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相关的证明。
如果初中毕业后毕业证书遗失了,想要开证明的话,可以去自己的母校开证明,首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然后将自己的其他材料作为附件的形式上交上去,如果学校证明确有其事的话,那么会给学生开具相应的初中毕业证书证明。
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证明(如在校证明、成绩单等);
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如有);
学生的照片(通常为2-4张);
相关申请表格和手续费等。
需要带的材料有:
(一)普通高中毕业证遗失 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留存查证;
2、在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或学历证明书,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如原毕业学校撤并的,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承担,若撤并后没有学校保留,由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
3、办理者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证明(出国留学)
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
原则上不需要。
原因①学生进入技工学校办理学籍时,已确认身份,或初中毕业,或初中肆业,这两种情况都允许升入中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技工学校;
原因②有正常学籍已证明学生身份,且学籍业已经过严格审核。具有初中同等学力即可。所以,技校办毕业证原则上不需要初中毕业证书。
初中毕业证明学校的档案室开。毕业证明如果丢失,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找到教学主任或者班主任,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签领表,提交学校复核后,学校就可以开具学历证明和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简称毕业证,是由国家、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机关(机构)颁发给完成课程、成绩合格的学生(学员)的毕业证明文书。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明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
证书主要包含:学生(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习时间、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信息。毕业证书有学校公章及校长签名方才真实有效,任何伪造、涂改证书信息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