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证明不是毕业证。
学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籍证明不是毕业证书。它们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学籍证明是学生从开始入学以来一直到学生所有学业结束为止的证明,贯穿一个人所有求学阶段。现在学生的学籍已经全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毕业证书是学生完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求学阶段,经考试合格允许毕业以后获得的证书。例如:学毕业证、初中毕业证等等。
需要去市教育局盖章,证明格式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 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有市教育局的公章。
你打开学信网,点击本人查询,点击登录,登陆你的账号,或者直接用你的毕业证号码查询就可以了,打开以后就有你的信息。大专以上可以在学信网查询。中专一下查不到。
我觉得,这个没有必要去查,如果你查自己的,就为了看一下,用不着的。查别人的,犯法,不要去查。
一、登录“学信网”官网,进入此页面(学信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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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击“在线验证报告”,如果申请过则点击“查看”,如果未申请点击“申请”
五、操作完步骤四,打开新页面会看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籍证明:表示你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或毕业的一种法律文书。
在学籍所在学校或主管该校的教育局开学籍证明,在教育局开的话要准备学校在校证明。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扩展资料: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