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只是你曾在哪里接受过教育的档案记录。
学历才是你教育经历和学习层次的凭证。
有时没有学籍也可以有学历。
比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考生没有学籍,但有考籍。参加自考者不用到学校去建籍,只需每年参加全国自考委组织的考试就行,通过了全部科目,直接到主考院校答辩毕业即可。整个从考试到毕业的过程,理论上不用到主考学校上一天课,特殊情况除外。
有时有学籍也没有学历。
比如你于2015年就读某高校,入校报道时就建籍了(学籍)。但是2019年你挂科太多,那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了。这种情况,你的学籍还在学校,但学历肯定是没有的。
更多的时候学籍和学历是统一体。
比如学校有一种惩罚叫“开除学籍”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及时课也上了,试也考了,成绩也过关了,但还拿不到毕业证,没有毕业证,也就是没有学历证明了。
现实世界中,用人单位只看学历,不看学籍。
如果有学籍,但还没学历,你只需要到给你学籍的学校继续读完校方规定的科目并达到合格要求,就可以得到学历了。
可以写学龄前儿童
新生儿户口本上也有学历这一栏,由于是新生儿,并没有参加过任何的学习过程,所以我们通常会写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也是对于刚出生婴儿的一种尊称,在户口本上都会以这样的规范形式出现。当然,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学历也开始发生相应的变化
不能,为什么呢,户口本上的学历只是在你落户或迁户口的当时的情况,你有可能以后会取得更高的学历,这时候如果户口没有变动一般学历是不会变动的。比如新生儿出生落户他的学历一栏是学龄前儿童,上大学迁户口的时候学历有可能是初中,等大学毕业后再落户的时候才会改为大学本科或专科等,基本上要求学历证明的都会要求提供毕业证为准。
不能,有很多人的户口本上的学历、身高、血型都和实际不符。户口本上所记载的,有的是当年录入时的情况,有的是半路普查时录入进去的,也有的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随意录入进去的,记载的都是当年的情况。到现在我们大部分都不在户籍所在地了,普查时也无法了解到我们现在的状况,所以造成户口本上记载的信息不准,不符合实际。
在这里我也希望大家在以后的户口普查中,都能积极的配合工作人员,把信息登记准确,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对我们公民的现状的了解,还有制定一些政策的准确,也有利于我们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减少一些麻烦和误会,这也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户口本可以更改学历
可持经国家教育部门出具、可证明学历的材料(如毕业证书)、户口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拓展资料
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知识经济时代继续教育又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主要途径和基本手段,着重点是开发人才的潜在能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近些年来继续教育的时间来看,继续教育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重视与参与,继续教育的概念在不断深化和拓展。
1、学历证明是以毕业证书为准的,若无特殊需要是没有必要更改的。
2、户口本是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本是证明本辖区常住居民自然状况一种户籍登记。户口本重点是户籍登记,登记的学历是填写的当时登记时的学历,学历证明应以毕业证书为准,在现实使用中并不以此为准。若如确需更改,可携带现有学历证明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3、办理学历更改需携带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核实后当场即可办理。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更改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的:应由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证明(户主办理的,还应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学历证明是以毕业证书为准的,若无特殊需要是没有必要更改的。
2、户口本是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本是证明本辖区常住居民自然状况一种户籍登记。户口本重点是户籍登记,登记的学历是填写的当时登记时的学历,学历证明应以毕业证书为准,在现实使用中并不以此为准。若如确需更改,可携带现有学历证明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3、办理学历更改需携带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核实后当场即可办理。
该项是不影响户口本的使用的:
1、户口本上的身高、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只是参考的作用,不会自动更新;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更新户口本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