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作证明(除了工作证明还有什么能证明上班)

admin152024-03-20 09:27:50

入职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会被辞退吗?会有什么影响

感谢邀请!这件事情还是挺重要的,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有些必要的动作不能省!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年前我们大多数公司每月工资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当时有个官宣上海户口的同事挺有才,每天给喜欢的小姐姐写首打油诗,后来财务管理升级就要求到银行办理工资卡,我刚好在财务签字,听到银行给财务经理打电话,说公司的张某某的身份证查不到,应该是被注销了,财务经理听着汗一炸,前所未闻,这位同事以为财务经理没文化,说上海户口的身份证号在武汉查不到很正常。拖了很久以各种理由要工资,财务经理不得已继续以现金方式给这位同事发工资。过了三个月,张某某突然消失了,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张某某因为私造枪械在QQ上贩卖,违反了国家法律,被拘捕了。这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奇葩的同事。事情虽然过去十年了,但是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我们用人单位除了对求职人员提供资料真实性要审核外,对身份的合法性要特别注意,否则会为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除了工作证明(除了工作证明还有什么能证明上班)

所以,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一定规模的企业,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真的有被开除的风险!


从公司离职一年了还能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一般在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离职证明,没有出具是违法的,现在虽然不能提起劳动仲裁,但是隔一年,仍然在民事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单位补。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般情况下,离职一年后公司可能已经清理了该员工的档案,因此可能不再能够开具离职证明。

但如果员工曾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离职时应该有一份离职证明,这份证明可以作为参考。

如果员工需要离职证明,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是否能够开具。如果公司已经不再存有员工档案,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证明。

拿到了离职证明后,还需要在原单位上几天班吗

没有特殊约定的,劳动者不需要在原单位再上班。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标志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了,劳动者没有必要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特殊约定的,则另当别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您好,山东华图为您解答!

从开证明来看,您是已经进入了面试前资格审查的阶段,还未能面试。

1.资格审查必须要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除工作协议证明的,可以与原单位好好协商一下,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如果您有十足的把握,肯定面试能成功且体检、政审都能顺利的话,可以与原单位离职,但是也要确保在原单位能顺利拿到离职证明,并且档案能顺利调走的情况下才能离职。3.如果您想要离职的话,建议与现在的招考单位先打电话说明情况,问下离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为资格审查公告附件-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祝您顺利!

这个事情我是这么看滴!有两种可能:其一,就是你很靠着事,啥事都办的很完美,考虑问题也很全面,得到了领导的赏识,但不一定真的是想栽培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把你用顺了,别人不好用,所以不想叫你走!走了他没人用!不过这种情况再留人心切也不会直接不给开,最起码应该会给你说些留下来的好处!其二,就是领导可能看你不舒服,不想培养你,现在也不放你,摆明了就是想拖死你,领导心里肯定想,你不是能耐得很吗,我就不开这证明,看你能把我咋滴?综上来看,我觉得你现在所在单位是个小单位,大单位领导一般不会是这格局,小单位领导才会把他那点权利用到极致,只叫你干活,给自己抬轿!这种领导无疑也是不要脸的!你看你属于那种情况。第二种,果断走,不给写,就找上级单位。

原来的单位是什么单位,也是事业单位吗?先跟一把沟通吗,说说原因,说实话,以现实工作情况看如果是事业单位肯定会让你走,因为是自己要走,不是别的单位来调你。如果你有才能别的上级单位或别的平级好单位来要你,一把完全可以拒绝不让你去,如果你自己想走了他肯定不会为难你,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没有哪个领导这样为难下属。当然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没有其他方法了,那就直接辞职吧。当然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开证明才能报考,你已经考完了再找领导他为难你下也有可能,不会真为难你的。

单位与你建立劳动关系后,意味双方就建立了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你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并不意味着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的解除。单位不愿给你出具证明,可能有三种原因:

一是单位对你才能认可,不愿少才流失,为挽留人才而出此下策不开证明;

二是你事先没与单位沟通,你的岗位暂时又没有合适的人来承担,单位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给你开;

三是你对单位没有足够的尊重,认为考进了事业单位,单位必须让你走,单位因你的傲慢不尊重而依合同不愿给你出具证明。

你如果确实想走,就分析下单位不出具证明的原因,对症施策,你就能成功。

总结:当然我要提醒的是办好事情关键是要学会尊重,以情感人。傲慢只会令人讨厌,尊重是互相交流沟的基础,情感是解决问题的润滑剂。

也许你是一个绝对的好人才,原单位想挽留你,出知下策,已经考上新的事业单位,恳定更适合自已,不然你也不会去报考的,不开证明,说明不放你走,再作进一步的努力,好好的沟通一下,实在不行,看看有关法律条文能援助你,你的工龄如果很短,也可以放弃原单位工龄,这也是沒有办法的办法,也是不可取的。

公司最近裁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它要给我开离职证明吗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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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漫记】解答:公司必须给你出具“离职证明”或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一,用工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不管是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员工提出的离职,一旦双方不再继续用工,公司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是“离职证明”。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劳动者有哪些重要作用:

  • 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处于自由人状态。劳动者可以重新寻找工作或是被聘用。
  • 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工作交接结束,不再与原公司有纠纷。
  • 劳动者正常办理转移社保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或是其他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劳动者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必须要提供的证明之一是:解除(终止)劳动证明书。因为劳动者单面自动离职是不享受失业保险。

四 公司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劳动者的损害有哪些:

  • 造成劳动者不能入职新的公司。
  • 不能办理失业登记,无法享受法定失业保险。

五 公司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劳动者在找到新的入职单位,由于上一个公司没有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而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入职,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上一个公司赔偿损失。
  • 如果劳动者因为公司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而导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上一个公司赔偿,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出具原公司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谢邀回答。

公司最近裁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它要给我开离职证明吗?

