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要本人去开吗,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admin72024-04-20 09:21:22

为什么入职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毕业证复印件

因为公司在很多方面需要用到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比如社保,社保卡的办理条件如下: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

工作证明要本人去开吗,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由此可见,办理社保卡的时候一定需要用到本人的身份证。

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我感觉公司不给你开接收证,大概有以下因素:

1.疫情还未过去,对方慎之又慎

2.对方公司还未全面复工或暂时还不具备全面复工条件

3.公司局部复工了,但你的岗位对公司无足轻重,来与不来不重要

4.公司全面复工了,正就地寻你相同岗位人员顶替你

5.公司全面复工了,公司已有意与你解除合同或是向你传递让你你自动解除合同放弃岗位的信号

6.其它原因

首先你要搞清楚是公司的所有人都不开,还是只你一个人不开。如果是所有人都不开的话,那你也不用着急,再耐心等段时间,毕竟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正常,等到春暖花开时必定会让你回去上班的。🤪要是只针对你一个人不开证明,这说明公司不想要你来上班了,可能你在公司没那么重要,那又何必单恋呢,正好趁机下定决心另谋发展多好。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公司不给你开公司接受证明是只针对你个人还是针对公司全员!如果只是单纯的针对你,那就说明公司有想辞退你的想法!你也可以考虑重新换工作了!

2.如果公司不开证明是针对所有人员!那么你就要询问清楚是何原因不开!如果没有接受证明就无法离开的话,可向公司说明情况,等疫情稳定可以自由通行再回公司复工!

这位朋友你不用自己胡思乱想做决定,你要问清楚不开接收证明的原因。我猜大概有以下4种原因:

1,公司不具备开工条件,目前还有企业是不能复工的,比如说娱乐业、KTV、酒吧、影院之类的。

2,你可能是来自疫情比较严重的区域,公司考虑到让你复工,可能存在感染的隐患。

3,你们公司可能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管理层可能正在商量着破产清算。

4,你公司可能是在想裁员,所以不给你开接收证明,让你自己离职。

如果是前面两种情况,你就在家安心等着好了,等到公司能接收你了,再复工就可以。

如果是后面两种情况,你可能就要面临失业再就业了。至于经济上的补偿,我想你们公司会作出合理安排的,如果没有补偿你,你可以咨询律师和劳动局,但如果是破产那么说明公司真的没钱了。

毕竟,这场疫情,有的行业遭受的打击,是超乎普通人的想象的。

所以,不管你们公司作出什么样的决定,但愿你都能以平常心对待,毕竟各有各的不容易。如果要重新找工作,希望你能找到心仪的工作。

最后,希望大家2020年,在这个开头不利的局面下,能快马直追,争取把失去的日子夺回来。打他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也希望大家关注我,我会持续给大家带来优质的信息。


感谢您的问题。

您是说公司不开接收证明。按常理说,应该会开的。大家都知道,员工就是一个企业的赚钱工具。若没有员工,那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不利的。

有可能有以下这些情况 :

第一,咱们是湖北人士。特别有可能是武汉人或者是重灾区的。

第二,公司从其他地方招够了人员。

第三,这点对您有些不利了。有可能年前,咱们的工作不被公司认可,而公司不希望我们再去公司上班了。

第四,是否是我们相关手续没有做到位。首先要在本人所在社区,开出健康证明。按理应该直接把此证明发给公司。或者问清楚公司是要一些什么手续。若是要医院检测的健康证明的,那我们就得去花200元左右的费用,去办一个健康证明。

或者是其他原因。

希望这些能帮到您。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希望能帮到您。

单位可以出失业证明,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确实下岗失业,交足失业金能亨受吗

不能,首先你的公司向社保局提供的停保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再拿着解除劳动合同书去街道办理失业创业证,拿到失业创业证在到社保局的失业窗口办理。总之要拿到失业金很麻烦

你的问题属于胡说八道。首先你的单位没有资格出失业证明,只能出离职证明。只有被动失业才能算是失业,自己辞职的不算。离职证明要注明离职原因。拿离职证明到劳动局,劳动局会给你办理《失业证》。然后拿着《失业证》和离职证明去社保局申请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秦皇岛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需要看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款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请根据上表自查,如果符合单位负责社保的人会在失业保险申报系统进行人员减出手续,减出理由一定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款。

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人员备案的流程:

① 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里做减员处理后,继续在申报系统中“失业待遇模块”---“单位失业人员备案申报”里做网上申报备案(具体流程参考“单位失业人员备案网报操作流程”,附后),并打印《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审核申请人员名册》(应注意:单位在做增减时系统中的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一定要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的原因及时间一致,系统中是可以变更的,不要默认!!!);

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表样附后):

