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审批(工作证明审批要多久)

admin132024-03-15 09:50:45
  1.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2. 档案里没有劳动局认定工龄的证明应该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3. 村里让开工作证明,有什么用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并需对改革过程及历史沿革有所了解并研究后,才可以有所发现并弄清楚来龙去脉的!

工作证明审批(工作证明审批要多久)

我认为,能提出如此涉及重要政策界限的诉求问题,说明他自认为自已是改革启动时点以前参加工作的。如果单位没有丢失挡案,为什么会仅有一张招工证明表呢?如此诉求也反证出,他在改革启动时点以后的人事档案记载与实际缴费年限,不存在有任何问题!

据此,可以得出以下的初步分析判断:必须重视并研究透彻这张唯一可以佐证他是否存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招工证明?只有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才能弄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比如,这张特殊证明是谁出的,证明他是以何种身份招工的?这些内容十分重要与关健,必须慎之又慎,追溯到底,拨云见日。

分析解读至此,我认为必须与必然要对这张唯一的招工证明,要象解剖麻雀般的进行查证落实。如果他是以固定工身份招录的,可以通过招工地的政府劳动部门查证落实没商量;如果是以劳动合同制工人身份招录的,他则会有本人自招工之月起的社保缴费记录,可通过当年的帐卡表册查证落实;如果他确属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还要查证他有无少缴、欠缴、漏缴社保费用的有关情况等等。

总而言之,必须实事求是,过细地做工作,一切以实证为依据,这要有点钉子精神,要契而不舍,追查到底。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去伪存真,抽絲剥茧。既要对历史事实负责,也要对每一位参保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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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凭一张招工审批表,社保部门是不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固定工从1992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合同制工人和大集体固定工从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单位干部和行政公务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这三个时间节点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全部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丶固定职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其原有的工作年限;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四、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丶下乡知青下乡期间的年限。

社保部门对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他们会通过本人原始档案中的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丶工资晋级审批表丶参军入伍政审材料、入伍通知书、上山下乡审批表、返城审批表等一系列的材料来佐证、界定。特别是对于正式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在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等各种档案材料中,最有说服力的应该是职工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只有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才是计算工龄的开始时间。如果职工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那么他们就没有办法计算正式工龄。

举例说明,王师傅是1990年1月到企业实习的,实习期半年7月份才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应该从1990年7月份开始计算,而不是1990年1月。

由此可见,职工退休时,社保部门对视同缴费的认定是相当严格的,他们会根据本人的招工审批表丶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等一系列的原始档案材料来审核认定。如果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表,那么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得到认定的。

这也再次说明,职工档案对于每个职工,特别是有视同缴费丶特殊工种的职工是相当重要的。对于把档案从单位提取出来的下岗职工来说,一定要及时把职工档案放到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去代理,千万不能使自己的档案发生遗失或遗漏问题。

临近退休了,职工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这是肯定不可以的

实际上,职工档案材料有十大类,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材料、学历职称材料、党团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奖励处分材料等等。第九类材料是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退离休、退职等材料,退休时我们审核的主要是这一类材料。

跟退休有关的档案材料,实际上主要有四种:

第一,招用工材料。也就是所说的招工证明或者招工登记表。上面一边有企业和相应人事劳动管理部门的盖章,没有走完审批程序是无效的。

第二,工资调级表。这些表格见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每年调整或者不定期调级时出现,至少每年一张。后来,企业的工资国家不在统筹管理,也就没有了这种调级表。过去的时候还有转正定级审批表,作为职工正式计算工龄的开始,现在一般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无须做转正定级了。

但是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还是有工资调级或者晋级审批表。调级表一般会有原先的劳动部门盖章,还会记载有职工个人信息以及工种情况。

特殊工种的认定,一般都是按照工资调级表中记载的,当年工作岗位的情况认定。

第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应当三份,职工本人一份,用人单位一份,放入职工档案一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社保待遇等等。一般来说,现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岗位可以作为女性职工究竟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还是普通职工的依据。但是具体的岗位职责,还是由用人单位确定。

其实,很早以前我们没有实行劳动合同制。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对于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的职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1995年我国劳动法实施,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为法定义务。2008年我国又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门将劳动合同的有关规范进行了规定。

今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青岛等很多地区推出了电子版劳动合同,这也是有法定效力的。

第四,解除劳动关系档案材料。一般又称为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主要是确定明确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像过去我们没有失业制度,但是对于不合格的职工会有处分或者除名、开除的决定,这些资料也都会放到职工档案中,这也是为什么国家明确规定职工档案与个人不需见面的原因。

