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升小学需要的手续:1、户口本,房产证,还要复印件户口。2、学前教育证明(幼儿园的证明)。3、预防接种资料。4、没有本地户口的要带好临时居住证。拓展资料:公立小学入学条件: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详细证件:1、《户口本》首先保证孩子的户口是在谁的名下的,如果不是,一定要搞清楚其中的关系,如果实在不好说明则要带着《结婚证》。注:户口本是一切证件办理的前提。2、如果你有购买的房子,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这一条请咨询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3、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如XX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4、《学前教育毕业证》,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都会有的。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哈。6、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具体可咨询你的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7、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哪些条件可就近入学:1、父母至少一方有市、区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区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3、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明或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4、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5、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供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答:导演张策,1993年3月12日出生,今年28岁。
张策毕业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一中,是《朱一旦的枯燥生活》里的编剧、策划、配音,而现在他离开朱一旦的枯燥生活后,身份变成了山东造梦星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45%,而另外55%的股份由他的妻子张译文持股,他要开始自己新的征程了,据悉该公司于今年6月15日成立。
终于来了,6月29日晚,山东省发布了对陈春秀、王丽丽被顶替事件涉案人员处理结果:数十人被处分
陈春秀事件
录取通知书:
2004年,陈春秀高考成绩546分,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但是,陈艳平的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和舅舅张峰找到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忙,确定了以陈春秀为冒名对象。冯秀振安排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走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档案:
陈巨鹏拿到陈春秀的通知书之后,冯秀振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陈巨鹏得到陈春秀的档案后,将档案交给了陈艳平的舅舅张峰,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伪造了陈艳平的档案,并替换了陈春秀的档案。
户籍:
张峰找到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以侄女陈艳平户籍丢失为由,让任书坤开具了虚假户口迁移证明。当2007年陈艳平大学毕业后,张峰再次找到任书坤,任书坤以户口补录为名,找到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伪造了陈艳平的新户口。
入学:
由于陈艳平材料不齐全,张峰再次出马,他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让陈艳平顺利的办理了入学手续。
工作:
2007年陈艳平毕业后,参加冠县统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没能发现陈艳平的相关信息问题,导致陈艳平通过审核并通过考试被录用。
陈春秀查证冒名顶替中的问题:
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陈春秀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其到村里开介绍信。陈春秀到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时,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未能按照规定配合。
处理结果:
陈艳平、陈巨鹏涉嫌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张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其余人员处罚看图:
王丽丽事件
冒名录取:
1996年,聊城农业学校招生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参考。考试分数312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冒名顶替者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将王丽和陈伟互换,在王丽未考上的情况下违规录取。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新生入学中审核不严,未能发现陈伟冒名顶替。
户籍:
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已对陈伟、陈丙苓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余人员处罚看图:
从处罚内容来看,有一些并不是最终的结果,需要等待进一步的调查认定。另外,关于苟晶的问题正在调查中。对于这个处罚结果,大家认为如何?
陈春秀想去山东理工大学读书,这个情绪可以理解,但是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从学籍管理条例来看,实际上陈春秀的学籍已经在学校完成了实际的过程。也就是学校已经完成了从招生到培养,到最后毕业的过程。对于学校来讲,如果不知道是顶替,那么此次招生资格已经用完,所以陈春秀不可能再用原来的录取通知书再去读书。
山东理工大学注销陈春秀(顶替者)的学历,从法律上只是不承认此次学历的合法性。因为,学历获得者是通过违法的行为获得的学历,最终是不合法的。就好像我们说合同签订了就有效,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签署的时候是欺骗或者胁迫,合同是可以无效的。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陈春秀是不可能再用原来的资格去山东理工大学读书的。
但是,陈春秀能否再上山东理工大学读书呢?理论上还是存在可能的。但是不是以上次的资格,而是通过再次高考获得。
如果陈春秀真的觉得山东理工大学学校很好,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入学校学习,而且可以直接进入本科学习,不用去读专科。那就是参加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
参加成人高考,陈春秀其实目前已经有了这种能力,如果她想, 我想她是可以考上的。
如果参加普通高考,作为社会考生,也是可以的。甚至可以考本科或者更好的专业。
所以,想去读可以,但是不能是以前的资格,而是要通过再次考试!
