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有哪些
房屋拆迁工作具体如下:
1、 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征地拆迁工作专班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政府征收小组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
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4、合法面积认定。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台法面积及还房面积。
认定依据 :土地使用证、农村个人建房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用地档案、项目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等。
5.套价核算
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文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
6、 征收小组确认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
7. 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被拆迁户在测算表上签字确认。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拆迁公司建立增补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房屋拆迁内容: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8、拆迁补偿公示
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
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 政府征收小组与被拆迁人签订《还房协议书》、《搭住费协议书》 等。
回迁房回迁程序
回迁分房程序: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