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待业怎么填
待业就写无工作,事业单位考试填报报名表时,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以及职务,如果已经离职待业在家,就写无就行,如果所报考单位对工作单位工作年限没有要求,那即使待业也能报考,如果对相关工作经历有要求,那只要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同样即使待业也能报考
在编教师单位不开同意报考证明
必须开这个证明。临时辞职是来不及的。只要不是还在“最低服务期内”,一般还是会给开的。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不是正式在编人员,要什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荒谬
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想报考公务员考试,首先要看考生所任职位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如果没有任职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报考;如果满足,考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但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才可以报考。如果考生为在编人员,报考公务员考试需要用人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后才可以报考。考生录用后与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一样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以后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为非编制人员,报考无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符合条件的职位就可以直接报考。最后祝你顺利上岸。
什么是人员编制证明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录用,当地人事局会有专门批文,这份批文就是最好的证明。批文本人档案中和人事局档案室都会有存档的。
凡是通过事业编制考试(笔试和面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即可成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既可以确定你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
二、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编制证类似于档案,用通俗一点的语言,就是官场上的户口本。这种编制证每个事业单位都有,但不是每个事业单位都会把编制证下发到职员手中,大都数事业单位都会把编制证存在人事部门或档案部门。
编制证一般涉及:现任何职、在何地工作、录用/聘用时间、人事关系隶属何单位等等,这种编制证只要是正式录用了都会有,如果不在手上,向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部门申请即可。
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有编制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证明自己有编制。
首先可以查看个人档案中的编制信息,如果有编制,个人档案上会有相关记录。
其次可以向所在部门的人事部门或者负责编制管理的领导咨询,了解自己的编制情况。
最后还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咨询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对编制的管理政策可能不同,有些单位可能不会将编制信息公开,需要通过正式渠道获取。
在同一单位已连续工作15年,现在单位要把我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合法吗
在事业单位,只要不在编,哪怕你干到退休,都属于临时聘用人员。这是体制限制决定的,谁也没有办法。
所以不用介怀单位把你定性为什么人员,现在事业单位都在梳理聘用人员,也许单位以前没有对聘用人员作出明确的属性界定,让你错觉自己是长期工,甚至与在编人员无异,现在只不过明确了,“临时”的字眼让你产生了心理落差,感觉不稳定、朝不保夕而已。
在事业单位工作15年以上,已经属于老员工了,单位一般不会随意开人的。在这一块,劳动法也是有保障的。只要你不同意,单位开人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人事部门对此了解应该比谁都清楚,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干这种蠢事的。
说来说去,单位怎么定性你,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的延续,如果单位不改变合同约定,原来怎么样,以后还怎么样,你又何必介意字眼之差?如果真介意,15年了,为什么不好好考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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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是不合法的。
首先临时聘用人员和正式合同工在待遇差别很大,如果企业这么做显然是在逃避一些法律风险,但就企业本身私自给你们改签合同性质的事件来说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无良的企业,建议大家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资料(社保、工资条、工作证等等)有效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15年,然后直接去劳动监察反应你们的情况即可,也可以申请法律仲裁直接要求赔偿。
只要你档案没有合法编制身份的证明依据(公务员,事业编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无论你工作20年,还是15年,或者40年,认定你为临时聘用人员,都是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
单位工作人员,分为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等。编制人员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入的,比如:①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的通过就业分配,定为公务员、事业编人员;②通过军队转业,定为公务员;③通过统一的招工考试,定为工勤岗人员;④通过内部考试,聘用人员转为事业编人员,事业编人员转为公务员等。无论以何种形式录用为正式编制人员,其档案都会有类似现在编制卡的证明材料。当然,也有可能证明材料不足,但无论怎样,档案里肯定会留存一些材料依据的。
比如,我们单位有一位工作了35年的工勤岗大姐,日常领取的工资也是按工勤岗发放,大家一直都视她为在编人员。去年初大姐退休时,我们人事科整理档案时,没有发现录用证明或类似的编制卡,人社局要求尽量找到一些佐证材料,否则不能按照正式编制人员领取退休金。大家都知道,在编与非在编的退休金差距比较大。为了把大姐退休的事办好,后来,我们人事科在其档案里找到一份统一的招工考试材料。这样,大姐才得以正式工勤编制人员退休。
因此,你工作年限,不是认定你是在编人员还是聘用人员的核心标准,关键是看你档案里有没有相关佐证材料,有证明材料的话,即使工作5年也是在编人员;没有证明材料的话,就是工作40年也不是在编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都是临时工、合同工,定性不定性都一样。
不管工作多长时间,只要不是正式职工,哪怕干的工作和正式职工没有什么区别,但临时工就是临时工,干到退休,也正式不了。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了可以使用正式编制的正式职工以外,还有人事代理、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即使是和正式职工待遇一样的人事代理,他也是编外人员,是合同工,同样也正式不了。
目前正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外人员面临着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以确保完成机构改革精简20%以上人员的要求。即使是工作需要,必须留下来的编外人员,也要由人事部门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由地方财政统一供养。或者由人事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再派遣到有人员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
各地党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月底前必须完成。随后,事业单位也将紧锣密鼓地展开,140万事业单位、3600万事业人员中,编外人员就有1000多万,将直面机构改革的影响,自主择业或者重新签定合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已经明确要求全面清退临时人员,严格禁止辅助人员执法。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管理也将正规化。
这要看你所在单位的性质了,如果是企业,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那应该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企业用工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只要你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是企业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当为你支付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企业用工中,没有临时聘用这一说法,如果企业把你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受影响,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纠正错误,也可以先辞职,然后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并缴清在职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用工一方面要受《劳动合同法》的调节,更主要的是受编制的约束,没有编制,你就不能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这种情况下,尽管你在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了15年,没有编制,也就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只能是单位用的临时工。
为妥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用而又没编制的临时工待遇问题,有的地方引入了临时聘用人员制度,也是为了很好的解决临时工的待遇问题。这样的话,把你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因而也就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