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学生毕业的院校开具。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开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的教务处或者是档案室开具
学历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开。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授权管理的1991年(辛未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经审核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
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首先找到系教学主任或者是辅导员,根据他们的指示去办理,开一个毕业证明,其次还要到院教务处去打证明盖章,然后就可以了。
考生需要在学信网上核实自己的毕业编号,到市级的报纸进行登报遗失启事,并且上交两张蓝底照片和身份复印件,考生如果想补办一是申请书,需要说明本人的毕业基本情况以及遗失原因,教务处核实基本信息及补办材料后,就可以发放学历证明。
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考生需要在学信网上合适自己的毕业编号,到市级的报纸进行登报遗失启事,并且上交两张蓝底照片和身份复印件,考生如果想补办一是申请书,需要说明本人的毕业基本情况以及遗失原因,教务处核实基本信息及补办材料后,就可以发放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