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没有薪资怎么办,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工作合同和文字说明能要到工资吗

admin102024-05-03 01:58:10

去劳动局告公司,没有出勤表等材料怎么办

劳动仲裁案件,基础的证据材料你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就可以。与工作有关的邮件、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根据具体案情提供,如果有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也提供。出勤记录是需要单位提供的。

工作证明没有薪资怎么办,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工作合同和文字说明能要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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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劳动局是偏向雇员的,因此,即使,你没有材料也不用怕。只要你有任何工作资料,钉钉,QQ等聊天记录,或者任何会议记录等等,都可以。而对于公司,如果要证明什么,比如证明你缺勤,反而需要这些记录,要证明你对公司造成损失,都要有明确的资料,以及技术鉴定,因此,你放心就告就行了。

没有出勤表,可以有别的证据!!比如工资表,银行的付款记录!

只要有一项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干过就行了!然后由公司来承担举证责任!!!!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要有,一是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二,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三,签订有劳动合同。一般有前面两种情况就会确认为有劳动关系。

如果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出勤表,你可以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主要有:

1、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可以提供公司给你打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清单)。

3、社保缴交记录。

4、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

6、与公司领导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等。

如果你需要提供考勤表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是为了要加班费,那可以让你的同事出庭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只要同事证明你加过班,因为考勤表在单位手里掌握,如果单位不提供,则由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当有的证据你确实无法提供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首先,现在没有劳动局了,劳动局在2008年时就合并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里,可以理解为: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是人社局的下属单位。你说去劳动局告公司,那么我觉得你的意思应该是仲裁吧?

如果是仲裁的话,你要提供到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有合同就拿合同,有工资发放记录就拿工资发放记录,有社保记录就可以先打印社保记录,有工作证就拿工作证,甚至工作服也是可以做佐证的。

如果什么都没有,没有很明显的证据显示我的确是某某公司的员工,那也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申请仲裁时,申请的第一项就是“确认劳动关系”,首先第一步就通过仲裁把劳动关系确定下来。

劳动关系确定下来后,接下来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工作合同和文字说明能要到工资吗

可以要到工资,因为你有企业形成实质性的雇佣关系。

①公司与员工不签合同,已经涉嫌违法案,规定要支付双倍工资。

②工作牌,工作记录,打卡记录和相应的图片视频都可以做为工作材料。

①了解一点劳动法

在劳动法里有明文的规定,公司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假设不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当期员工二倍的工资,凭这一点公司已经违法。

②已形成工作关系

在公司打工,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毕竟已经形成,事实证明你已经是公司的员工。这就是实际上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梳理工作中材料

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正规的材料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可以证明工作的材料。如你的工作牌儿工衣。打卡记录,工作汇报材料及语音视频,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有要到的可能。不要放弃,尽力争取。

你需要找到证明你曾经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证明公司差你工资就行。而这些证据,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其他资料。

你有三个途径可以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

第一,自己的渠道。你想法设法找到你在公司上班证据,如工号牌、考勤记录、各项工作记录表单、微信或QQ群聊天记录截图等。

第二,同事渠道。找到你的好同事,如班组长、人资部门或财务部门的人员为你提供资料或给你证明。

第三,仲裁庭渠道仲裁庭依法责令公司提供资料予以核查,找到证明你们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实在不行,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件实现的是举证责任倒置,最有利于你。

举证责任倒置即公司要拿出证据证明你没有在公司上班,而且公司有义务把工资表、各项保险名册、考勤表、会议记录等所有可能涉及到你的材料提供给仲裁庭核查,以证明你没在公司上班,不给你工资。

你取不到的资料,仲裁庭可以帮你获得。你只要确实在公司上班,这些资料就可以证明你曾经在公司工作,进而讨回应得工资。

【总结】只要你确实在公司工作过,那么,公司行政、人事或财务等部门必然有你工作的记录。这些原始资料很难隐匿,再加上劳动仲裁的救济渠道,你拿到工资有希望。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一定要保留一些证据,形成证据链的话就能帮我们要回血汗钱!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希望大家平时在工作生活中也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保留证据,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也要不断提高证据意识,为日后维权提前做好准备!


