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籍证明不需要你本人到教育局盖章,现在的学籍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来管理的,如果你要转学,只需要向原学校提供接收学校的证明,就有原学校向接收学校发出网络申请,教育局审核通过就可以了,纸质的转学证明上,只需要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盖章签字就行了。
那就看办什么事情了。
如果是学生转学,就应该去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
如果是有关教师编制之类的与教师的身份有关的,就应该找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盖章。
如果跟报销有关的,那就应该找教育局财务科盖章。
如果是跟辅导机构或者是职业教育有关的事情,就该找城职教科盖章。
如果是有关教育行政的事情,就应该找教育局办公室盖章。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学籍证明上的章应是学校的公章。详析:高中毕业证丢了,意味着到学校开的学籍证明是:学历证明。根据目前学籍的相关规定,由于毕业证书是唯一的,丢了是不能补办的,所以学历证明的作用等同于毕业证书。所以学历证明应盖的是学校的公章,而不是教务处的章。同时这份学历证明在照片处贴上照片后,还要经当地教育局盖上印章,方才有效。
高中毕业证上有主管教育部门的验证钢印或盖章。 中国的普通高中毕业证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监制并实施管理。证书文本由授证学校签发(学校盖章及校长印章或签名),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并在毕业生照片处加盖验证钢印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