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编号是个人的身份证号码。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标识。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颁发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民办发〔1993〕1号)规定,个人保险编号采用10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2位代表镇和县办企事业单位,3~5位代表行政村和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其中000代表县办企事业单位,001~099代表行政村,101~999代表乡镇办企事业单位;6~7位代表个人出生的年份,与个人身份证号码中的7~8位相同,8~10位代表同一年出生的人的保险序号。
养老保险编号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自2010年元月1日起,新退休人员的退休证编号即在个人身份证前冠以年份后两位数。退休证编号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负责档案托管的机构填写,退休审批单位复核验印。
二、2010年元月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证,其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变更。
三、2010年元月1日前未办理退休证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按新的编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