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遗失毕业证书后须补具毕业证明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申请。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与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填发,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三、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明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
四、毕业证明书,现在也可以享受旅游景点和火车的优惠。
五、毕业证区别于学位证。
当事人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学历是指曾在哪个学校毕业或肄业的经历。学历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在学校学习的经历和毕业或肄业的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学历公证包括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明、结业证书、在校学习证明等。 当事人办理学历、学位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学历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其档案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经历证明。
2.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应由所学习的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或补发的学历证书。证明中应写明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毕业、肄业、结业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颁发证书的编号。
4.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至4张(根据使用国的不同)。 办理学历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如需办理在校学习证明,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现为几年级几班在读学生。证明左下角需粘贴2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学校钢印骑缝章。右下角需写明学校名称、出具时间、加盖学校公章。 2.办理高中学历证明,另需提供高中会考证书原件。 成绩单公证 当事人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提供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护照、注销户口证明)及其档案保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经历证明。 2.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在读证明原件。 3.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大学学历以上学习成绩公证,需对某专业专用名词提供译文。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准备好资料,一并递交到公证处公证,公证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需要去市教育局盖章,证明格式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 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有市教育局的公章。
方法/步骤分步阅读
1、首先,下载打开学信网APP。
2、进入学信网APP后,点击“账号登录”。
3、登录成功后,点击“学籍查询”。
4、进入“学籍查询”页面,点击“高等教育信息”。
5、进入“高等教育信息”,点击“学历信息”。
6、进入“高等教育信息”,即可查看到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