红头文件(应注意:表头为标准红头文件,如若没有红头文件,单位名称请用黑色加粗加大字体替代)、《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原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表》、《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审核申请人员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③资格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须及时告知失业人员按规定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41窗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咨询电话:3262602;并在42号窗口报名参加培训,咨询电话:3262603;

同时告知失业人员应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需携带相关材料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43、44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咨询电话:3262605);

④用人单位须及时到参保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减员处理。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报送的材料、表格不允许涂改,红头文件及横格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登记备案表)全部机打不允许手写。

单位失业人员备案网报操作流程 1.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点击:失业待遇—单位失业人员备案申报; 2单击【1:查询】,查询本期符合备案条件人员、可申报人员; 3在本期符合备案条件人员信息页面中选择需要备案的人员,单击【2:保存】; 4单击【3:申报】,将可申报人员信息页面中的所有人员进行备案申报 5单击【打印花名册】,并打印表单; 6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人员管理科审批;

《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册》 应通过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失业人员名单、并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件 一式六份盖章

一定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前提是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上不能写自愿离职,并拿该证明与减员手读办理一切相关事项,最后到社区开失业证。拿失业证在60之日内到就业局办理失业金。如果没有解除合同,单位仍然给你交社保,只是下岗了,那是不能领失业金的。

办理社保缴费凭证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材料:

一、有

视同缴费年限

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本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个人档案;

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一般来说,

目前绝大部分人均无视同缴费年限

流程:

一、有

视同缴费年限

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4、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

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

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特别提示:

由于目前深圳市学生入学、购车买房等多项政策与本地社保年限相关,请参保人谨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更多深圳社保/劳动纠纷/商业保险等咨询,可关注wx公众号:H先森的杂说。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由于历史原因,档案存放及记载不规范的现象实际存在,我工作中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的档案。如有:一张招工表的、一张招工证明的、一张职工认定书的、一张纸上写着几个字的(招工表、调资表在①号文件柜3号档案盒)、等等,总之对档案不够重视,存放不规范。

档案中就一张招工证明,有以下原因:

一是在公司或工厂建立初期,招录一批职工,单位把所有招录的职工都列在一张表(根据招收人员的多少可能是一个招工薄)上,劳动部门便在一张表上把所列名单一次性审批。单位再把审批的各名单写成证明放入本人档案。

二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招工很不规范,一些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和各企业打招呼,招收一批合同制职工,每位收取一定的赞助费,即招为合同制职工,每个单位均为一张招工表。但劳动部门有电了档和台帳。

当你到了退休年龄,或查视同缴费年限记录,到单位人事部门索要招工表即可,或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他们都会为你提供方便。

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突事求是,亏众不亏一的原则。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你的工作档案里面只剩了一张招工证明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通过有效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被认定,其中在个人档案中需要提供自己的招工表,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还要在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程中提供每一年的工资变更表,那么这样的话才能够有效的证明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说很明显你的个人档案是不齐全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会因为自己的个人档案不齐全造成无法认定的一个情形,那么也就是说你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享受不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只能够根据你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确定自己最终的退休金待遇。

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这样的现象是很经常发生的。因为首先我们都知道,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他是在1992年之前就拥有相应的工作年限,但是有些企业单位他在1992年之前并没有建立个人档案,所以说是无法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自己的视同交费年限都是因为个人档案的原因而放弃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说必须要在自己退休之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之后,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档案不全的现象也不能够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我看到的是,你当时在原单位填写的招工登记表,不是招工证明。这个招工表,是当时单位委托当地劳动局出具的招工表,这是走的正常流程,说明你当时参加工作的那个单位是正规单位。非正规单位是没有这样的招工登记表的。

当时的招工流程是,单位招工,要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劳动局出具招工登记表(就是你发的那个图片)。这个招工登记表,一式两份,被招职业工人填写好以后,一份交给当地劳动局备案,一份交给招工单位劳资科,入个人档案。

按你所说,你的原单位已经破产,我不知道你这个档案是你个人保管遗失了里面的东西,还是原单位破产时混乱丢失了东西。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你只要凭着你现在档案里那一份招工登记表,就可以补齐所有档案资料。

一,你可以找原单位留守人员。假如原单位留守人员也不存在了。你再找一下原单位劳资科(现在称人力资源处)人员,询问一下具体情况,让他们给你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主意,他们管劳资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这些东西难不倒他们。他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假如你现在所有办法都想过了,也都试过了,但还是没有办法。那我告诉你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就是到当地社保局,找一下认识人,查一下你的档案。假如你原来的单位是企业,那么你原来的档案是在当地劳动局,后来,劳动局把这些职工个人档案都移交给了当地社保局。

