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备注怎么写
离职原因很多都会写个人原因,当然也有实际情况,譬如有的写企业原因。
这就要看你实际情况,如果你是个人原因,因为个人实际情况,主动提出离职,就写个人原因吧。
如果是企业经营不下去了,就写企业原因。
如果因为被开除了,还是写个人原因,到时你求职的时候给面试官适当解释一下即可!
注明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离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写了“个人原因”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如果离职文件中前后矛盾,就不足以证明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这时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职时间一定要写清
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一定要说明拟离职日期。因为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作出即生效。所以,员工什么时候离职,很重要。
写辞职通知或辞职报告,当然通知可能在措辞上有点强势的感觉,避免后续公司卡你,用报告稍微好点。
劳动法有规定,已转正的员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以便用人单位招聘新人或安排其他人来接替工作,30天/3天后不管用人单位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了。
离职原因就写为什么离职,通常如果自己不想在一家单位工作了,那离职之前要及时跟老板沟通,婉转的打听领导的态度,若是同意离职再写离职申请,离职原因就写因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等不想继续在此职位工作,简单写几句就好,但需要态度要诚恳,尽量能体现出自己对领导的尊重
离职证明丢了可以重开吗
只要和原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重新开具一张离职证明的。
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由义务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但是仅仅开具一次即可。如果员工本人将证明丢失,需要重新开具,是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的。因为之后员工是否有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原单位不清楚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