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户籍证明怎么规定的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市民在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比如办理结婚登记、银行业务、养老保险、公证、抵押、购房、就学等事项时,需要证明身份的,只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了。如果户籍确有特殊需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证中心,由工作人员复印后加盖公章,但不出具户籍证明。
二、开户籍证明在哪里开
1、办理地点:户籍证明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所需手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集体户口也可以有自己的户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制作,只需要工本费就可以了。
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签于部分省已启动户籍改革,已不在提供集体户首页,取而代之的是更新集体户个人页格式,相较于其他地方的户籍个人页,信息更完整,载明了集体户户主姓名,以及与户主的关系,完全可以取代传统的户籍页所载信息内容。
从天津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时,领取个人户口页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向工作人员提供你的房产证和个人身份证,然后就可以直接进行办理。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市民服务部门进行办理,具体的流程可以咨询市民热线。
1.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就是一张纸,主要针对集体户口,说明该集体户口的户主是谁。如果是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死亡证明的开具,有下面四种情况: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需注意的是:人去世后不会自动注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是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因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我就是经常开死亡证明的,当然,我说的是天津的情况,其他地方的规定不知道。
1,人在医院死亡,医院可以开具死亡证明。
2,居民在家里死亡,可以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死亡证明。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一是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二是辖区居委会证明,就是可以证明人是在本居委会辖区内死亡。第三,办理死亡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以上三条是金标准,缺一不可。全部必须是原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复印存档。
最好有医院、120留下的就医信息,比如拉了直线的心电图纸。门诊病历等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是一式三联的死亡证明,最下面有一行小字,就是规定,由死者家属、殡仪馆、派出所各执一份。必须填写完整、最好不要涂改(如果涂改,必须签字盖章)。最后加盖公章。
医生还要仔细询问死者的情况。包括有没有吸烟,有没有慢性病,死亡的原因、症状、治疗等等。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由情况提供(经办人)签字画押。
3,如果材料不齐,必须回去拿。绝大多数人外出,不可能准备死亡。如果意外死亡,身份证好说,大多数人户口本不会随身携带。怎么办呢?110、120伺候,尸体保存,冷冻。由家属回原籍拿,或者通知家属,送来。
4,很明显,死者家属往往急火攻心。暴躁、慌忙是可以想见的。因此家属进来,大呼小叫的,我们赶快放下手头工作,不过稍加怠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死亡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纯粹是政治任务。
一般,我都会吩咐一句,如果到派出所销户,银行的钱就很难取出,因此在此以前,马上到银行查询,取钱。钱,是死者以及家属的核心隐私,之所以善意提醒,一是确实家属应该这样处理,二是舒缓家属的情绪,改变紧张气氛。
5,开具死亡证明以后,医生还要网上申报。就是公共大疫情网。这是我一个60岁的老头最怵头的。每一个死者,首先生成一个代码。阿弥陀佛,每个人有一个身份证号码,死了,有一个死亡人员编码,也算没有白活。
所有这些手续,需要2个小时以上。家属可能不知道,医生也是需要负担法律责任的。
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居委会或者公司开具的证明(介绍信)。代办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电话问一下辖区派出所吧。所以平时还是应该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需要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科的同意迁入证明,迁出地公安机关的迁移证明,本人要带户口薄或者户籍页,身份证亲自去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到迁出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
如果是被大学录取的新生,则直接带录取通知书就可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
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证明因为什么原因准予迁入)
再到迁出地行政村(或者社区)开个户口迁出证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管辖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
带上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