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工作证证明怎么写,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admin172024-03-12 05:40:01
  1.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2. 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3.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遗失工作证证明怎么写,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这里的前提是劳动合同确已解除,譬如说单位向你发出了解除通知。

但是根据你所说的,单位是事实上解除,并没有发出通知,是否解除并不明确。单位也并不承认是它主动解除,一定会强调是你自动离职。

所以单位是不可能轻易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你跟单位交涉,单位最大的可能就是让你自己写一份因个人原因而辞职的辞职报告,而后给你出具解除证明。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你可以找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反应此情况。

应当从两个方面分析该问题,具体如下,供参考: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 用人单位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办结工作交接

  • 经济补偿金应在劳动者离职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应在劳动者工作交接办结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
  • 我们应当认为,工作交接是诚信义务。不能认为没有经济补偿金就不需要办理工作交接。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出不具解除证明书有一定的正当性。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1. 没有工作交接,或者交接没有必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出具解除证明书;
  2. 有工作交接,员工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出具解除证明书;
  3. 依诚实信用原则,职工拒绝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有其合理性;

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相互包容才有更广泛的职业空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前公司拒不出具解除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影响劳动者入职新单位,还可以要求前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原来的单位是什么单位,也是事业单位吗?先跟一把沟通吗,说说原因,说实话,以现实工作情况看如果是事业单位肯定会让你走,因为是自己要走,不是别的单位来调你。如果你有才能别的上级单位或别的平级好单位来要你,一把完全可以拒绝不让你去,如果你自己想走了他肯定不会为难你,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没有哪个领导这样为难下属。当然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没有其他方法了,那就直接辞职吧。当然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开证明才能报考,你已经考完了再找领导他为难你下也有可能,不会真为难你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原单位为什么不给开证明,只有弄清楚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根据程序来办理,实在不行,走些其他程序也可以,只要是不影响你到新单位任职就行。

本来考上新的事业单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所以,到原来的单位办理证明,一定要冷静处理,做到有理有节,不要把事情搞砸了。

这种事情,好多人都碰到过,不知朋友们你遇到过没有?

也许你是一个绝对的好人才,原单位想挽留你,出知下策,已经考上新的事业单位,恳定更适合自已,不然你也不会去报考的,不开证明,说明不放你走,再作进一步的努力,好好的沟通一下,实在不行,看看有关法律条文能援助你,你的工龄如果很短,也可以放弃原单位工龄,这也是沒有办法的办法,也是不可取的。

看来是同路人 前几年我也遇到这个问题。现分享如下:第一,咬定青山不放松。 遇到这种情况 ,要与领导打长久战, 最重要的是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一次两次三次五次十次八次的去找领导说明理由。摆事实,讲道理,磨破嘴皮子, 磨烂脚底板,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 ,守株“逮”领导。在上班前,下班时 ,晚饭的时候,守候在领导的小区门口。看到领导进门就迎上去。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与领导进行有效沟通。甚至可以帮领导夫人帮忙做家务, 帮忙倒垃圾。心诚则灵 ,相信你的诚心 一定能够感动领导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


您好,山东华图为您解答!

从开证明来看,您是已经进入了面试前资格审查的阶段,还未能面试。

1.资格审查必须要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除工作协议证明的,可以与原单位好好协商一下,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如果您有十足的把握,肯定面试能成功且体检、政审都能顺利的话,可以与原单位离职,但是也要确保在原单位能顺利拿到离职证明,并且档案能顺利调走的情况下才能离职。3.如果您想要离职的话,建议与现在的招考单位先打电话说明情况,问下离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为资格审查公告附件-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祝您顺利!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职工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

招工证明和招工登记表有本质区别,招工登记表是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有备案的。

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国有企业不能自主招工,只有市级以上劳动部门下达招工计划指标后,企业招工上报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备案。

如果职工档案里没有招工登记表,可以由单位出面,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查找当时招工备案,如果有,单位出面将你的历年工资发放记录(工资表)及各个时期工资调整表送交当地社保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也许能够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

