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不给开失业证明怎么办,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admin112024-03-29 02:13:31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不给开失业证明怎么办

谢邀。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不给开失业证明怎么办,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这个问题从二个方面来分析:如是新进来的员工,企业通过对你一段时间的考核或试用,(考核时间合同中已写明),认为你工作有缺隙,不能胜任于是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並对你作出相应补偿,通俗的做法,一般个人档案仍留原单位,等你找到新单位时,由新单位人事部门调取,如个人呆在社会时间较长,需开失业证明,一般原单位也允许。

民企小单位一般也不存在档案存放处,人事与经营管理均有老板担任,单位里农民工也多,如你工作上不出产量,技术上没长进,老板看你不顺眼,随时有可能辞退你,经济上适当作点补偿,谈不上开什么证明,你不服去劳动仲裁,但政府部门一般都站在保护劳动者利益上,经协调,补偿上增加些。

另一种情况,员工主动提出辞职,认为呆在这企业无前途,或是企业在分配上对其不公,想換下环璄另找门路,企业好的话,多发一月工资给你己是很好了,如按月结清,你也沒办法,也不会开何失业证明。老实说,一般情况下,员工要主动把工作辞了,早已作好准备,早时已经把要去的新单位落实完毕,只是就等老单位的工作在时间上有个圆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目前政府与企业在个人社会劳务事情上已走向正规,无论是国企与私企个人受聘或辞聘,企业与政府间,或是企业之间,对于个人档案管理也重视,因此,档案传递到了,有时无需开具证明,相关人员的就业面貌也清楚,一目了然。

题主想知道,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给自己开失业证明怎么办呢?

要弄清楚用人单位为什么不开据失业证明,那么我们就要弄清楚什么是”失业证明“,还要弄清楚”失业证明“与我们日常所谈到的”离职证明“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开具”失业证明“,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开具“离职证明”。

01.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才会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即我们俗称的“离职证明”)呢?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管理规定,大家经过有好协商并提前一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资料后,那么用人单位则应当在与劳动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即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即我们日常俗称的“离职证明”。

我参考的依据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我们大家日常俗称的“离职证明”。

任何公司都没有理由拒绝不开具此证明或者为此设备各种条件,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后,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如实开具,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2.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才会开具“失业证明”呢?

题主想取得“失业证明”的初忠,我想是想通过此证明,领取失业金吧。

其实只要正常缴纳了失业保险的朋友,其实都有这样的想法与需求,但是想领取到“失业证明”真的那么容易吗?

结果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因为公司开具此证明,会因此承担劳资风险,或许会导致自己的经济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有明显规定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为此出现这样的情形下解除的劳动关系,那么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据”失业证明“。

通俗的讲法即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才会向劳动者开具”失业证明“。

03.用人单位乱开具”失业证明“,公司可能会招致劳资纠纷,直接导致经济损失。

我们通过上面分析的内容得知,只要有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会开具”失业证明“。如果题主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管理规定,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需求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只会给题主开具”离职证明“,断然不会给题主开具”失业证明“。

因为题主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跟题主开具”失业证明“那么题主完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管理规定,向该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

04.如果自己是主动离职,如何才能拿到”失业证明“呢?

题主如果是主动离职,那么用人单位理论上断然不会跟题主开具”失业证明“,为此题主可以向用人单位陈述实情,说明自己的目的后,我想用人单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出来,一般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不坏,公司都会做这个顺水人情,但也会有相应的书面保证书,避免因此导致经济损失。

如果题主是被用人单位主动辞退的,那么题主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开具”失业证明“,因为这本来就是按事实说话,同时这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中的必要环节与书面资料。

综上所述:题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不会轻易开具”失业证明“,因为用人单位也担心因此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劳资纠纷与经济损失。这时题主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最终是否开据,那只能看题主的人品如何了。如果题主原本就是被公司辞退的,那么题主可以直接向公司索取”失业证明“,因为这是公司应该做的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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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小编可能还没有弄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和失业关系吧!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也就是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都是要经过劳动部门鉴定,不经过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在法律的效率上是要大大折扣的。

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也需要劳动部门出具解除证明。

任何企业出具失业证明都是无效的,只有劳动部门才可以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证。

持失业证可以灵活就业,也可以享受“再就业”相关的优惠政策。


遇到很多类似题主的问题,一定要给题主细致的回答下,希望咕咚接下来的回答对您有启发!欢迎关注咕咚,一起探讨交流公司变相压榨员工那些事儿!