历史的年轮滚滚向前,说起高考那些年那些事,真是不堪回首。如果不是仝卓信口开河,自毁前程,我们也不知道高考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发布公示,注销了假“陈某某”的学信网学历信息。山东冠县也发布通报: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处理结果为陈春秀找回了些许公道,但她错位的人生谁能给她公道呢?
一、山东理工大学以“此无先例”拒绝陈春秀圆梦,此做法欠妥。山东理工大学在被顶替一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破例让陈春秀圆梦。而且,这样的要求也不过分。
二、顶替者进行经济赔偿,将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工资收入,减去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其余偿还给陈春秀。不能光开除公职就完事,太便宜作弊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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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陈春秀是一个熠熠生辉的“体育明星”,倘若陈春秀是一个万众瞩目的“后起之秀”,如果陈春秀是一个能给学校带来无限荣光的“社会达人”,恐怕山东理工大会毫不犹豫、举双手欢迎她前来上学深造。
然而,现实中被顶替学籍的陈春秀,此时此刻犹如一个令人尴尬、时刻映射出学校把关不严毛病瑕疵弊端的“放大镜”,别说她成年累月来山东理工大上学,即便她多在学校呆上一天,也会让校方感到扎心、丢脸和不舒坦,又怎会大度地接受她圆自己大学梦的请求呢?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孔孟之乡”、儒家文化发源地的山东,不乏名气影响的山东理工大以“此前无先例”为由,拒绝了陈春秀去自己梦寐以求的山东理工大学上学的请求,其理由难免牵强和底气不足。
之一,学校审核不严有错在先,为何不去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山东理工大通过接受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俨然已经承认自己16年前因未审核“假陈春秀”入学资格存在问题,意外造成陈春秀本人痛失上大学的宝贵机会,既然有证据表明校方存在审核不严有错在先,就应该主动去承认由此引发的责任,对陈春秀负责到底,而不是“轻描淡写”地注销“假陈春秀”学籍信息推责了事。
之二,这不符合“孔孟之乡”、堂堂教书育人大学的职责和榜样。
众所周知,山东是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家乡,儒家推崇仁义礼智信,具体此事就是讲诚信,言必行,行必果;而山东理工大作为一座闻名遐迩、以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职责的地方高校,不敢勇于承认自身错误,没有勇气担当过错责任,又如何给莘莘学子做好榜样表率呢?!
之三,山东理工大的“没有先例”显然底气不足,缺乏说服力。
什么叫“没有先例”?恐怕是一种明哲保身、自私自利的狭隘思想在作祟。说白了就是不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接锅”“买单”,更怕因此造成面子形象的尴尬和不好看。
但是山东理工大不知你想过没有,一个陈春秀的审核不严造成个别学生学业的耽误,恐怕对高校而言只是微不足道、不疼不痒的“万分之一”感受,而由此造成“被偷去的大学梦”对学生(陈春秀)来讲,则是百分之百的人生被改变,造成的损失伤害无法估量,更让人心绪难以平静。
大伙说是不是呢?
山东理工大学承认在入学资格审查上存在漏洞。陈春秀提出重新入学的请求,校方以“无此先例”拒绝。
需要先例?人家考上了你的学校,因为你们的失误人家没能读书改变人生,现在,人家只想拿回本来就属于人家的大学生活,有错?不仅在司法领域,在每个领域都应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没有先例的多了去了,一国两制也没先例,民族区域自治也没有先例,不都是创造性的解决了问题吗?这个学校不解决问题拿这种理由搪塞。
我认为还女生有正当权利重返上学,这是弥补教育部门当年犯下的滔天大罪!错不在她,她却在承担后果!罪在们,你们却将她拒之门外!!!天理何在????
