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26日
一、领取时间
2023年3月23日—26日
(9:00--11:30,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洛阳市教育考试中心服务大厅
(西工区凯旋东路62号院东边50米)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等领取。
(二)申请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的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本科毕业生如需申请学位请与主考院校联系
毕业证发放时间,就是毕业证明。若是有以下情况,依然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毕业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
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学校为了规范学院学生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提高换证工作效率,每年5月和11月学院组织两次结业生换证考试,结业生后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的学生每年 6月上旬、12月上旬统一办理,毕业时间按6月1日和12月1日填写。
2019级毕业生毕业证已办理完毕,学校定于2022年7月20日开始发放毕业证,现将领取毕业证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请相关同学按时按要求到学校领取。
毕业证领取时间为: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自考学士学位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获得:首先需要在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官方网站注册报名,然后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进行学习并参加考试,顺利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并达到毕业要求之后,可以领取学位证书。
此外,还需要注意自考学位证书的认证问题,需要在就业或继续深造的时候向相关部门进行证明。
因此,自考学士学位证的获得需要先进行注册和报名,然后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最后进行证书认证等一系列工作。
自考拿到学士学位证书方法如下:
1、符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再提供一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2、由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报给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院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自考本科考生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由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本科学位。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自考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自考本科毕业。
报考证件号就是准考证号。
准考证就是主考部门发给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允许考试凭证,1、考生可持此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规定考试。2、准考证一般印有考生姓名,照片,考生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如:高考准考证,会考准考证,公务员准考证等。
自考本科考生需要向主考院校申请,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学位申请信息表》等,经审核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申请自考学士学位的流程相对明确,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1. **资格审查**: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符合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只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2. **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申请(统一格式、按规定要求填写)。
- 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 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存档)。
- 自考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 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3. **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确认无误后,将材料报给省考试院。
4. **省考试院复审**: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的材料和学土学位名册将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5. **主考学校评审**:6月底,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会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被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将不再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