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也就是一种是员工发起的自动离职,一种是公司发起的开除或者是辞退员工等。先说一下,不论哪种情况公司都应该及时为该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即刻马上出具相关证明。题主所说的失业证明公司当然不具备开具条件,所以公司没有权利为你开失业证明的。像这种情况员工就别为难公司了,因为公司没有权利给开失业证明,公司需要给离职或者被离职的员工的开具主要有三个证明。一个就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论被动还是主动,一个就是离职证明不论是被动还是主动,一个就是工资收入证明不论被动还是主动。切记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开具这三个证明,一般公司人力或者人事都会主动为你开具的也就是其中的公司公章是最重要的,文字内容的话一定要看清凡事都是要以事实为基础开具,千万别让公司给你开一些虚假不符合员工在职状态的证明,这样对员工非常不利。

想要拿失业证明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所在的社区或者上社保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等单位开具,一定要拿上公司给开的这三个证明去开题主所谓的失业证明。其实现在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失业证明了,只要你手里有三个公司给开具的证明足以证明你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了,无非是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要用。怎么样?通过咕咚细致的回答,您一定有所启发吧!

在劳动文件中是没有失业证明这份表格的,你所说的失业证明应该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

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是被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单位必须开具给个人的一份证明,只有这一份文件才能够证明自己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去下一家单位工作的时候,单位才会放心。如果你是想领取失业金,那么这个表格就是刚需。

首先你要分析一下单位为什么不愿意给你开具这份证明,很大情况是因为你是主动辞职,单位害怕你拿了这份文件后要求给你经济补偿金。所以消除单位这样的顾虑才是关键点。

那怎样可以消除单位的顾虑呢?你把这个顾虑直接提出来,把话说透彻,好好和人力资源部门领导沟通,当然也不需要低声下气,你可以直接告诉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如果未开具这个证明给个人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赔偿的,单位不开这个证明是怕自己要补偿金,但其实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你要把他的顾虑消除掉,也让他认为不得不开,否则带来的后果他必须承担,而这不好的后果本可以避免。语气和善,但态度不卑不亢,这样他才会重视。

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随着疫情得到了较好地控制,很多企业(公司)都纷纷步入复工复产的步伐。即使现在企业要你参加工作,但是需要开具疫情期间复工单位证明,证明自己身体处于健康的状态才行进行工作。并且企业也要为员工的健康着想,要符合复工的条件后,才能通知员工前来参加工作。

对于企业不开接受证明,在我看来,应从几个方面分析和考虑:

1.你所在区域疫情是否是重灾区,因为企业单位也考虑风险成本;

2.自己和企业都要达到复工复产的必要条件,需要通过层层审核;

3.主动询问企业相关情况,并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综合性考虑。

原则上,疫情期间用人企业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企业单位涉嫌违法解除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企业单位双倍经济赔偿。

总之,必要时我们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你,下面我来回答一下:

你好,因为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要去哪个地方,所以下面我按照我的情况回答你。我是湖北十堰人,工作在深圳。

我们在出发地办理通行证,当地社区是需要目的地社区的接收证明才可以的,或者是企业复工证明,这样出发地才能放行。

1、公司不给开接收证明,可能是怕承担责任,其实可以问问公司,让公司开具企业复工函,证明需要员工返岗就行了,不一定需要接收证明。如果企业复工证明都不开,那说明企业暂时不着急复工吧,那就先等等呗。

2、如果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或者复工函,你目的地社区接收也是可以的,可以找房东帮忙开具接收函,不过可能很多房东不愿意开。

3、除了接收证明之外,路上还需要的证明有这些:本地通行证(湖北省是湖北健康码),健康证明,健康监测证明,个人承诺书,本地放行申请通过(十堰是在十堰e通行),以及目的地的通行申请(深圳是深i您)。

以上就是我返工申请中需要的所有证明资料,不过现在湖北除武汉外的政策都在放宽,很多地方放行都不再需要目的地社区的接收证明了,建议大家多去问问,现在政策一天一个样,变化很快,希望大家能尽快返岗,尽快回复正常生活。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公司不给你开公司接受证明是只针对你个人还是针对公司全员!如果只是单纯的针对你,那就说明公司有想辞退你的想法!你也可以考虑重新换工作了!