工资可以要到,但是过程会很艰难。上班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发工资,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决。

01.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2.给劳动者的建议。

第一步:寻找能够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面对这种事情,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操作起来很艰难。在准备讨要工资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收集整理好自己上班的证据,就可以认定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证据尽量全一些。比如:工资卡和流水,考勤表,在单位工作的照片、工装、工作证、考试卷等等,只要与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有关的证据,尽量多收集一些,最好能够有工友的证词,这样才能够确保证据链完整,增大成功的机会。

第二步: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带好自己准备好的证据,到公司所在地或者公司注册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首先找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前隶属于劳动局,现在隶属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证据和书面材料,写明自己的诉求。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接受你的投诉,然后找企业进行调节,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这一步就能要回工资。但是如果你的诉求金额太多,或者企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默契(你懂的),难度就会相应增大。如果这一步不能达到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前提是你的证据一定要充分。

第三步:到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节,以及劳动仲裁之后,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没有要回属于你的工资,就需要诉诸法律了。各个地区都有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网上也有提供免费咨询的律师,先进行详细的咨询,然后根据援助部门和律师的建议,补充证据,准备到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最后一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一般劳动者不会走到这一步。这是一个非常耗时间又非常耗精力的过程。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做起来很难,但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可以尝试,因为违法需要付出教训和成本,而自己的权力需得到保障。

03.结语。

浏览法院的网站,看一看法律文书和法院的通告,发现曾经有很多人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拿回了自己的工资,但是历时都很长,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哪种方式解决为好。职场如江湖,且行且谨慎!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祝你成功!

干了26天要离职,人事跟我说现在走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呢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碰到很多没做几天就辞职的员工。碰到一个最短的,就是上了半天班,就说不干了,但要公司发放这半天的工资,因为之前从来没遇到过,一般都是做完三天以上走的,都会发放工资,而且一般只做半天就走了员工,基本自己也不会主动要工资了。但碰到了,最后还是把这半天工资给发了,上了4个小时,因为底薪2200元,所以4个小时就发了50.6元。很多同事觉得这太奇葩了,但实际上,只要是付出劳动的工作时间,公司就没理由不发放这部分工资。

我们不去评论这件事本身怎么样。你在公司做了26天要离职,人事说没有工资,这有点说不过去了。26天基本上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了。那不给公司肯定说不过去。

但不给工资这个事情,到底是人事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公司制度有规定?或事公司领导有口头规定?

这个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出现这种情况,只有极少数情况是人事自己的观点,大部分时候是公司有这个规定,可能没有书面的约定,但公司老板或领导有口头这样要求过。找出问题的根本,那我们就简单了!

先按流程找一遍公司的领导

既然人事已经明确表态现在走没有工资了,那么接下来就要找人事的负责人,如果没结果,就找老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就要记得取证录音了。

如果最终真的无法解决,那就做好去劳动部门投诉的准备。

在去劳动部门之前,履行你离职的义务!

你得先履行完离职的义务,才能知道公司是不是真的不发你离职工资,不然贸然去劳动部门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你要证明的,就是你已经提前3天告知公司你要离职的事情。

然后在正式离职后,如果超过3天公司还没有发放离职工资,那么你就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看看结果怎么样,如果在这个缓解能解决,那就最好,如果不能解决,那就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带上劳动关系证明、离职的相关证据、前期录音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这个要花费大概60天的时间,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公司这种操作,基本上不用负责,只需要到时候支付你离职工资即可。

总的来说,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的确非常的简单,而公司在这一块似乎没有什么太大要承担的责任。总之,且行且珍惜吧。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建议你如果没有急事,尽量不要离职,可以暂时请假回家处理一下事情。

换位思考一下:

1.如果你是一个工厂的老板或人事经理,遇到一个员工干不够天数就要离职,请问你会批准吗?如果批准了,所有员工遇到事情都需要离职,请问工厂还办理吗?

