、劳动保障服务部门出具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