2.如果公司不开证明是针对所有人员!那么你就要询问清楚是何原因不开!如果没有接受证明就无法离开的话,可向公司说明情况,等疫情稳定可以自由通行再回公司复工!

首先你要搞清楚是公司的所有人都不开,还是只你一个人不开。如果是所有人都不开的话,那你也不用着急,再耐心等段时间,毕竟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正常,等到春暖花开时必定会让你回去上班的。🤪要是只针对你一个人不开证明,这说明公司不想要你来上班了,可能你在公司没那么重要,那又何必单恋呢,正好趁机下定决心另谋发展多好。

我感觉公司不给你开接收证,大概有以下因素:

1.疫情还未过去,对方慎之又慎

2.对方公司还未全面复工或暂时还不具备全面复工条件

3.公司局部复工了,但你的岗位对公司无足轻重,来与不来不重要

4.公司全面复工了,正就地寻你相同岗位人员顶替你

5.公司全面复工了,公司已有意与你解除合同或是向你传递让你你自动解除合同放弃岗位的信号

6.其它原因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你怎么那么大意啊,既然是被公司裁掉的,那么公司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上面就绝对不能写成个人原因离职,这等于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而不是公司方面把你裁掉的,你拿这样的离职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告诉你,人家仲裁委根本不会受理的,你也别想拿到任何补偿。

你必须明白一点,劳动维权必须讲究证据,是按证据来判定的,你现在手上的那个离职证明只能证明是你自己走人的,绝对无法证明是公司裁员把你裁掉的。即使你实际上确实是被裁员了,你真的被冤枉了,但你口说无凭啊,仲裁委认可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离职证明。所以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意呢,当初为啥不拒绝签收呢?

为今之计,你如果还想申请劳动仲裁,补救是不大可能的了,但如果你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你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导致离职,二是你这个离职证明上面没有你个人的签字或手印。那么你还可以放手一搏,你完全可以无视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用其他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公司到时候拿出留存的一份离职证明,你也可以否认的。因为你的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而离职单可是经过公司领导层层审批确认的,所以最有法律效力;再者没有你签字的离职证明,单位随时都可以制作一份,所以几乎没有作用。

如果你当初办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也是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是不可能得到仲裁受理的,更别提什么补偿了,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希望此事能让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如果遇到这类裁员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公司开具的任何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就坚决不要接受,这样你维权才会被受理并有胜诉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这个应该分开看,有利也有弊。

公司裁员,是需要给被裁人员补偿的。如果,单位想用这个个人原因离职来免除补偿,那必然是不能接受的,当时就不能要这离职证明。

如果说这个补偿并没有少你的,写成个人原因也未尝不可,甚至可能还更好一点。因为被裁,要不就是你能力不足,要不就是单位效益很差。不管是哪种,都可能被下一家HR利用压低薪酬。但是个人原因,这个就可以说一些比较好解释的理由。

既然你在这问,估计是前者,就是没有拿到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能用之前的各种记录来证明了。包括和主管或者HR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短信。还有就是其他同事作为人证,不过这个比较难毕竟他们不想得罪领导被穿小鞋。

公司裁员时应该有书面通知或文件之类的东西,你把这些材料准备好后可以找单位的HR,要求重新开具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有证据材料,单位的HR不可能不给重新开具的,本身这是他的错误。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据,你也可以找你的直接领导或知情的人的交谈,在交谈中确认你是被公司裁员,做好交谈的录音作为证据。有了证据找HR重开就有理了,如不重开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

《解除劳动证明书》的原因如写成个人原因则不能向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金,而且更关键是的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是肯定不会支持你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你一定要收集必要的证据。