我的回答是:要开,必须开。

理由:

1.是你工作和职位经历的证明。

2.据此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3.据此办理失业金的申领。

4.向新东家证明你是“自由球员”,可以放心签约入职。

5.证明你与现东家已办理完毕工作移交。

6.可以作为要求依法得到补偿或赔偿的证据。

注意:

有些用人单位为免除自身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会在离职证明的离职原因上做文章,故意写上“个人原因”、“主动要求”等不利于劳动者的文字,这时候你就要格外留意了,对不符合事实情况的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改正意见。你只要一份基于事实的离职证明就可以了。

附:离职证明范本

离 职 证 明

xxx先生/女士于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我公司担任xx部xx职位。现已办理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xxxx公司(公章)

xxxx年x月x日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助到题主。


回答:

1、无论员工是被辞退还是主动离职,公司必须给员工开离职证明。

2、公司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给你求职带来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3、公司裁减人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离职证明,其实用处还是很大的,很多地方都要用到它。毕竟它反映了我们每一段工作经历。

哪些地方用到离职证明呢?

1、去找新工作,一般新的公司会要你提供上一家的离职证明。主要是判定上一家的工作时间、岗位是不是符合,更重要的是看上一家的离职原因是什么。而且还可以通过方便通过上一家公司名称去找到联系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2、如果要领取失业金,那么也需要用到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开这个证明,也是没办法领取失业金的。

3、发生劳动争议时,离职证明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呢?

可以这么说,只要公司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公司都有义务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无论是员工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员工,或是公司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都必须要开。但很多公司就故意不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开。

如果公司在离职证明上故意讲离职原因写的对员工不利,或是捏造,我们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去要求公司重新开。

所以,公司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样必须要给你开离职证明。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看这个问题,不能被带沟里。我们主张的是公司违法裁员,不给赔偿,《离职证明》连小问题都算不上。

公司这是在拿着“裁员”做幌子,辞退员工,还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仅仅是在《离职证明》上动手脚,只管去劳动仲裁吧。记得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金,这可差了一倍的钱。

怎么证明是公司辞退我们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理解,到底是我们员工提出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得公司拿出证据。

首先,我们不能被带偏去,一直想着怎么解决《离职证明》的问题。我们手里可能没有像《裁员通知书》一类的证据。但是这个问题不用我们举证,在庭上我们只用提出《离职证明》是假的,是公司裁员,不是个人辞职。

作为举证方,公司要想证明我们是自己辞职,能拿出我们的《辞职信》吗?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们自己辞职的吗?我想前面只要我们没有喝醉了,乱签字,公司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的。

《离职证明》是由公司单方面开具的文件,旨在说明公司与我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是公司单方面出具,不需要员工签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解雇通知书》、《辞职信》一类的文件。仅凭一张《离职证明》,公司什么都说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仲裁庭会同意我们的主张,《离职证明》无效。

如何判定公司裁员是否合法?

前文说了,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离职证明》,关键是公司裁员合不合法。合法裁员,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N,违法裁员,公司支付赔偿金2N。

合法裁员,有3个前提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裁员人数要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10%的人员;

2.通知到工会,或全体职工;

3.向当地人社局报备。

按照这个问题来看,基本是违法裁员,跑不了了。如果这家公司是合法裁员,一定需要向人社局报备。都报备了,还是这种低劣手段,不是自相矛盾吗?

违法裁员,公司要赔多少钱?

既然是违法裁员,或者叫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赔的可就大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要支付的赔偿金=2×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费、年终奖)

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比如小张工作了5年又7个月,老王的工作年限为6。

赔偿金最高是12年吗?

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但是这仅针对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法律规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人,经济补偿的基数不按其平均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且最多补偿12年。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资,不受此限制。

举个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资为9580元。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违法辞退,老王的赔偿金=2×10×22000=44万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2×(3×9580)=68.976万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5×27000=81万元

大家注意,在劳动仲裁时,主张的金额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张过少。我看过一些裁定书,一开始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工资是3000,后来又主张是4000,可能会被驳回,不予支持,因为一开始我们主张的是3000,就按3000来计算。

总结:

劳动仲裁,讲的是法,讲的是事实。凡是事实,必有合理的逻辑。明明是公司裁员,却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们自己辞职,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我们不需担心,在庭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没有我们的《辞职信》,公司的这套行为就玩不通。

在庭上,我们的思路要清晰,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举证公司违法裁员,主张多少赔偿金上。公司玩这种小把戏,只能给自己减分。


关于辞退员工,你遇到什么样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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