今年36岁的陈春秀,2004年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再上大学。她干过餐厅服务员、流水线工人等工作,因为学历的问题尝尽了职场的辛酸苦辣。结婚以后,她一边做幼儿教师,一边自学成人高考,希望可以圆回当年读大学的梦想。
2020年5月,她在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的时候,居然发现自己上过大学了!那个学校正是当年自己填报志愿的山东理工大学。
后来,几经调查,陈春秀才发现自己是被人“冒名顶替”了!
如今,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陈春秀提出重新入学的请求,但校方却以“无此先例”而拒绝。
被人偷走的16年光阴已无法回来,如今真相大白,陈女士想要找回当初的梦想,就真的那么困难吗?
一、校方当年在审核入学资质上存在漏洞
陈春秀出生在贫苦的农村家庭,想要出人头地的机会本就不多,上大学原本是她这样的寒门学子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可谁能想到,考上了大学,都被人悄悄“掉包”,自己还蒙在鼓里16年之久!
在这个事件中,冒名顶替者固然是有主要责任,但是对于学校方来说,有关入学资质的审核上也存在明显的漏洞。
即使录取通知书可以被篡改、身份证信息可以被篡改,陈春秀当年的电子档案信息是难以被篡改的,只要校方工作人员在入学时仔细去核对、匹配考生的身份信息这些,相信还是可以揪出冒名顶替者的!
并且顶替者大学几年时间里,也从未被发现有何猫腻,不得不说,校方确实存在疏于检查的问题。
如今,陈春秀提出想要重新入学,我认为合情合理,毕竟她当初是考上了大学的,只不过被人顶替了而已,既然注销那个顶替者的学籍,就应该恢复陈春秀的读书资格才合理。
至于“没有先例”这一说法,确实有些教条主义,让人感到有些“冷冰冰”的味道。
二、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一个人命运的改变
关于陈春秀被冒名顶替这件事情,有网友就提出一个建议:陈春秀可以走司法程序要求赔偿。
在如今复学无望的情况下,要求经济赔偿也许是一个最好的方式。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陈春秀过去16年的人生,因为这样的冒名顶替而被改变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无法接受!
被改变的命运,难道就因为这样的赔偿可以回得来吗?我相信不可能,失去的就是失去了。
所以从情感上来说,我们还是非常希望校方可以给陈春秀一个重新读大学的机会,毕竟这也是她目前的愿望。
“没有先例”我相信是事实,但规则不也是人制定的吗?事在人为,这件事全国的网友们都在关注,还是希望校方可以努力为她争取下。
三、冒名顶替者理应承担责任
那个冒名顶替者至今都没有公开露面,向陈春秀说一声“对不起”,只是手写了一份说明,承认了当年顶替的事实,却把顶替的责任都推到了已经去世的舅妈身上,手段也有点高明。
不管事情过去了多少年,我们相信真相只有一个,查证的问题就交给当地的有关部门去开展,相信一定会给公众一个客观的交代。
在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为什么全国的许多网友都那么关注这件事呢?
是因为高考是中国许多普通家庭的孩子改变自己命运的最佳途径,陈春秀被顶替一事,违背了绝大多数人心目中的公平正义,高考那么严肃的事情,居然轻易就发生了“掉包”的情况,实在让人震惊!
那个顶替者,只是被停职,估计无法让陈春秀及广大网友满意。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严惩顶替者及其涉事的家人,让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根本上震慑那些还想做此类违法事情的人。
眼下又是一年高考季,我们真心希望不要再出现第二个“陈春秀”了!
四、希望陈春秀坚强走下去
这件事对陈春秀而言,显然是人生中巨大的一个打击。
她及其家人的内心一定十分的悲伤,对此我们作为关心这个事件的网友,也感同身受。
无论如何,事件已经发生了,16年也过去了,希望陈春秀在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同时,也要坚强面对生活的现实。
我们如今的职场上,也有很多成功者都是中年立业,大器晚成,陈春秀虽然在读书上吃了巨大的亏。但人生中充满了变数,真正努力的人应该会得到幸运之神的青睐,我们将一起为陈春秀祝福,祝愿她未来的人生道路一帆顺风!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作者:丁路遥知事,今日头条签约作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生涯咨询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高级培训讲师。码字不容易,如果喜欢我的文字,请帮忙点个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