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1、出国办理护照;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单位入职需要;
3、其他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
长春市无犯罪记录证明用途一览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
4、据无犯罪证明办理情况而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 2.一般情况需提供: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3.一般情况需提供: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4.一般情况需提供: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