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应该怎么赔偿
癌症是一种疾病,在职职工查出癌症,如果只是自身因素导致疾病的话,一般单位是无需赔偿的,就像在职期间感冒了也要找单位赔偿?在职期间得高血压了也要找单位赔偿?在职期间得糖尿病了也要找单位赔偿?都是疾病,只不过大家从认知上理解癌症比较严重,找单位赔偿可能吗?没道理呀!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职业性肿瘤
虽然大多数疾病都是自身因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如果该职工长期从事某一项工作,因接触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造成了疾病,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目前,在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有一项是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这十一项职业性肿瘤,如果被确诊为属于上述其中一种职业性肿瘤的话,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进行赔偿。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患重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真的赶上这个事了,也要直面的去面对它,既不上班,又要公司养活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公司是需要盈利的,不是福利机构,对于得重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病职工来讲,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医疗期内是不允许解除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职工本人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一般为3到24个月。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工作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除了需要支付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个医疗补助费,也可以理解为因患病,公司给的一种补偿。
单位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查出患有癌症,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参考单位是否有过错,单位的过错与劳动者的患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劳动者是否死亡。具体内如如下
一、患有哪一类癌症、患癌原因是什么?
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确诊病例确定劳动者患有哪一类癌症,是什么原因导致劳动者患有该病。如劳动者是一名办公室行政,但因长期吸烟被确诊为肺癌。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系自己长期吸烟所致,与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均无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不存在任何过错,所以对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的结果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劳动者患癌是因为工作环境所致,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存在大量粉尘的环境工作,吸入大量的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二、劳动者是否已经死亡
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受伤、死亡,只要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如劳动者患癌后在工作时突然发病,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如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在48小时内死亡,则构成工亡,公司则需按照工亡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亡赔偿款。既是劳动者是因为自身疾病发病身亡的,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四十八小内容死亡这两个条件,公司就得按照工亡赔偿标准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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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否要赔偿,重点得看患癌症的起因是否与公司相关。
一、如果是工作引起的,那么公司要这样赔偿!
如果公司的工作环境中涉及胶水等化学品、辐射、粉尘等危害因素,然后员工长期在里面工作,因此得了相应的癌症。比如长期在粉尘的工作环境工作,入职时身体很健康,之后查出得了肺癌,那么公司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因此这种属于职业病了,正常来说,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环境里工作,公司每年都要给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等,马上要调离原工作环境。如果公司不管不顾,最终员工得了职业病,比如粉尘导致的肺癌,那么公司承担的责任就很大。
这个我们可以查职业病相关的规定,一般职业健康体检,只会给出“疑似职业病”的结论,最终还要专门做职业病鉴定,才能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和工伤有点类似,但比工伤的赔偿要多得多。
二、如果不是工作引起的,那么公司要承担这些责任!
如果公司的工作和环境没有任何问题,是员工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得了胃癌,那么公司基本上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公司可以按照非因工负伤或员工个人患病来处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病假。首先让员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请病假,并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等病假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仍然无法从事公司的任何工作,或者客观情况导致已经不能取公司工作了,那么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从人情角度有点那个,但法律是客观的,不是公司的责任导致的,那公司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
总的来说,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处癌症是不幸的事,但公司是否要赔偿,则重点看患病的原因。
员工在职期间查出重疾,除非证明疾病由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导致,即:职业病,否则单位是无须给你赔偿的。
员工如何判断自身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呢?
可通过职业健康体检,在专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会得出结论:员工所处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与疾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职业危害因素包含:辐射、有害化学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不同的危害因素会导致不同类型的职业病。
如果疾病不是由工作环境引起的,那员工生病期间可诉求哪些待遇?
1、职工休病假期间,公司应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如癌症、瘫痪、精神病等),医疗期限一般为2年(24个月)。
3、若医疗期满后,职工仍然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n+1个月工资)。
所以员工患病能否得到公司赔偿,得先去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判断是否为职业病。若不是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病假,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医疗期结束后,公司若要解除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便是我对此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有一小部分人是在工作期间患癌症的,但是,不可能每个患癌症者都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
一般工作单位、公司,职工患癌症是自己的事,没有法律法规支持每个癌症病人向供职的单位提出赔偿。你若向单位索赔,必须打官司,看看你胜出率有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败诉后的诉讼费你自己负责!
除非你是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如生产或长期接触甲醛、苯及笨的化合物、石棉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高危行业,并且要经过法定的职业病防治所认定,劳动者患癌是否与劳动环境存在因果关系?