2.一个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地方工厂企业等缴税养起来的。如果按照法律,工人的利益应该得到切实保障!可如果工人有事就能离职,那么工厂的运行和地方的税收谁来保障!所以说,一个地方的劳动部门不可能仅仅从一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要从用工方和劳动方双方角度思考问题,统筹兼顾!

综上所述,我建议你最好给相关领导说明自己的情况,如果不是有耽误时间较长的急事需要办理,尽量请个假回家解决一下,这样也给工厂一个台阶下!如果确实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可以跟工厂人事部门进行沟通,看能不能双方各退一步,给工人解决部分工资。如果工厂一点都不愿退步,你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请求其维护你的劳动权益!

谢邀!

1.有没有工资不是公司说了算,一般入职时候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合同里没有没有约定干不够多久不发工资的条款,你可以按合同约定,让他们履行!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去投诉,申请解决,如果经过调解公司仍不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

3.不到一个月公司一般公司不想找麻烦都会给发的!无非想扣工资吧,如果他们不太过分就算了!再找下家吧!别耽误自己时间划不来的!

如有问题可以留言,欢迎关注,转发和点赞!

干了26天,应该是在试用期吧!你申请离职人事竟然说不给工资?谁给他的权利?人事也太不专业了吧?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是提前3天,把工作进行一下交接,就可以离职了,离职生效当天结清所有工资。

现在人事竟然说出“现在走一分钱工资都没有”这个不专业的话,但其实细想一下,人事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利,这一般都是领导的意思,既然领导有这个意思,你也不能不采取行动,职场中遇到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我们的想法就是: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趁着还在上班期间,要收集证据,比如考勤或者工作群里的聊天记录等,证明你是公司员工,还有你确实上了26天班的证据,掌握证据之后再进行下面的操作。

  • 第一步:正常交接工作,因为公司也会考虑员工离职的风险,怕员工离职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因此试用期也不会给员工太重要的工作。

  • 第二步:不用搭理人事,按照公司的离职要求填写离职表,等领导都签字之后就可以去找人事部经理,询问工资领取的方式。
  • 第三步:看领导的表态,如果领导表示和员工工资一起发,我觉得也是可以等几天的,没有必要非要当天结清,因为发工资这件事还需要老板签字,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 第四步:如果领导表示现在走,确实没有工资,而你前期的交接和离职都合乎《劳动法》的规定,那么这个时候没有必要和他们正面刚,只需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人事部领导正面沟通,专业的人事部经理应该很了解《劳动法》,知道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后果。
  • 第五步:沟通不成,直接申请仲裁,这个时候你搜集的证据就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温馨提示:建议和领导沟通工资的事时,采用录音的方式,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领导赖账的情况,虽然有点上不了台面,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觉得完全是可以接受的。

总结:关于工资结算这件事,公司并不能一手遮天,多看一些关于《劳动法》针对工资和五险一金的规定,这对于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有帮助。

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非常鄙视这家的HR,怎么能赤裸裸的欺骗员工呢。在公司已经干了26天要离职,公司就应当支付26天的工资,否则,公司HR的言语和公司的行为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仅应当支付当月的工资,还需要加付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条款,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遇到这样的事情,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可以百度一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等条款,用相关劳动法的内容来证实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携带工作证、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拨打劳动投诉热线12333。甚至拿起手机直接拨打市长热线12345,然后等着公司HR找着你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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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工资这样合理吗

试用期没有工资这样合理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合理的。但是也要看双发的意愿了,如果你很想要这个份工作就只能接受他们的条件,试用期没有工资。如果不能接受,就另找其他的工作,因为你没法去跟他们理论,理论后的结果就是他们不聘你。

