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毕业生档案里有就业证明吗
毕业生档案一般不包含就业证明。就业证明通常是由雇主或者招聘单位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被雇佣或者招聘的事实。如果您需要获得就业证明,请联系您的雇主或者招聘单位。
在国内,求职者能够拿到就业证明的情况较为普遍,在海外也有些国家会出具类似的证明文件。
毕业生档案里通常会包含就业证明,这是证明学生已经毕业,并且已经找到了工作的证明文件。
就业证明通常包括一些必要的信息,比如学生的个人信息、就业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就业岗位、入职时间等。这些证明在很多场合都会需要,比如申请银行贷款、申请落户、申请签证等等。因此,毕业生应该认真保管自己的档案,确保就业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留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以前档案找不到工龄单位开证明可以吗?可以的话怎么开
如果以前工作的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个人档案中没有相应的工作证明,可以尝试向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历史劳动关系证明。
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历史劳动关系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由于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不同,可以先联系您所在地的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所需材料。
2. 联系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般来说,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联系相关部门,咨询申请历史劳动关系证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 提交申请。根据部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时限和费用也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事先了解清楚。
4. 领取证明。经过审核后,申请人可到指定地点领取历史劳动关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历史劳动关系证明仍无法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建议咨询律师或人力资源专业机构寻求更多帮助。
先找到档案,才能办理工龄证明。
档案一般存放机构有:一、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二、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三、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四、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特别被兼并、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由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备注:一、大量国企员工离开国企后,其人事档案被转入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区县就促中心或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则由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也由上述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二、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原“市或区县人才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档案由教育局保管)”。1.用工资表、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代替原始招工表;
2.让原单位尽量帮忙查找;
3.让工作单位进行补办;
用工资表、工作证、社保缴费纪录代替原始招工表 我国规定,工龄的计算是需要通过档案里面的原始招工表来确定的。如果我们的档案遗失,没有办法通过原始招工表来确定我们的工龄,那么我们就只能够通过其它的旁证来证明我们的工龄
92年以前工作证据92年以前档案丢失,只开有工作证明,可以认定工龄吗
如果只是你的工作单位给你开具一个工作证明,肯定不能作为认定工龄。92年以前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用工有严格的管控,要核定用人编制和工资费用,参加工作无外乎招工、招干、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退伍转业,要看你是哪种情况,然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希望采纳。
上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证明怎么办
可以,联系以前的企业的这方面的负责人,看看能不能让他帮你开个工作证明。如果原来的企业不愿意来工作证明,而自己又急着要用,那就在简历里面吧这份工作经历删除不要,也不要在同事面前提起这件事了。入职的时候如果问起就说休息了一段时间这也是很正常的。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针对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而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临时工不适用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固定工92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合同制职工有招录合同制职工审批表,固定工有安置、分配、录用审批表,审批表上有招录、录用单位签字盖章,有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有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盖章。这张表才是你身份的有效证明。如果你档案里没有这张表,只有一张招工证明,根本无法认定你的身份,只能是为你的身份认定提供一些参考。
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在组织人社部门都有备案,如果根据你档案中那张招工证明,在组织人社部门查到了你相应身份的备案登记,那么你就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如果在组织人社部门查不到备案登记,只能按临时工来认定,那样的话,就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关键看身份,对于档案资料不全的职工来说,也不要着急,只要身份没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就能查到依据,无非是需要点时间吧。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呢?
你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既然要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说明你在养老保险实行改革之前,是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並没有拿在自己手里,是由单位管理的。那么最先接受你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完善你的档案材料。
一张招工证明足可以证明你与这个工作单位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劳动关系的性质。
依据建立个人的规定,档案内除招工证明外,还要有劳动局和接收单位签发盖章的新职工录用登记表,才能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
招工证明不是录用证明,它不能证明你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承认你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身份,是因为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档案内容缺失,单位是责任弥补的。
首先要做的是,把你参加工作起始历年领取的工资表,调资审批表,劳动局介绍信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辅助材料(保健费取暖费,出差费)找齐整理,用以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始终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完善你的个人挡案以后,到社保中心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你的视为缴费年限。
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麻烦的过程,好事多磨,但愿你如愿以偿,顺利退休。
如果只凭一张招工审批表,社保部门是不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固定工从1992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合同制工人和大集体固定工从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单位干部和行政公务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这三个时间节点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全部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丶固定职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其原有的工作年限;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四、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丶下乡知青下乡期间的年限。
社保部门对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他们会通过本人原始档案中的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丶工资晋级审批表丶参军入伍政审材料、入伍通知书、上山下乡审批表、返城审批表等一系列的材料来佐证、界定。特别是对于正式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在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等各种档案材料中,最有说服力的应该是职工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只有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才是计算工龄的开始时间。如果职工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那么他们就没有办法计算正式工龄。
举例说明,王师傅是1990年1月到企业实习的,实习期半年7月份才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应该从1990年7月份开始计算,而不是1990年1月。
由此可见,职工退休时,社保部门对视同缴费的认定是相当严格的,他们会根据本人的招工审批表丶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等一系列的原始档案材料来审核认定。如果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表,那么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得到认定的。
这也再次说明,职工档案对于每个职工,特别是有视同缴费丶特殊工种的职工是相当重要的。对于把档案从单位提取出来的下岗职工来说,一定要及时把职工档案放到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去代理,千万不能使自己的档案发生遗失或遗漏问题。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并需对改革过程及历史沿革有所了解并研究后,才可以有所发现并弄清楚来龙去脉的!
我认为,能提出如此涉及重要政策界限的诉求问题,说明他自认为自已是改革启动时点以前参加工作的。如果单位没有丢失挡案,为什么会仅有一张招工证明表呢?如此诉求也反证出,他在改革启动时点以后的人事档案记载与实际缴费年限,不存在有任何问题!
据此,可以得出以下的初步分析判断:必须重视并研究透彻这张唯一可以佐证他是否存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招工证明?只有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才能弄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比如,这张特殊证明是谁出的,证明他是以何种身份招工的?这些内容十分重要与关健,必须慎之又慎,追溯到底,拨云见日。
分析解读至此,我认为必须与必然要对这张唯一的招工证明,要象解剖麻雀般的进行查证落实。如果他是以固定工身份招录的,可以通过招工地的政府劳动部门查证落实没商量;如果是以劳动合同制工人身份招录的,他则会有本人自招工之月起的社保缴费记录,可通过当年的帐卡表册查证落实;如果他确属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还要查证他有无少缴、欠缴、漏缴社保费用的有关情况等等。
总而言之,必须实事求是,过细地做工作,一切以实证为依据,这要有点钉子精神,要契而不舍,追查到底。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去伪存真,抽絲剥茧。既要对历史事实负责,也要对每一位参保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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