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档案转成正式职工怎么处理,“口袋”党员该如何处理

admin82024-05-03 00:48:46

伪造档案转成正式职工怎么处理

 伪造档案转成正式职工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伪造档案的行为,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伪造档案转成正式职工怎么处理,“口袋”党员该如何处理

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立即终止与涉事员工的劳动合同,取消其正式职工身份。

2. 依法追究责任:涉事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80 条,伪造、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等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赔偿损失:涉事人员需承担企业因伪造档案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如招聘成本、工资待遇等。

4. 信用惩戒:将涉事人员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其今后的就业、贷款、招标等方面造成限制。

5. 党纪处分:对于涉事人员中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6. 公示曝光:将涉事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曝光,提醒其他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

7. 整改企业人事制度:企业应深刻反思,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背景审查和档案审核,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 教育引导:对全体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质,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处理伪造档案转成正式职工的问题时,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要加强员工教育和管理工作,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口袋”党员该如何处理

区别对待不同情况。因客观原因(工作地没有党组织、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不在同一个地方)及本人党务知识缺乏等造成的“口袋”“隐形”,本人能正确认识问题所在,期间也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愿意继续以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可考虑重新纳入组织正常管理。因主观原因且本人有违法违纪问题或不合格表现或不愿再回到党组织怀抱的,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给予组织处置。

口袋党员也叫隐形党员,是指某地的流出党员未到流入地报道,将党员身份隐藏起来,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装进口袋,自行留存,使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无法掌握其自然情况的党员。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造成了“隐形党员”、“口袋党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这个问题导致我党血液的严重流失,也疏离了我党和党员、群众的关系。

“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对于没有落实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原转出单位要采取联系查找失联党员的办法进行联系查找,取得联系后要认真核实原因,了解党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如果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党员本人又无不良表现的,主动补齐党费后,由原转出单位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党员违犯党纪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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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国共丨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怎样的荣誉证书一般不被评委会承认

与行业无关的不会被承认。我一同事,复原军人转业当老师,因为年龄的原因,参加各种评选都被卡下来了,荣誉证书与他无缘。前年晋级,表彰一栏空着觉得不好看,想起来原先在部队有个证书,就在评审表的荣誉一栏填上了个“优秀给养员”结果被审材料的大骂一顿。幸好评审过了。[大笑]

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来说荣誉证书吧。

荣誉证书在学校计算教师职称的积分与评审专家计分其实是两回事。前者"积"是累加,甲只有一年获嘉奖乙有两年获嘉奖,乙的积分是甲的两倍;后者分项计分,嘉奖在政治表现大项中,计分只看任职期的最高荣誉,省级及以上满分,市级和县级相应给分,如果甲乙没有更高级别的荣誉则得分是一样的。

学校应该都有积分条例,规定教龄、校龄、管理方面任职得分,以及教学成绩。当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的一些论文、学科竞赛、教学比武等等,都会有相应计分。有些部门专项荣誉证书比如招生、宣传甚至网上研修也可能计分。这其实没什么合理不合理,只要是条例在考核期之前制订并有相应讨论公示等流程就是合理的。

但是,职称评审不同。部门发放的荣誉证书只能做参考,特别拿钱买版面的假论文可能会遭遇"一票否决"。

谢谢您。

"怎样的荣誉证书一般不被评委会承认"?这个问题要看在什么情况下"承认证件",特别是比较严谨正式的"录用招聘"与"代表性人选",主持单位有明确的"级别提示",有严格的"政府机构名称",有具体的"批发文件通知"。如果要晋升"职称职务评审"推荐材料,中级职务与高级职务的"获奖证件"与"荣誉证书"是有严格的区分与不同级别的要求,必须依照职改办下发的文件通知进行推荐,一般是区(县)级人民政府以上颁发的党委,政府"盖上红印"的荣誉证书。其它没有政府认定或没有政府印章的荣誉证书,一般不被评委会承认。

因为这几年我一直在做职称评审工作,对这方面还有点心得,我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其实,参加职称评审的老师都有这样的疑惑,怎样的荣誉证书对评职称有效,怎样的荣誉证书不被评委会认可呢?

一般来说,这四种荣誉证书不会被评委会认可。

一、培训时获得的优秀学员证书

相信大部分老师都参加过各种类别的培训,远程培训、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而且这些培训级别不同,有县级的、市级的、省级的,甚至还有国家级的。

有老师说,这个优秀学员的证书也是自己认真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才获得的,为什么就不被认可呢?

我们学校一位老师参加国培时,获得过一张优秀学员证书,级别还挺高,发证单位是中国教师研修网,但没有被评委会认可,很是难过,他本来是期待这张证书给他加分的。

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参加短期培训所获得的“优秀学员”证书不作为职称评审的荣誉和业绩。

据了解,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因为“优秀学员”中是培训时的成绩,不代表教育教学成绩。

二、征文比赛指导老师证书不被承认

这个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管什么级别的征文、什么部门组织的征文比赛所获得的指导老师证书,都不会作为职称评审业绩加分。

和优秀学员一样,也是这样规定的:征文比赛获奖不作为申报评审荣誉和业绩。

实际上,有很多老师为指导学生参加征文比赛,也是花费了很多心血,这样的证书不被承认,确实有点不应该。

不过,相关部门解释也有道理,征文比赛有很多种,有系统内的、系统外的,类目繁多,鱼龙混杂,随便一个机构都可以搞个征文比赛,所以不被承认,也有情理之中。

三、与申报学科无关的荣誉证书

我校有一位老教师,很有才华,书法与绘画功底深厚,作品多次在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奖,甚至还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级别很高,证书很多,但没有被评委会认可。

他很是气愤,跑到教育局去兴师问罪,结果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我们一问,才知道。

教育局负责职称评审的同志告诉他,之所以不认可,是因为他申报的小学数学的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材料是与本学科一致的,他提供的是书法、绘画获奖证书,并不能证明他在数学教学上的能力体现。

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四、伪造的证书

有些教师为了通过职称评审,但材料又不够,怎么办?正常道路走不通,他就走歪门斜道,找一些办假证的办几张证书。

还有人在淘宝上花几百元“淘”来几张证书。

只是这样的证书是见不了光的,因为现在评审要求比以前更加严格了。

所有的证书都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还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假的就是假的,没有会为你证明。

那没有证明的证书交上去,自然不会被评委会承认。

所以,造假不仅没有用,而且还会被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聘,并纳入诚信体系。

以上是我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如果参加职称评审的你,也有荣誉证书不够的情况,建议你走正规渠道去获得荣誉证书,避免“入坑”。

楼主没有抓住弊端的根,评职称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大家都达到了晋级标准确死在名额限制上,想限制为什么不在条件了做调整,达到调级就可以晋级。都取得了优秀教师称号也有优质课一等奖,确过不去面试。也是在打发证部门的脸。一个三线城市要那到省级优质课,取得高一级优秀称号本事就是一件不易的事情,他们要为之不断学习在单位也绝对是娇娇者,确因名额限制连参加晋级的资格都没有,不可笑吗?

党员档案能拆开吗

党员档案平时是不能拆开的。这是为了保护党员的私密性要求采取的措施,同时也便于档案管理避免档案材料的损毁和丢失。

一般都是由党组织因为查阅档案可以拆开,还有有些调查取证,个人需要借阅档案和查阅材料,需要在党组织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才能拆开档案,但是必须保证不得损毁,涂抹,伪造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