另外你如果先接受他们提出试用期没有工资的规定,然后在试用期期间被开除了,你是有办法要回你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的,不给你可以找劳动局查他,一般到这一步都会给你结算工资的,按照上班天数结算的,最低不会低于你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水平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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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工资不合法。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不得低于用工单位的同岗位的百分之八十。

至于合理与否,那就看双方是否同意。

但作为用工单位,还是支付工资为好,因为一旦劳动者反悔,用工单位就要赔偿。因为违法协议即使双方同意,在法律上还是无效的。


是不合理的!但是人心要放开,不要斤斤计较!眼光要放长远。只要能学到东西,有利于自己的成长。成长比小钱更重要!有能力路不宽广了吗?我们不能改变环境,只有改变自己!

就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厘清,什么是试用期,什么又是合理。在劳动法出台后,中国已经没有学徒工这个概念了,所有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都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初期,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就像结婚前的恋爱期一样,看看对方是否合适。等劳动合同法出台,试用期的概念更加严格,只有在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的前提下,才能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八成,或同岗位工资的八成。也就是说从法律来说,试用期不给工资是违法行为。但合理性又有它的特性,比如有个理念,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举个例子,有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毫无所长,他又想学到一门傍身的技艺,那在跟着师傅后面一边学习,一边打杂,不仅自己愿意不拿一分钱,相反还任劳任怨为师傅做很多,因此这种试用期期间,不给工资,也是合理的,只要年轻人不进行投诉,劳动部门也没有必要介入,毕竟法律只是保护底线,而不是全部。

面试成功一个公司,微信上HR和我谈好了薪资和入职日期,却不发offer。这种企业值得去吗?

这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要根据该企业的性质、规模大小、管理规范程度、在微信上与你谈的HR级别、以及你是否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或你是否还有其他候选单位等进行综合判断、系统分析后才能作出选择。

一、下列情况建议你值得去的

地方性国有小企业(大企业管理都比较规范,一般都有offer)或新办的发展前景比较好的中小企业(新办招聘流程还没规范)或与你谈的HR级别为经理以上(该级别一般说话算数),且你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目前又没有其他候选单位。

2、因你的各种条件所限,只能选择管理不规范中小民营企业,且你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目前又没有其他候选单位。

二、下列情况经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值得去

1、地方性国有小企业或新办的发展前景比较好的中小企业或与你谈的HR级别为经理以上(该级别一般说话算数),但你未向公司提出离职,且目前没有其他候选单位。

2、一般性中小企业或与你谈的HR级别为主办以上,且你未向公司提出离职或还有其他候选单位。

三、下列情况建议你不考虑去

管理不规范的中小民营企业或与你谈的HR为一般经办人员,且你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或者你还有其他候选单位。

谢邀,题主的问题客观来看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1.题主通过了面试,面试过程很顺利,与HR就薪资与工作内容沟通的很好。双方处在好感期,本以为一切顺利可以开始工作了,但是却没有拿到入职通知(offer),所以感觉很有落差。

2.对于这种一开始给人好感,但后面又感觉很有落差的公司,该不该去。

就以上两个问题,作如下解答

第一个问题,通过面试仅仅是HR、用人部门等方面对你的考核,不代表全公司都通过了,公司录用人员受多方面控制考量,这里面的制约因素可能不仅仅是HR能决定的。如果你对于这个工作很满意,建议在等了两个工作日后打电话HR询问下情况。这个时候不要猜,因为猜没有用。

第二个问题,心里有了落差,如果仅仅是自己闷着瞎想导致的落差这里不讨论,毕竟有自虐倾向的人没有必要可怜。这里谈谈是面试的很好,但最后没有入职的情况。说说我觉得可能:

