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无法解释的,而且这样的行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对个人来说还会起到负面的影响。
如果在入职时用来假学历,这是一种欺骗的行为,欺骗的是公司,同时欺骗的也是社会,对于这种现象很多公司都会采取开除的方式,而且对于个人来说还会起到征信的问题。
入职用假学历非常冒险,建议不要尝试,因为一旦被公司发现,无论你怎么解释都解释不清楚,严重的话是要开除,还有可能在你的求职生涯上有记录,所以用真实的学历入职,可以边上班边提升学历,弥补学历的短板。
1. 公司认定你学历证书虚假,不能凭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就下结论;而应该与毕业学校进行联系核实,如果核实没问题,这事也过去了;如果核实有问题,人事会让你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 当公司掌握你毕业证书是虚假的实锤后,就可以解除与你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补偿。理由是你用“欺诈的手段”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有的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有你虚假学历的证据,还会出具《员工手册》的相关内容,以表明公司的做法有理有据。
有的员工不服,去申请仲裁或上诉。尽管提出学历不代表能力,自己能胜任工作,没有给公司造成危害,以及公司没有提前告知等等的理由,但最后的结果都是公司的做法得到仲裁院或法院的支持。
如果我们讲法律,员工学历造假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者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其第6款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学历造假毫无疑问是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当时招的是本科学历,而你没有相应的学历,就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了。所以学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问题。而且,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16条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
不过,相关法律条文同时规定,如果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该有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进行确认。
解除有理,但是追加惩罚无依据。
有的用人单位是在劳动用工之后几个月又调查出了劳动者学历造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会采用扣押工资、停缴保险或者收取惩罚金的方式,要劳动者对学历造假事情承担责任。这样的操作是毫无道理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要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说决定职工工资的还是岗位,跟职工的学历没有关系,这也是《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的体现。
职工工资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所以,扣押职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职工缴纳社保也是这样,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和职工的共同义务,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行为。
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不仅应当补发,而且还应当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相对而言,我们在一个工作岗位工作满7年的话,基本也是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这7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用人单位爱惜人才,一般也不会以学历造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毕竟换人也非常麻烦。
综上所述,一般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很少会出现对7年前学历造假人员的追究处理。毕竟机关事业单位为了招考公平,一定要保障学历的真实性。
如果员工不称职或能力不匹配岗位,不可能在公司工作长达七年之久。不管员工入职公司时什么想法,公司在员工工作七年后才发现学历造假,说明用人单位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失误。
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完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招聘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聘信息和劳动合同中予以特殊强调,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出具承诺书。
当然,学历不代表能力,同样能力也不代表品行,诚信既是法律对劳动合同关系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评价员工的基本尺度。员工提供虚假学历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法律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层面,公司完全有理由对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人道主义方面,如果公司认可该员工及他的能力,认为其学历问题对做好工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也可进行相应处罚并继续留用。
感谢邀请,刘佳答疑:时过境迁,无论是员工还是公司,都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如果非要去纠结那个所谓造假的学历,我觉得意义不大。
员工学历造假固然不对,但公司自身也有失察之责。七年的时间过去了,这名员工依然在职,这只能说明要么该员工很优秀,成为了公司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要么就是公司继续迷糊,任由该员工多年来的混日子行为。
对于公司而言,多数情况下肯定不会放任员工的混吃等死行为,因为公司永远都不会养一个闲人,这一点其实无需多言。
对于员工而言,能够在一家公司服务七年,要么是自己真心喜欢且擅长的工作,要么就是自己能赚到钱。否则早就走人了。
现在,这个员工被公司发现学历造假,公司纠结要不要将其辞退。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几个关键点。
第一,简历造假的程度有多严重,是否影响了多年来的工作?
如果简历造假的程度不痛不痒,那公司完全可以忽视;但如果造假严重,那的确应该计较。但是否追究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第二,为何时隔七年公司才发现,那之前做什么去了呢?
是公司一开始就知道,只不过没有在意,还是时至今日,公司开始重视并要追责了呢?那过去这么多年的相安无事,为何非要现在就要跃然纸上呢?
第三,现在将其辞退,是亡羊补牢还是于事无补?
如果现在将该员工辞退,有很大的意义,那可以理解。但如果辞退了,没有任何好处,那岂不是无济于事,于事无补?
