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濒危物种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 申请报告(书面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申请,写明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物种、数量、来源、用途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凡申办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表。表内相关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材料需打印)。
3、 进出口合同或协议。
4、 来源证明。 申请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产地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本省的应提交产地市、县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 申请进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提交对方(出口国)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再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或其它能够表明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再出)口的证明材料。 按规定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财产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提交购物发票。
5、 海关证明材料。
6、 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材料。 审核程序 1、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并带上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省保护办受理处,审查材料齐全后,开立回执。 2、 省保护办主办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办负责人复核,经局分管局长审核后发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请示》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批准。 3、 申请者凭回执领取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的批件到批件指定的办事处核发允许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证明书。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作出同意的,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审批;作出不同意的,由省保护办书面答复。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须提交的材料有:1、林权登记申请表(市林业局提供)。2、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3、个人身份证明。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6、林地所有权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镇)。
二、林业局对当事人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告诉当事人理由。
三、林业局组织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对当事人的申报材料实施现场核查、勘验并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公告30天。
四、符合条件的受理并进行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法定时限: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不含公告期),公告期30天。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林地权权属证明材料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我假设你如果是在农村的话,帮你办理林权证的部门为乡镇级别的林业工作站,需要你提供当地村委会的证明文件,然后由乡林业工作站盖章后,要快的话亲自到县林业部门去办理,其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领取一套申请表,并将所有的项目填写完整,交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
2、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理,需要补充的材料会另行通知;
3、如果材料完整,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会决定能否办理林权证;
4、办理时间一般为3个月,加盖政府公章即表示办理完成。
引种证明是一种针对进口物种进行检疫和鉴定的证明文件,通常由国家相关机构向进口企业或机构开具。如果您是个人并需要进口某些特定的物种,您需要咨询您所处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政府部门,以确定是否需要引种证明以及如何申请该证明文件。
在大多数情况下,引种证明只会被授予给具有合法资格或授权的企业或政府机构,而不是个人。所以,您需要了解您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
不能开给个人。
因为引种证明是由农业局或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持有人需要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条件,个人无法给自己开具引种证明。
此外,引种证明是需要在相关单位或地方政府审批和备案的,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才能获得,因此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流程。
其实你的题目就已经把事情说清了,按你的想法写出来就可以。我不知道你提出这个问题出于什么考虑。因为一般来说,申请采伐的人一定会更焦急的等待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下发,而且申请采伐者会留下联系信息的。我感觉你说的“林业部门证明砍伐证”的这个说法很不专业,所以你这个问题回答起来难度很大。而且,你说的要求某某来领,感觉不象是林业人在讲这个问题,尝试做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