A.后面的面试人员比你好,你被淘汰了。这里可能是能力上的,也可能是有背景有关系,甚至是找HR走了后门的。这样的单位值得去,想想别人为什么往里挤就明白了。

B.也许对你的面试可能本来就不存在offer,HR只是想通过面试来了解市场情况。原本市场上有咨询公司的,但老板为了省钱让HR这样干说明老板格局不行那不值得去。

如果是你中意的公司,可以与HR沟通

Offer就是我们常说的入职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入职通知函,我们暂且叫入职通知书,这个有则锦上添花,无则也不违法。如果你去面试了,也中意这家公司,针对细节HR也与你沟通了,如工资,入职时间,公司却没有发入职通知书,你可以让对方发一份给你,通过沟通,你再衡量一下是否是你要加入的公司。

现在说一下现状,有一些规模很小企业,或有一些行业如门店销售,门店餐饮,初创公司可能连人事都没有,入职前不会发入职通知书。面试也是简单粗暴,合适当场就录用了。也有一些中型公司,可能因为制度不够完善、人事不专业等等也不发入职通知书。

再分析一下岗位,可能公司规模达上万人,公司也发入职通知书,但不是所有岗位都发。如产线一线人员,普工,蓝领人员等等。

综上所述,发不发入职通知书,有存在的客观因素。不是不发入职通知书的公司不值得去。而是发的可能更值得去而已。

大概率是不靠谱的!

offer是什么?是录取通知书,是一份签订劳动合同的要约啊,这么重要的文件,候选人不要就不发,内容如此随意,连最重要的薪资、试用期期限都没有,这得多不专业啊,还什么“试用期合同”?拜托,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好不好!!!先把你骗进去,再随意摆弄,千万别上当,见到还是绕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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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悟空邀请~

个人意见:

不值得去,坚决不去!你也去不了啊,没有offer你怎么去?

HR的这种操作一定是有原因了,原因有很多,比如下面这几种情况:

  1. HR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绩效;
  2. 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暂时不招了;
  3. 有更合适的候选人了。

无论是哪种情况,即使是题主想去,也没必要热脸贴冷屁股了,收拾收拾心情,再找一个你情我愿的公司不好么?

个人真实经历

我说一下我的一个面试经历,仅做参考。你们也帮看看是啥情况。

第一次面试是这家公司的一个部门,2轮技术面,反馈都不错,说接下来HR具体联系offer事项。那我就等着呗,然而并没有下文了,没有HR联系我了,我也没有主动去问,因为我手上好几个offer,你不找我,我没必要主动找你然后让你来压我薪资吧?

本以为这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也没放在心上。可是过了一个月之后,这个HR电话来了,说:“哥,您现在还在找工作吗?”,我说我已经入职新公司了,HR那边说了一堆原因之后,核心意思就是那个部门不招人了,现在另外一个部门在招人,之前的技术面试官觉得我不错,就给推荐到这个部门了,看还能不能再接触一下。

刚好我新到的一个公司又是一个坑,所以就抱着看看的心理去接触了。重点是我在接触之前HR也了解到了我现在的薪资、上家的薪资,甚至上上家的薪资,也聊了我的期望薪资,他说这些都很合理。

技术面试依旧是2轮面试,去的现场,OK,部门负责人当场要找HR和我聊offer,但是由于到饭点了,HR也不在,就让我先回去,回头线上联系。

说到这里你们是不是以为事成了?是的,我也这么以为,然而过了一天依旧没有HR来联系我!

这次我忍不了了,我就礼貌的主动问过去现在什么情况,结果是这个HR说现在部门给不到合适的岗位!!!说我这个薪资和要招的岗位不太相符,我理解的就是薪资给不到这些。但是HR却说薪资真不是问题!那就是技术有问题咯?搞得我怀疑人生。

算了吧,我也不和你沟通了,就当我倒霉~

这次面试经历实在恶心,等于是被一个公司同一个HR鞭尸两次!

以你们局外人来看,这属于怎么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