当然,公司完全可以依据简历造假这一项与候选人解除劳动关系,只是需要自己去权衡利弊得失罢了。
祝你好运,我是刘佳(记得先关注哟)。有关于招聘、求职(简历诊断)、跳槽(面试辅导、谈薪指导)、职场规划和撩妹方面的问题欢迎探讨。有时间也欢迎阅读我的图书作品《猎战》、《猎头笔记》和《非你不可》。也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如果入职7天才发现学历虚假,公司能否解雇要看是具体的情况。
按照实际案例来说,这种情况即便要解雇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还要赔偿金。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员工提供的学历复印件中有没有员工在上签字按手印,并承诺“与原件一致”?如果没有,那么员工完全可以可以说着并非本人入职时提供的那一张。
有人会说,即便不是入职时提供的,但该员工的确也是没有真实学历呀,一样不符合岗位要求!没错,这就是说的第二个,该岗位的招聘要求和岗位职责上有没有明确对学历有要求,如果也没有,那就更不能证明什么了。
如果有要求且员工知晓该岗位的学历要求(要求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据),那么公司也只能证明是该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不能胜任,最多是培训后调岗,也不能说明其学历虚假。
即便员工在提供的虚假学历复印件上签字盖手印了,那么还要看公司的制度上有没有对这方面的处罚依据,如果有才能解雇。但…………
但另外一个关键条件,这个人已经入职7年了,至少续签过一次劳动合同。
如果是第一次是员工主动提供虚假学历,但经过多年的工作,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对该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过评估后才决定续签的,如果公司同意续签了,视为公司已经认可该员工在该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如果之后公司再说该员工因为学历的问题不符合岗位条件,是不会被法院采信的。而且公司本身就是筛查各项证件的义务。
有人会说,假如公司说续签时候没有对学历方面进行评估,那么怎么办呢?那这个就属于公司的问题了,不能以这个理由而把责任推到员工身上。就像员工在被公司忽悠后签了相关的字后造成对员工不利时,大部分时候员工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所以,这个时候公司要解雇员工,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经过培训调岗后再次证明不能胜任,或者在下一次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另一种是公司不能证明合法辞退,直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该员工学历造假,却能通过面试和实习阶段而顺利入职,并且干了七年,表明该员工是很优秀的。试想,他如果不学无术,脑袋里没有装着相当多的其文凭所涵盖的专业技能,那么,他在入职后不久就会露出滥竽充数、混吃混喝的丑陋面目,公司会早就不要了。
看来,其假文凭所涵盖的内容比某些真文凭还要丰富。不要以为权威单位和大学校长所签发的所有高学历文凭都是货真价实的。其实,有极个别的文凭是货也假、价也无的文凭。
很多企业,尤其是私企,招工时,根本不要文凭,只要入职者来干一下就行,干得下就录用,干不下就不录用。这才是真正的用人之道和选才之道。
该员工学历造假被公司发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公司辞退的。企业投资和雇佣人才,其目的是追求利润,只要该员工专业技能强,工作效率高,就没有被辞退的理由。当然,该员工工作七年后,逐渐不能胜任所担当的工作责任,就可以被辞退。总之,该公司辞退他(她),是不能以其假文凭为借口。辞退时,其文凭无论真假,其补偿应是一致的,这也符合劳动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读书捞文凭的时候,要理论联系实际地读书,要书本知识与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利用假毕业证取得入取资格,公安机关能否接受报案,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使用假毕业证取得入职资格,涉嫌欺诈行为,这应该是违法行为。如果造假入职造成了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报案,追究造假责任人的法律、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你使用假的毕业证书,并取得了入职资格。如果有人举报,公安机关会受理报案的。
因为使用和伪造公文,证件。是违法行为。依据我国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要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能主动讲清事实承认错误。会受到从轻或减轻甚至免除处分。
应当接受报案。假毕业证书,涉嫌伪造文件证书犯罪,使用假毕业证书取得入职资格,涉嫌诈骗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程序,维系社会安宁,打击各种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当单位被坏人利用假造的毕业证书,并且一时不察骗取入职资格时,应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一般只追究伪造与贩卖假文凭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购买与使用假文凭者目前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贩卖假学历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虽然购买与使用假文凭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仍面临着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视购买、使用假文凭者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
有追诉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由于伪造证件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因此,追诉时间为15年,但若案件已经被发现,仅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仿造和使用假学历证明的人被查出后,依法就需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如果买卖的是伪造的假学历证明,即使被骗报案了,依法也得不到法律保障,相反,还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虽然使用假文凭者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版)》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结合具体违法行为表现、定性、后果综合考虑如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该罪不同情形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去确定追诉时效,一般追诉时效是10年,情节严重,追诉时效15年。以下是包括本数,即五年以下就是法定最高刑五年。即属于“已满五年不满十年”情形。以上就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诉期的内容
到此,以上对于假高中毕业证入职几年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假高中毕业证入职几年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