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算辞职,因为想领取失业保险,就必须由单位开的辞退证明,请问辞退证明会不会写入档案,对以后有影响
- 试用期被辞退,现在的公司办理入职需要离职证明怎么办
- 被公司辞退,应该办理离职证明还是辞退证明
- 被公司辞退,还没有办手续,可以开离职证明吗
打算辞职,因为想领取失业保险,就必须由单位开的辞退证明,请问辞退证明会不会写入档案,对以后有影响
没有影响。单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不属于失业人员,辞职证明是要装入人事档案,在重新就业时可以作为证明使用。失业保险的领取,必须是因为单位原因辞退才可以;自己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另外,即使单位写解除合同证明,失业保险与工作年限、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有关。一般是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失业金;最高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相当于最低工资。辞退证明要写入档案的,对以后没什么影响。属于正常离职。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试用期被辞退,现在的公司办理入职需要离职证明怎么办
试用期被辞退,那么就去找原单位去要离职证明。
但是如果说你的试用期的单位比较久比较短,那可能就一个月以内,那你再试一下以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在不在?那样的话对你以后的工作会稍微好一点。
如果你试用期比较短,比如说两个月三个月,那么下一个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点想法,所以说你还是在开你离职的那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如果说你离职证明拿不到,那你保留你的相关证据到你的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基本上你的合理诉求都会拿都会得到。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被公司辞退,应该办理离职证明还是辞退证明
辞退员工,需要开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单位拒不出具上述证明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公司辞退,还没有办手续,可以开离职证明吗
可以开离职证明,只要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不论是辞职还是被辞退的情况。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