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作证明代盖公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作证明代盖公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辞职私自拿单位的公章盖工作证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公章具有如下主要的效力:
1、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公司在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记载意思内容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签名或盖章,一是表明该意思为公司所表示,二是表明该意思有产生私法上效果之目的,三是表明公司愿为该意思承担责任。一份书面文件内容上虽然体现为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与任何一个签名或印章相联系,该份书面文件便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形式,因为无法确定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
2、证明行为主体。公司在一份书面文件上使用公章,不仅表明该书面文件是公司的意思表示,而且表明该意思由公司作出。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与盖章后留在纸张等书面载体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以及公司公章由公司控制和支配,所以,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推定为加盖公章的公司。
3、区别主体。公司是一个组织体,自身不能实施签字行为,其签字或盖章行为,需要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因此,公司公章能区别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由于盖章等同于公司签字,是公司行为,因此,在由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该盖章行为尽管形式上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但性质上是公司行为,对代表人或代理人而言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
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什么意思
如果是以在职身份报考,需要现在职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2、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进入面试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这个证明是必须有的,至于是不是本单位的,就看报考时填写的单位了,这个可以灵活掌握的,意思就是只要填写一个能开具证明的单位就行啦。
求助,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是,谁签字盖章的
公务员招录中,如果是社会在职人员,需要考生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没有固定格式,内容主要是单位同意考生考取公务员,并配合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等。之所以允许考生在考察时提供,是因为考生在没有把握考取公务员之前,与单位说明考取公务员的想法,会对考生发展不利,也是一种人性化的考虑。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规定: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作证明代盖公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作证明代盖公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