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职场坑挺多,学点法律知识不吃亏。公司依法裁员是正常的,但前提是按照劳动法规,并且按法规补偿员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公司需要裁员,并上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要写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按劳动法规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做手脚,挖坑让你跳,让你写上离职是个人原因,这个员工签名是不能签的,也许公司口头承诺如写上个人原因离职,会给你什么补偿,如不写就就没有,这个是不能签的,公司过后一旦反悔,你劳动仲裁时,输的概率就大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如果是你已经劳动仲裁了,但还没开庭,这个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是非常的不利,什么大律师也没什么做用,但是还没到穷途未路的地步,如果你能找到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乘人之危,胁迫等签下的证据,那就有可能打胜这个劳动官司,前提是证据真实有效,这个证据可以是以前的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人证。但这个人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会不认可的,人证这个证据证明力是微弱的。

看这个问题,不能被带沟里。我们主张的是公司违法裁员,不给赔偿,《离职证明》连小问题都算不上。

公司这是在拿着“裁员”做幌子,辞退员工,还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仅仅是在《离职证明》上动手脚,只管去劳动仲裁吧。记得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金,这可差了一倍的钱。

怎么证明是公司辞退我们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理解,到底是我们员工提出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得公司拿出证据。

首先,我们不能被带偏去,一直想着怎么解决《离职证明》的问题。我们手里可能没有像《裁员通知书》一类的证据。但是这个问题不用我们举证,在庭上我们只用提出《离职证明》是假的,是公司裁员,不是个人辞职。

作为举证方,公司要想证明我们是自己辞职,能拿出我们的《辞职信》吗?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们自己辞职的吗?我想前面只要我们没有喝醉了,乱签字,公司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的。

《离职证明》是由公司单方面开具的文件,旨在说明公司与我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是公司单方面出具,不需要员工签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解雇通知书》、《辞职信》一类的文件。仅凭一张《离职证明》,公司什么都说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仲裁庭会同意我们的主张,《离职证明》无效。

如何判定公司裁员是否合法?

前文说了,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离职证明》,关键是公司裁员合不合法。合法裁员,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N,违法裁员,公司支付赔偿金2N。

合法裁员,有3个前提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裁员人数要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10%的人员;

2.通知到工会,或全体职工;

3.向当地人社局报备。

按照这个问题来看,基本是违法裁员,跑不了了。如果这家公司是合法裁员,一定需要向人社局报备。都报备了,还是这种低劣手段,不是自相矛盾吗?

违法裁员,公司要赔多少钱?

既然是违法裁员,或者叫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赔的可就大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要支付的赔偿金=2×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费、年终奖)

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比如小张工作了5年又7个月,老王的工作年限为6。

赔偿金最高是12年吗?

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但是这仅针对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法律规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人,经济补偿的基数不按其平均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且最多补偿12年。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资,不受此限制。

举个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资为9580元。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违法辞退,老王的赔偿金=2×10×22000=44万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2×(3×9580)=68.976万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5×27000=81万元

大家注意,在劳动仲裁时,主张的金额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张过少。我看过一些裁定书,一开始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工资是3000,后来又主张是4000,可能会被驳回,不予支持,因为一开始我们主张的是3000,就按3000来计算。

总结:

劳动仲裁,讲的是法,讲的是事实。凡是事实,必有合理的逻辑。明明是公司裁员,却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们自己辞职,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我们不需担心,在庭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没有我们的《辞职信》,公司的这套行为就玩不通。

在庭上,我们的思路要清晰,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举证公司违法裁员,主张多少赔偿金上。公司玩这种小把戏,只能给自己减分。


关于辞退员工,你遇到什么样的套路?

想报考一级建造师,工作证明怎么开

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对于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来说,不管是一级建造师报考还是二级建造师报考,工作经验的内容都是差不多的,也没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必须把以下信息体现出来:

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应当有被证明人的工作经验年限;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工作经验性质说明;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证明单位的详细信息;

有以上三点内容体现即可,此外还需要单位提供公司行政专用章,该证明方可生效,否则的话不予以说明证明信息。

考后注册与工作证明单位有何关系?

考试过后的初始注册,与你报名时的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即你考过后愿意哪家单位帮你初始注册都可以。

什么单位可以开具工作证明?

开具一级建造师报考工作证明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建造师报考所需的工作证明是指工程类(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证明。

具有园林绿化/计算机网络/土石方工程等施工资质。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专业与一级建造师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1)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

(2)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

(3)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

注意: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没有固定格式,把问题说清楚就行了,言简意赅,不宜过多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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