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小学,中学,高中的证明,证明你曾在某一时段内为该校的学生。
一般如果只是学籍证明而不是成绩证明的话就不需要成绩。去所在学校教导处盖章,如果是办签证的话,需要拿去你所在的城市的公证处证明。
学籍证明:表示你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或毕业的一种法律文书。
在学籍所在学校或主管该校的教育局开学籍证明,在教育局开的话要准备学校在校证明。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不需要的
1、学历证明是以业证书为准的,若无特殊需要是没有必要更改的。
2、户ロ本是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本是证明本辖区常住居民自然状况一种户籍登记。户口本重点是户籍登记,登记的学历是填写的当时登记时的学历,学历证明应以毕业证书为准,在现实使用中并不以此为准。若如确需更改,可携带现有学历证明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学籍证明:表示你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或毕业的一种法律文书。
在学籍所在学校或主管该校的教育局开学籍证明,在教育局开的话要准备学校在校证明。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扩展资料: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小学转学需要手续及条件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5、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一、转入手续
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二、转出手续
学生因户口迁出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本县市区转学,小学转学籍需要个人身份证,接纳学校出具的接纳证明,转学籍申请表,转学籍原因(在申请表上有相关内容),教育局盖章,出具意见,转出学校意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外县市区转学籍还需要转出和转入教育局都出具证明填写同意的意见。
不能,为什么呢,户口本上的学历只是在你落户或迁户口的当时的情况,你有可能以后会取得更高的学历,这时候如果户口没有变动一般学历是不会变动的。比如新生儿出生落户他的学历一栏是学龄前儿童,上大学迁户口的时候学历有可能是初中,等大学毕业后再落户的时候才会改为大学本科或专科等,基本上要求学历证明的都会要求提供毕业证为准。
不能,有很多人的户口本上的学历、身高、血型都和实际不符。户口本上所记载的,有的是当年录入时的情况,有的是半路普查时录入进去的,也有的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随意录入进去的,记载的都是当年的情况。到现在我们大部分都不在户籍所在地了,普查时也无法了解到我们现在的状况,所以造成户口本上记载的信息不准,不符合实际。
在这里我也希望大家在以后的户口普查中,都能积极的配合工作人员,把信息登记准确,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对我们公民的现状的了解,还有制定一些政策的准确,也有利于我们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减少一些麻烦和误会,这也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学籍证明:表示你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或毕业的一种法律文书。
在学籍所在学校或主管该校的教育局开学籍证明,在教育局开的话要准备学校在校证明。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去学校的教务处找领导开一个学籍证明。 看需要这个证明的单位的要求,有的学校开的就承认了,就到学校教务处开,要加盖学校公章,有的要教育局开才承认,就到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去开,并加盖学籍专用章。 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生”身份并且在教育部具有学籍登记的证明。一般在就读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或教务处等部门可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