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补办。

1、按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2、《学历证明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5、只能申请开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不能补
毕业证丢失了是不可以补办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书不可补办,只有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因此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毕业证书。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填写补办申请表后到学工部、财务处、档案馆核实并签字盖章,一般15天后即可获得补发的毕业证明书。具体操作如下: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
丢失人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填写相关情况;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将上述材料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进行补办毕业证明书。
1.
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2.
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
3.
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
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按照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