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写工作证明(个人写工作证明怎么写)

admin132024-04-25 08:22:13

公务员报考的时候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这个需要工作证明吗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如何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个人写工作证明(个人写工作证明怎么写)

1.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

2.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

3.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我想请问一下,出国在职证明,大使馆会打电话确认吗?会怎么问?会说明自己是大使馆的来电吗

一般情况下,大使馆会进行电话调查; 你的在职证明上应该写了证明人的电话,那大使馆的人最有可能直接打电话给你的证明人,询问你的部门、职位等信息;同时为了确认你的证明人的确是公司员工,大使馆的人还可能问证明人本人的职位以及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营业地址等信息 当然,大使馆还可能直接在114上面查询你们公司注册的电话号码,然后直接打那个号码来查证你的工作信息,而不是通过你提供的证明人的电话来查 有时大使馆的人会说明他是大使馆的人,但是有些时候不会,他们会假装是公司合作方工作人员之类的身份来进行电话调查

公司没有考勤怎么证明我去上班了

是公司因为无考勤记录,准备裁你了吧?如果有视频监控最好,如果没有,不妨抖个机灵,引导同事说你来过,但同事一般不会直接为你对抗公司,所以录音是比较好的办法,既证明清白,也不会给不相干的同事惹麻烦。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呢?

你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既然要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说明你在养老保险实行改革之前,是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並没有拿在自己手里,是由单位管理的。那么最先接受你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完善你的档案材料。

一张招工证明足可以证明你与这个工作单位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劳动关系的性质。

依据建立个人的规定,档案内除招工证明外,还要有劳动局和接收单位签发盖章的新职工录用登记表,才能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

招工证明不是录用证明,它不能证明你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承认你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身份,是因为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档案内容缺失,单位是责任弥补的。

首先要做的是,把你参加工作起始历年领取的工资表,调资审批表,劳动局介绍信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辅助材料(保健费取暖费,出差费)找齐整理,用以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始终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完善你的个人挡案以后,到社保中心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你的视为缴费年限。

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麻烦的过程,好事多磨,但愿你如愿以偿,顺利退休。

看了很多回答,看似专业,其实对档案和工龄的计算一点都不了解,都是在自我推敲。

首先要纠正一下称呼,职工档案里面没有什么招工证明,全名叫“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简称“招工表”,当然不同年代,不同市县,称呼略有区别。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国企的职工,都需要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单位。

跟大家明确一点:招工表是职工档案的必备材料,也是确认职工初始工作时间的必要凭证。

视同缴费年限:通俗点讲,就是没有实行职工购买社保政策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纳了社会保险。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工龄?总不能凭自己的嘴巴去说吧,也不可能根据自己的年龄去推算吧。

人社局对初始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的方法和档案材料必备内容如下:以招工表上面的时间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果没有招工表,初始工作时间就无法确认。有招工表还是第一步,接下来必须有三五年的调资表,因为有些人招工进去后,学徒期不合格或者中途因为犯错误及其他原因辞职,那么就没有实际工作时间,所以无法计算工龄。

办理退休和补工龄必备材料:从上述解说,大家应该已经明白,国有企业职工如果要办理退休并且补算工龄,必须有职工档案,里面必须包含招工表或者劳动合同,另外必须有三五年以上的调资表。根据我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有以上材料,办理退休和补工龄不会有障碍。

温馨提醒:很多人并没有实际从业经验,冠以老师自居,这样会误导很多人,目前办理退休和补工龄的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企职工,很多单位倒闭或者改制了,你叫人家去补材料,补证明,岂不贻笑大方。

职工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

招工证明和招工登记表有本质区别,招工登记表是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有备案的。

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国有企业不能自主招工,只有市级以上劳动部门下达招工计划指标后,企业招工上报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备案。

如果职工档案里没有招工登记表,可以由单位出面,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查找当时招工备案,如果有,单位出面将你的历年工资发放记录(工资表)及各个时期工资调整表送交当地社保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也许能够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

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条件是:

国家或者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在县级以上大集体、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年限(含知青上山下乡、参军等)。

正常情况下,职工档案里没有招工登记表是不可思议的。

只有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特殊时期招用的临时工不会建立职工档案,只有当时的临时工后来被转正为正式员工,才会建立职工档案。

所以,你的职工档案里只有招工证明,你大概率是当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后来没有转正为正式员工。你的职工档案里也不会有历年调资表,也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你实际缴费年限满足当地最低缴费年限,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只是你的退休养老金核算,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针对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而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临时工不适用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固定工92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合同制职工有招录合同制职工审批表,固定工有安置、分配、录用审批表,审批表上有招录、录用单位签字盖章,有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有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盖章。这张表才是你身份的有效证明。如果你档案里没有这张表,只有一张招工证明,根本无法认定你的身份,只能是为你的身份认定提供一些参考。

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在组织人社部门都有备案,如果根据你档案中那张招工证明,在组织人社部门查到了你相应身份的备案登记,那么你就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如果在组织人社部门查不到备案登记,只能按临时工来认定,那样的话,就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关键看身份,对于档案资料不全的职工来说,也不要着急,只要身份没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就能查到依据,无非是需要点时间吧。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在1992年之前已经参加工作,那么实际上你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是要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仅仅凭借一张招工证明,那么是无法认定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在个人档案中都是需要有相关的一些工作记录,比如说你是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个公司,哪个岗位上工作,那么都是要有相关的记录的,而且每一年工资表的核定等各类的证明都是需要来喝茶的,如果说没有这些证明的话,那么也就是说很难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情况下,如果说你确实是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并且所在的工作单位也给你建立了相应的个人档案,那么也就是说我上述所提到的这些东西都会显示在个人档案中的,不应当只会有一个招工证明。如果仅仅只有一个招工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你原工作单位来给你补办以上的一些手续,因为你确实是工作过的话,那么这些手续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补办的。

所以将这些手续补办完成以后,那么实际上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需要哪些东西,你就不办哪些东西,然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这样的话就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往往比这个实际缴费年限还要高,因为它是按照140%的缴费指数来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视同缴费年限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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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地方要无犯罪证明,必须要本人才能办理吗

通常情况下需要本人去办理,但不是绝对的因为无犯罪证明是表示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犯罪,所以需要本人去签署声明,否则无法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秘密工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审核和手续虽然通常需要本人去办理无罪刑事记录证明,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但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的审核和手续确认

 不是的,也可以委托他人。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情况必须本人亲自去,父母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你所在单位需要出具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介绍信也可以,但对于一般单位公安机关是不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