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离职一年了还能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吗,2017年 工作证明

admin72024-05-10 05:47:33

从公司离职一年了还能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一般情况下,离职一年后公司可能已经清理了该员工的档案,因此可能不再能够开具离职证明。

从公司离职一年了还能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吗,2017年 工作证明

但如果员工曾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离职时应该有一份离职证明,这份证明可以作为参考。

如果员工需要离职证明,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是否能够开具。如果公司已经不再存有员工档案,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证明。

一般在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离职证明,没有出具是违法的,现在虽然不能提起劳动仲裁,但是隔一年,仍然在民事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单位补。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由于历史原因,档案存放及记载不规范的现象实际存在,我工作中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的档案。如有:一张招工表的、一张招工证明的、一张职工认定书的、一张纸上写着几个字的(招工表、调资表在①号文件柜3号档案盒)、等等,总之对档案不够重视,存放不规范。

档案中就一张招工证明,有以下原因:

一是在公司或工厂建立初期,招录一批职工,单位把所有招录的职工都列在一张表(根据招收人员的多少可能是一个招工薄)上,劳动部门便在一张表上把所列名单一次性审批。单位再把审批的各名单写成证明放入本人档案。

二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招工很不规范,一些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和各企业打招呼,招收一批合同制职工,每位收取一定的赞助费,即招为合同制职工,每个单位均为一张招工表。但劳动部门有电了档和台帳。

当你到了退休年龄,或查视同缴费年限记录,到单位人事部门索要招工表即可,或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他们都会为你提供方便。

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突事求是,亏众不亏一的原则。

谢邀!档案不全有点麻烦。如果仅缺招工表可以回原籍档案馆复印出来,仅有招工表则不能证明你曾参加过工作,因为招工表与到单位报到的时间要对应,有的人晚报到几个月仍会扣掉工龄。那么,只有从原工作单位将工作年度复印出原班组工资底册(每年元月和12月为一年),20年工龄就40张复印件。如果原工作时间与后面实际缴费有脱节,也会麻烦,因为无法证明你离开单位的原因,就没办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时唯有个人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任何部门新开出的证明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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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你的个人档案里面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那么这种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被认定的。因为要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要按照你个人档案中的一个明确的记录记录,你曾经从这一年到这一年参加工作。那么如果是没有这样一个明确记载的话,实际上就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当然仅凭一个单一的招工表,是没有办法证实你这些年的一个工作年限的。

所以说尽量还是要回到原单位,看看原单位能不能补齐一些缺失的资料,比如说你每一年的工资抵戏等各类资料,因为社保局在认定你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凭据,才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当然如果能够有效的提供,那么对于你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有很大的帮助的,但是如果你不能够有效提供,这些相应的工作期间的一些证据和证明的话,那么你的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够被认定的,所以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原单位看看协商一下能不能补齐这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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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你的工作档案里面只剩了一张招工证明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通过有效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被认定,其中在个人档案中需要提供自己的招工表,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还要在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程中提供每一年的工资变更表,那么这样的话才能够有效的证明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说很明显你的个人档案是不齐全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会因为自己的个人档案不齐全造成无法认定的一个情形,那么也就是说你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享受不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只能够根据你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确定自己最终的退休金待遇。

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这样的现象是很经常发生的。因为首先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他是在1992年之前就拥有相应的工作年限,但是有些企业单位他在1992年之前并没有建立个人档案,所以说是无法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自己的视同交费年限都是因为个人档案的原因而放弃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说必须要在自己退休之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之后,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档案不全的现象也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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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总有丢档案的,而今天的更离奇,工作时管过几天档案,头一次听说有招工证明,是谁给谁证明,已招工还是末招工,如已招工企业还用你吗,如未招工企业有权招吗,能不能找个老档案看看里面尽有什么再说事。……有人说丢工龄这是本人社保登记证,工作时间已记录在案,就算档案丢了你的工龄也不会丟,就算你把社保登记证丢了,人家还有电子档案,混不了水也捞不着鱼,如有非份之想只能坑了自己。


事业单位面试前要审核资料,需要我提供两年的工作证明。我毕业后就一直在私企工作,刚毕业时缴纳了社保

提供证件如下:

1.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没有去派出所办理或者打证明)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工作经验证明,即单位工作证明,若辞职,出具原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工资单(有则提供、无则免之)

5.岗位要求技术证书及复印件(有则提供、无则免之)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生不需要,往届生可去当地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打待业证明) 可能有人说了既然没有工作,如果不要工作年限要求,就去报吧,但是你怎么证明你没有工作呢,不排除有的人有工作的,但是开不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引起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主要指招考单位)。

为什么感觉好多公司都要开无犯罪证明或者是无前科证明

现在企业管理越来越规范了,很多岗位在入职前需要做背景调查,也有的企业开始做员工无犯罪记录调查,这些都是企业用工及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1、企业在发展过中要控制很多风险,在企业招聘人才时通常要对员工做工作背景调查,以核实招聘员工工作能力和个人职业操守,目的为降低企业招聘风险

2、随着近些年来,很多外贸企业需要通过人权验厂,反恐类验厂,需要企业提供员工无犯罪证明,企业在完善内部体制时也认识到,员工无犯罪证明有利于企业管理和规避验厂中存在不符合项,同时驻地公安机关联防也希望得到企业配合,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对员工作无犯罪背调。

除员工入职背调、无犯罪证明背调,还有些特殊岗位(高管,财务等岗位),企业需要员工提供个人信用报告,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企业管改不断完善,企业在员工入职前风险控制会越来越完善,所以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用也是企业进步一种表现,身处职场中我们只有严于律己,克守法规才能在未来企业招聘中屹立!

祝君职场顺利!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感觉首先公司是个企业,对于企业来说必须遵守国家制度经营,没有偷税漏税。如果说有前科,犯过罪,那制定政策措施根本都不一样。犯罪人员,和没有前科的人肯定有不同之处。

企业规避用人风险是对的,员工的个人经历,包括文化教育和社会经验,能够基本上反映出员工的个人基素养,当然了,这不绝对,但是普遍来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总体素质要高于有违法行为的人,所以,即使🈶个别违法行为人已经悔过自新,但是,需要社会重新认证,这个需要时间,企业也就错过了这部分人。

想报考一级建造师,工作证明怎么开

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对于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来说,不管是一级建造师报考还是二级建造师报考,工作经验的内容都是差不多的,也没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必须把以下信息体现出来:

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应当有被证明人的工作经验年限;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工作经验性质说明;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证明单位的详细信息;

有以上三点内容体现即可,此外还需要单位提供公司行政专用章,该证明方可生效,否则的话不予以说明证明信息。

考后注册与工作证明单位有何关系?

考试过后的初始注册,与你报名时的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即你考过后愿意哪家单位帮你初始注册都可以。

什么单位可以开具工作证明?

开具一级建造师报考工作证明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建造师报考所需的工作证明是指工程类(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证明。

具有园林绿化/计算机网络/土石方工程等施工资质。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专业与一级建造师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1)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

(2)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

(3)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

注意: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没有固定格式,把问题说清楚就行了,言简意赅,不宜过多展开。

我在公司干了7年,只给我缴了3年社保。要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1、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那么劳动者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但是在劳动仲裁阶段不处理社保相关问题,社保问题可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