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可以代替就业证明吗,工作证明的效力

admin332024-10-24 14:04:42

三方协议可以代替就业证明吗

三方协议和就业证明不是一个东西。

三方协议可以代替就业证明吗,工作证明的效力

首先从制定部门来看,三方协议是省级教育就业主管部门监制的一份民事协议,而就业证明是一个你自己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其次,从效力上来看,三方协议是民事协议,受民法通则和民法典中的条款制约或保护,而就业证明只是一个证明。

然后,从上报就业数据来看,三方协议是统计就业情况的依据,是教育就业主管部门的官方依据,属于签订就业协议就业,会根据三方协议派遣报到证,而就业证明就是一个其他形式的就业证明。

开具虚假的在职收入证明有什么风险

你好,虚假收入证明因为是企业开具而且盖有企业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担保背书作用,在一些社会关系中得到广泛认可,其作用不可小视,比如办理保险理赔、购买房屋时银行按揭贷款、办理银行信用卡等等;

员工也可能将其作为日后申请经济补偿,作为支付工资基数的依据;

总之,尽量不要虚开收入证明,若实在不可避免必须要虚开(如有些劳动者直接找了老板签字同意),则在虚开收入证明同时让其签署一份承诺书,载明该收入与其真实收入不符等内容,以防止被有心之人利用反咬一口。

收入证明的用途:

  收入证明是我国的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的经营的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的收入的一种证明了,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的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了。它是在办理的买房的按揭时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了,直接反映了办理人的还款能力的。

  银行批款是否只参考收入证明上的工资了?

  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啊低于其月供的,则可以夫妻的双方同时开具收入的证明来申请贷款的,符合条件后,银行也可以审批。另外,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的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

  开虚假收入证明有风险吗?

  “收入证明”是购房者按揭购房的重要手续,一些楼盘销售人员为了推销房屋,极力怂恿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购房者开虚假“收入证明”,以便在银行审查环节蒙混过关,而购房者还以为这是售楼人员的“好心”。虚假“收入证明”既是一种弄虚作假的不道德行为,更会给购房者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

  所谓开虚假收入证明是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员工或非本单位人员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收入证明。它包括三种情形:一、用人单位为本单位员工出具收入情况比实际收入情况高的证明;二、用人单位为本单位员工出具收入情况比实际收入情况低的证明;三、为非本单位人员出具虚假收入证明。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后被银行识破,无法通过审查关,购房者要求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而另一方面自身还款压力较大,如果后无力支付月供,更与开发商与银行没有一点儿关系了,弄虚作假的风险全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贷款买房开虚假收入证明,属于合同欺诈的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是,银行可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贷款合同。

员工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办理贷款,办理签证,就业,参加等都需要单位开具在职证明,工作证明或是收入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如实为本单位的员工开具证明,对单位来说是实事求是的责任,也是本着体现单位人情世故的层面上,单位也不忍心拒绝,殊不知,为满足员工特别要求的人性化操作,已经给企业带来了潜在风险。

近几年因为房市行行,许多公司员工都赶着贷款买房,而贷款需要单位开具收入证明,但由于个人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员工恳请单位为自己开具收入证明上将收入写高点,不用单位掏钱,也就是行个方便,为此,单位为了提现公司人情,针对收入证明的内部制定了一项规定,只要员工写申请,说明是个人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效益,单位便可为其开具虚假的高收入证明。

实际上,如果员工有能力偿还每个月的房贷,那么就万事大吉,但是一旦员工无力偿还贷款,等到银行追责下来,那么企业免不了受到连带责任。

收入证明上有单位的公章,银行依此证明向员工发放贷款,当员工无力承担贷款的时候,只能中断银行还款,银行核实时,若发现单位出具了虚假收入证明,那么银行可将员工和企业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单位无法避免,此其一。

单位虚开高收入证明的行为,本就违反法律法律上所倡导的诚信原则,另外,因为不诚信的行为,容易被银行纳入黑名单,对单位今后贷款产生不利影响,此其二。

关于开具需要证明的行为,单位很难在主观上证明是否属于非故意的,为此对银行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其三。

因为单位员工开具的收入证明高于实际工资收入,等员工离职后,为此证明申请仲裁,为单位长期拖欠的工资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公司在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将视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单位因此需要给员工补发虚有的工资,此其四。

开具收入证明虽是企业举手之劳,但切记因小失大

(1)银行起诉企业 为满足员工购房购车,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证明上就有单位的公章,银行依此证明向员工发放贷款。
如果贷款月供超出员工实际收入,员工将无力承担,只能中断银行还款。
如果银行核实,将发现单位出具了虚假收入证明,于是,银行可将单位和员工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2)产生劳动纠纷 员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为向责任方获取较高的误工费,在员工的要求下,企业为员工开具了超出员工实际收入的虚假收入证明。
(3)承担伪证责任。
员工家属工伤后,员工本人参与了家属的护理,在护理误工费开具收入证明时,公司为满足员工想多得到赔偿的愿望,开具了虚高的收入证明。(4)存在劳动关系。 有时候,有的员工虽然已经离开公司,而且没有办离职手续,后来找到公司,说现在没有上班,想办理信用卡等,让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证明,公司就答应并开具了收入证明。3、难以自圆。 公司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你问风险丫?律法上不是写着嘛,看你去的公司较不较真喽,不举不查,一查一死,至于最后的责罚看你对原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喽,公司追不追究喽。。。祝你好运。。。(不造假不信谣不传播)

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

工友的证明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工友有时也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效力有瑕疵。重要的还是合同或证明合同的关键证据。以事实为依据。

实践中还要注意工资的发放主体。有些应该是劳务关糸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什么样的收入证明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的收取证明是,首先收入证明必须填写的内容有在什么公司工作,工作的职位,工作的期限,然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购买社保,最后必须填写的是工资多少,这里的工资必须和社保一致,并且和缴纳个税一致。最后是公司落款,并且必须盖上公司的公章。

村委会出具什么样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反映其职责范围内客观情况的证明,可以认定为公文书证并予以采信。如与事实不符则该证明肯定是无效的。在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或手印。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章的规定,村委会的职责有以下几项: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业和公共事务。

(2)调解民间纠纷。

(3)协助乡(镇)政府开展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4)管理本村的集体财产等。

因此,村员委员会根据在行使职责范围内组织、管理村民事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必要记录而出具的证明,如村委会对本村人口具有管理职责,其对当事人家庭成员身份情况作出证明,该证明即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公文书证,依法应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