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条件是:

国家或者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在县级以上大集体、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年限(含知青上山下乡、参军等)。

正常情况下,职工档案里没有招工登记表是不可思议的。

只有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特殊时期招用的临时工不会建立职工档案,只有当时的临时工后来被转正为正式员工,才会建立职工档案。

所以,你的职工档案里只有招工证明,你大概率是当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后来没有转正为正式员工。你的职工档案里也不会有历年调资表,也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你实际缴费年限满足当地最低缴费年限,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只是你的退休养老金核算,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招工证明能证明你入职时间,但你是否在职工作需要查单位财务每月开工资证明;如你真实工作了,那么由所在单位承担你视同缴费损失赔偿责任,理由是档案由单位保管缺失招工表以外的材料是单位管理失误过错造成的,起诉单位,单位不在了告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如档案在个人手,或确实招工后没实际上班,那就另论了,你无视同工龄!

看了很多回答,看似专业,其实对档案和工龄的计算一点都不了解,都是在自我推敲。

首先要纠正一下称呼,职工档案里面没有什么招工证明,全名叫“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简称“招工表”,当然不同年代,不同市县,称呼略有区别。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国企的职工,都需要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单位。

跟大家明确一点:招工表是职工档案的必备材料,也是确认职工初始工作时间的必要凭证。

视同缴费年限:通俗点讲,就是没有实行职工购买社保政策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纳了社会保险。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工龄?总不能凭自己的嘴巴去说吧,也不可能根据自己的年龄去推算吧。

人社局对初始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的方法和档案材料必备内容如下:以招工表上面的时间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果没有招工表,初始工作时间就无法确认。有招工表还是第一步,接下来必须有三五年的调资表,因为有些人招工进去后,学徒期不合格或者中途因为犯错误及其他原因辞职,那么就没有实际工作时间,所以无法计算工龄。

办理退休和补工龄必备材料:从上述解说,大家应该已经明白,国有企业职工如果要办理退休并且补算工龄,必须有职工档案,里面必须包含招工表或者劳动合同,另外必须有三五年以上的调资表。根据我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有以上材料,办理退休和补工龄不会有障碍。

温馨提醒:很多人并没有实际从业经验,冠以老师自居,这样会误导很多人,目前办理退休和补工龄的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企职工,很多单位倒闭或者改制了,你叫人家去补材料,补证明,岂不贻笑大方。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针对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而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临时工不适用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固定工92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合同制职工有招录合同制职工审批表,固定工有安置、分配、录用审批表,审批表上有招录、录用单位签字盖章,有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有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盖章。这张表才是你身份的有效证明。如果你档案里没有这张表,只有一张招工证明,根本无法认定你的身份,只能是为你的身份认定提供一些参考。

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在组织人社部门都有备案,如果根据你档案中那张招工证明,在组织人社部门查到了你相应身份的备案登记,那么你就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如果在组织人社部门查不到备案登记,只能按临时工来认定,那样的话,就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关键看身份,对于档案资料不全的职工来说,也不要着急,只要身份没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就能查到依据,无非是需要点时间吧。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呢?

你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既然要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说明你在养老保险实行改革之前,是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並没有拿在自己手里,是由单位管理的。那么最先接受你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完善你的档案材料。

一张招工证明足可以证明你与这个工作单位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劳动关系的性质。

依据建立个人的规定,档案内除招工证明外,还要有劳动局和接收单位签发盖章的新职工录用登记表,才能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

招工证明不是录用证明,它不能证明你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承认你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身份,是因为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档案内容缺失,单位是责任弥补的。

首先要做的是,把你参加工作起始历年领取的工资表,调资审批表,劳动局介绍信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辅助材料(保健费取暖费,出差费)找齐整理,用以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始终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完善你的个人挡案以后,到社保中心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你的视为缴费年限。

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麻烦的过程,好事多磨,但愿你如愿以偿,顺利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