其实,1991年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以后,职工档案的作用正在逐步弱化。对于很多地区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职工档案材料的,他们参保本身也是以个人自愿为基础,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一些人可能是初中都没有毕业,不涉及有关职工材料的收集。所以,他们都是按照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待遇计算的核定。

1991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原国有企业固定工人的连续工龄可以使用缴费。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待遇只会跟社保缴费记录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跟职工档案就没有太多影响了。因此,一些地区也出现了当职工档案丢失的情况下,不涉及特殊工种退休,也会按照社保实际缴费年限审核退休待遇的做法,这样的做法也是符合实际的。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呢?

你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既然要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说明你在养老保险实行改革之前,是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並没有拿在自己手里,是由单位管理的。那么最先接受你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完善你的档案材料。

一张招工证明足可以证明你与这个工作单位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劳动关系的性质。

依据建立个人的规定,档案内除招工证明外,还要有劳动局和接收单位签发盖章的新职工录用登记表,才能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

招工证明不是录用证明,它不能证明你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承认你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身份,是因为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档案内容缺失,单位是责任弥补的。

首先要做的是,把你参加工作起始历年领取的工资表,调资审批表,劳动局介绍信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辅助材料(保健费取暖费,出差费)找齐整理,用以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始终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完善你的个人挡案以后,到社保中心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你的视为缴费年限。

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麻烦的过程,好事多磨,但愿你如愿以偿,顺利退休。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在1992年之前已经参加工作,那么实际上你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是要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仅仅凭借一张招工证明,那么是无法认定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在个人档案中都是需要有相关的一些工作记录,比如说你是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个公司,哪个岗位上工作,那么都是要有相关的记录的,而且每一年工资表的核定等各类的证明都是需要来喝茶的,如果说没有这些证明的话,那么也就是说很难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情况下,如果说你确实是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并且所在的工作单位也给你建立了相应的个人档案,那么也就是说我上述所提到的这些东西都会显示在个人档案中的,不应当只会有一个招工证明。如果仅仅只有一个招工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你原工作单位来给你补办以上的一些手续,因为你确实是工作过的话,那么这些手续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补办的。

所以将这些手续补办完成以后,那么实际上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需要哪些东西,你就不办哪些东西,然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这样的话就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往往比这个实际缴费年限还要高,因为它是按照140%的缴费指数来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视同缴费年限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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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没有劳动局认定工龄的证明应该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办理退休时档案里没有能够有效认定工龄的材料怎么办? 1、首先检查一下所收集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当前很多单位都没有档案保管的权限,容易造成部分资料不能找齐,一并放在档案里面。 2、找找以往的同事,看看他们在同一时期的档案材料是什么情况,是否可以有效佐证个人的工作情况? 3、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都可以作为相应工龄的一个有效补充。…… 希望对楼主能够有所帮助。

村里让开工作证明,有什么用

首先要说一下,疫情期间村里肩负着全村人的安全问题,他们就要排除任何一个可能感染或者是威胁到村子安危的因素,所以村里就要你的一个在疫情期间能证明自己身份”清白”的证明,以证明你的工作单位是在疫情防范方面是安全的,单位安全了这样才能确保你的安全。

所以工作证明上的内容会有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和你单位疫情期间的管理简介(这个很重要),最后是单位的落款和日期。重点是单位的公章,如果单位能给开具证明,说明他们在疫情防范方面做的是不错的,能够给你担保。

这就是村里要工作证明的初心。

附上俺村的工作证明范本。


村里的证明有的地方是必须要开的,农村人口大,特别过年期间人口流动大,需要普及到防范知识真的很不容易,这就需要村里进行管理。

村员委员会根据在行使职责范围内组织、管理村民事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必要记录而出具的证明,如村委会对本村人口具有管理职责,其对当事人家庭成员身份情况作出证明,并对本村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及对本村疫情的负责。

如果现在咨询到可以返回工作地,村里开健康证明,工作单位开接收证明,开好证明上报防疫办审批。

每个单位开工也都是需要审批的,这是一个流程问题,也是为了保证我们的安全,防止疫情的发展。

我们当地开工时候必须村里开证明,因为这可以证明你来单位前时候生活在什么地方,有没有受到疫情影响,对企业的管理也是有好处的,可以追踪到每个人的行动轨迹。

我感觉开好证明后可以更安心的出发,以免到了工作单位再因为缺少证明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