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生产大量石棉粉尘的环境工作中,吸入大量的石棉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以到法定职业病机构做体检,拿到诊断证明书,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但是如果你是长期吸烟,导致肺癌,你只能去起诉烟草公司,在我们国家,肯定败诉,因为香烟盒外有标识“吸烟有害健康”。在美国,好像有人得到高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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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冠状病毒疫情期回单位上班有必要开健康证明吗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Ⅰ、Ⅱ类县(市、区)跨县返岗人员需办理健康申报证明,Ⅲ类县(市、区)人员无需办理。外省除湖北外持有当地健康证明的返豫人员,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各地一律不得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区域和限制措施,保证人员正常出入小区、租住宾馆、返岗复工。
因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除外)都划归Ⅲ类县(市、区),重点是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也就是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除外)要全面复工复产了!
疫情发生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可以说现在仍然是抗疫关键时期,稍有不慎瘟疫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此必要的防疫措施还是不能马虎的。
目前也是返工复工的高峰期,人流巨大,接触复杂,做好防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健康码,试图一码通全国。但是各地情况都不太一样,实施的防疫规定也不一样。至于有没有必要开具健康证明,还是以你工作单位的要求为准。
还是一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抗疫防疫,人人有责,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也没有人能侥幸脱逃。
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认真细致,我想要不了多久,瘟疫就会离我们远去,我们必将会取得抗疫的全面胜利。
其实不应该问这样的问题,疫情当前,没有什么可说可辩可驳的,按规定办就是了,国家规定怎么做,咱们就怎么做。守心律己守德,为己为人为国家,关键时刻希望大家都做一个对规矩的人,标新立异地是少做不做。
大家好,我是《河南小马哥》,现在回单位上班是需要要办理健康证明的,没有健康证明的,本身的隔离七天,湖北的隔离十四天!请大家注意,不想被隔离的要么办理健康证明,要么就再等几天,看看政府会不会在出台新的政策!
我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下,虽国内已基本控制疫情的发展!全国范围内,经大家共同努力取得很好的效果,新增病例减少,有的地区已为零.但我们也该有清醒的认识:新冠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变异多、潜伏期长!对此病毒的认识还有很多未知!最重要的至今还没有抗新冠病毒的疫苗问世!也无治疗的特效药.而就是全世界范围而言,全球处于疫情暴发期.世卫组织近日宣布: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大流行病!这个病毒有可能类似流感病毒长期存在!基于以上原因,在这流动世界的范围内.所以现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以防功亏于溃!仍有必要开健康证明.加强防范!
生活中有哪些残忍的真相
1.一位时日无多的老人一直让邻居给她多年未归的儿子打电话,她想临走前再见儿子一面。邻居一直告诉她说,她儿子现在是大老板了,这段时间太忙真的回不来,说等明年带着一家老小回来接她。邻居是想让她有所希望再撑段时间。可惜没多久她还是一个人静静的走了。
残忍的真相是,接到邻居的电话,她儿子说,八九十岁的人了,回来看了还不是要死?有啥看头!
2.一个男人很穷,又一心想要生个儿子,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又是女儿。于是他把第二个女儿送了人。第三个又是女儿,他又送人了。终于老婆生下了个儿子。他把儿子当金宝贝一样的养大。对大女儿却很不好。大女儿出嫁后再没回来过。
残忍的真相是,他宠溺了半辈子的儿子却不是他的亲身骨肉。而为了这个别人的孩子,他送走了两个亲生女儿,虐待了一个亲生女儿。
3.一个女人很爱男朋友,男朋友对她说,要有钱才能幸福,为此我们都要不顾一切的挣钱。于是介绍她去夜总会上班。并开导她一切向钱看。买房的时候,男人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假装生气的说难道你不相信我?几年后她哭着求男友不要离开她。男友说,我嫌你脏!
残忍的真相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一开始就只是想让她牺牲自己挣钱供自己享受而已。
4.女人一直深信丈夫会如他说的那样,一辈子只爱她。所以既使她使性子执意离婚后,她都没想过前夫会爱上别人。是的,因为从认识那天起,丈夫就一直包容她所有的缺点毫无怨言。离婚后她尝试了一段看似真爱的感情后,觉得很累。因为在她心里,前夫一直不曾真正离开。于是想回曾经的家。才发现前夫的电话已是空号。
残忍的真相是,人生中没有一个人会永远爱你。没有一份爱没有期限。前夫离婚不久,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一个充满朝气的年轻女孩。他的爱已转移。
5.男人到中年了才好不容易找到个离了婚的女人做老婆。百般疼爱,对她儿子也悉心养育。一次无意中看到女人和别人的聊天记录,女人说,等他把我儿子大学供毕业我就走,看见这丑八怪我就恶心。
残忍的真相是,你对别人掏心掏肺,你找的是爱人。别人却只是把你当傻子算计,她找的只是饭票。
6.小时候老师家长就教导我们努力就能成功,可是却没有告诉我们有很多人很努力,还是活得很卑微。
残忍的真相是,不是努力就能成功,有时你付出再多还是平平无奇。因为成功还需要一定的运气。而且大多数人一生都只能是个普通人。
人生中残忍的真相很多很多,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宁愿没有什么真相,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