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查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查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查询软件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
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可以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申请补发证书。申请补发证书之前需要先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查询”。取得查询结果后,再申请补发证书。 查询、申请的材料可以同时提交至窗口(也可以邮寄,不过邮寄的材料受理的很慢)。版权中心现不收取任何官费。
当然是有了相关软件之后,进行登记:流程上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需到我中心网站填报) (1)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4)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注释: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查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查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