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步加强和改进中⼩学、幼⼉园学校安全管理⼯作,切实保障⼴⼤师⽣⽣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中⼩学、幼⼉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安全管理⼯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2.落实安全带班、值班和门卫制度。
3.教学期间的安全⼯作。
4.安全宣传教育⼯作。
5.⼤型活动和劳动实践安全⼯作。
6.寄宿⽣安全⼯作。
7.交通安全⼯作。
8.消防安全⼯作。
9.卫⽣、保健⼯作。
10.关爱特殊群体学⽣,做好家校联系⼯作。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转学籍需要条件如下: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