不过,这可能多少有点困难。因为社保局的档案不可能随意让你查。要不让你找人呢。

说一个现实的例子。

我妻子的大哥,和你的情况差不多,甚至比你现在面临的情况还严重。你好歹手里还有个招工登记表,他在原单位破产下岗以后,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因为时间太久,档案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他也懒得找。

他知道我在当地社保局有亲戚,便找到我,让我想办法给他问一下社保局,他这种情况怎么办退休。

我问了一下社保局工作人员,人家给他查了一下档案和招工指标,知道他是哪一年参加工作,然后,根据这些档案资料,他补齐所有落下的那部分该缴纳的社保费用,退休了。因为他在原单位下岗时,是在1992年之前,那时候国家关于那个缴费15年的新政策还没有执行呢。

按照我们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规定,职业工人(即当时称之为国营工人)的档案,归当地劳动局管理备案;国家干部(现在称为公务员)的个人档案归当地人事局备案管理;党员干部的档案归当地组织部备案管理。因此,不管你是工人、干部,只要你入职时走的是正常流程,你的个人档案都可以在当地劳动局、人事局、组织部查阅到。

1992年执行新退休政策以后,当地社保局也留存了一份这样的个人档案资料。

综上所述,即使后来所在单位把你的个人档案全部丢失了,你也不用太担心,总是会有办法的。查档案的地方就是:劳动局、人事局、社保局。这里最关键的档案资料是招工指标,只要在上述管理机构找到你当年的招工指标就行。招工指标会证明你参加工作的时间。这就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证明。

我印象中的招工指标,只是一张纸,上面写着:某某某同志,你现在已被我单位吸收为正式员工,希望你在接到本通知单以后,在某日到某日内,到当地劳动局做好备案手续,到我单位劳资部门报到,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招工。 落款是招工单位全称

至于别的档案资料(比如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奖惩证明等),只会影响你的退休金金额计算额度,不会影响你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当然,各地执行政策的过程可能多少有点细微差别,但大的流程基本一样。

谢邀!档案不全有点麻烦。如果仅缺招工表可以回原籍档案馆复印出来,仅有招工表则不能证明你曾参加过工作,因为招工表与到单位报到的时间要对应,有的人晚报到几个月仍会扣掉工龄。那么,只有从原工作单位将工作年度复印出原班组工资底册(每年元月和12月为一年),20年工龄就40张复印件。如果原工作时间与后面实际缴费有脱节,也会麻烦,因为无法证明你离开单位的原因,就没办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时唯有个人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任何部门新开出的证明均无效。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办理退休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靠人事档案里的材料才能认定的。因此退休时,档案在不在,材料全不全,很关键。哪些材料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关键材料呢?主要有招工单(招工证明)、报道单(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调入调出手续、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等。也就是说,招工单(招工证明)是很重要,很有效力的材料之一。

01

仅有招工证明远远不够

尽管如此,只有下一张招工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坦率地说,如果没有其他补充材料,是无法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只有招工证明,这一份孤本材料,至多算你有不完整的起点材料,但没有终点材料,也没有过程材料,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若干年的缴费年限的结论。因此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就必须补充材料,否则只有招工证明,等于零。

02

去哪儿补充材料

去哪儿补的思路就是我在开篇第一段提到的材料的出处,或经办单位,到这些地方去搜寻相关痕迹。能找到相关原始材料,就是最好的、最有力的补充材料。

比如工人身份招工单的出处一般是劳动局,干部身份的报道单的出处及经手机构是学校、教育局,转正定级表的出处或经手机构是转正时的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找原单位,调入调出手续找当年的相关原单位、新单位,以及他们的上级部门,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要找下岗办之类的机构及他们的主管部门。还有当地的档案馆,也是很有可能有一些材料的。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可以查询社保和原单位,手里有原始小本本也行。

以上这些单位或同类机构,都有可能有备份材料、存根或登记信息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替代性的补充材料。

03

还可以补充哪些材料

除了上面提到的替代性补充材料,还可以到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请他们帮助查一些其他原始材料,比如财务部的工资明细表,如果有,就太棒了,找出对应年度每一年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工资明细表,复印即可,如你1987年参加工作,当地1996年1月1日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你就要印第一年,也就是1987年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明细表和12月的工资明细表,以后每一年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明细表。

再比如原单位人事部(当年还不叫人力资源部),查找一些人事手续材料的底单,如调岗手续、调入转出存根等。比如特殊工种可能有特岗补贴发放领取的原始表单等。思路就是这样,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情况不同,可以补充的材料也会不同。不要太死心眼,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就行,能查到什么算什么,能补什么,就补什么,管用就行。

友情提醒

为防范弄虚作假,绝大多数地区审核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一般都只认原始材料,不认新开的证明,但不绝对。补充过档案材料的朋友,愿意的话,请把你们的经验和教训在留言区分享给大家,作为这篇文章的补充,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这也是一份福德。你说呢?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