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方法:
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注册, 注册后1个月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登记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供教育组的老师盖章)。
2,一个月后可办理证明,需提交以上材料。
在大使馆可办理此证明:不同的区域在不同使馆办理。对于自己的学校属于哪个管,在网上进行留学生报到登记的过程中会有提示。
如果办理时毕业证还没下来,用学校提供的“考试全pass&论文交了”的证明就可以。
如果材料寄出,但证明还没办下来就回国了,可要求教育组把证明寄回国内地址。只要在寄材料时,一同寄去贴好邮票,填好地址,收信人姓名信封。(但一定要保证材料都全了,不然都找不到人补材料,肯定办不下来了。)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肄业是肯定不可以的,不过也还是有办法解决的所谓留学生学历认证是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归国留学生提出的申请,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办法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办法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以及为未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未获认证通知单。
这个情况你递交学历认证的时候就要提供转学分的证明了,比如说成绩单,或者学校开的证明。如果学历认证通过了,你又还没有到48岁,落户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1.《学历认证书》(有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对毕业证的认证);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深圳市对于留学人员身份的证明);
3.个人档案(需确认档案在何处,国内高中以下学历需要进行建档);
4.身份证及户口本;
5.现实表现证明(需在深缴纳社保单位盖公章,如果无工作单位,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章,或街道办);
6.2寸彩色照片;
7.如果结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结婚证明;深圳会比较难拿号,每天发放最多号的福田一天也只发100个号。基本上不去那里过夜是没有办法拿到号的,后期觉得太麻烦可以查查有间翻译叫信诚的。
需要的。
学历认证材料清单如下: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留学生回国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的证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确的入学和毕业时间。
4.单程回国机票。
5.留学生登记表。
6.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