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伤者张茜自行承担60%的责任,男同学孟华承担20%的责任,两位室友各自承担5%,学校承担10%的责任。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胡美美想说:一个荒唐的决定,闹出一地鸡毛;一纸法院判决,看穿多少世间冷暖。面对为了约会被摔成七级伤残的女友,爱情哪去了,男同学为何连20%的责任都不愿意承担?只是好心帮忙,为何被告上被告席,曾经的友情哪去了?
最冤枉的还是学校,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实在找不出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有何过错?学校是有能力让男、女生之间不恋爱,还是有能力不让学生做出如此荒唐的决定,还是不应该在宿舍开窗户。这种只问关联,不问过错的归责方式,冤枉了多少人,又让多少人学会了讹诈?着实让人理解。
最后,胡美美想提醒的是:1、莫为爱疯狂,值得疯狂的爱都在电视剧里,现实生活中并不多;2、莫因友情冒险,事实证明很多友情经不住考验;3、莫一出事就追着学校不放,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不是负责安全保障的。
自己摔成七级伤残了,可室友学校都得赔钱
一、案件详情
二、法院判决进展
案件详情
月黑风高,楼下宿舍大门紧锁,为了梦想中的他,她腰上绑着床单,室友用被单作绳索神助攻,不料床单散开,她从空中摔下,爱情没有输给时间,输给了牛顿的万有引力……
2015 年 6 月 6 日凌晨的一次电话邀约,那年她 17 岁。为深夜赴约见男同学,她在舍友的完美“配合”下,终于摔成了七级伤残。
入院治疗共 49 天,花费 87964.35 元,航院支付 40000 元。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为:张茜摔伤后致多发性脑挫裂伤并出血,评定为七级伤残。
这钱怎么能自己出,拉上室友和学校……
法院判决进展
法院一审认定自身担责 60%
她自身承担 60% 的责任,学校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那个他承担 20% 的赔偿责任,两位“帮助”的室友各自承担 5% 的赔偿责任。
法院这样判是因为:一、学校深夜没有人员巡逻,也没有老师值班,未能及时发现救治,厌恶治病时机。二、“那个他”因为违反学校纪律,在深夜强行call她出来谈事情本身就具备违法性,应当承担责任。三、室友明知这样做危险且深夜违反纪律,不加制止,反而帮助,理应承担责任(这就跟别人要求你杀他,你还真把给杀了,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一个道理)
一审法院审判却被撤销
3 月 19 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显示,她不服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2017)湘 0802 民初 2757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张家界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未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向陈某及其父亲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致使两当事人未能参加诉讼,程序违法。裁定撤销该判决,发回永定区法院重审。
但就算是程序违法,一审审判的审判结果也具备参考性。
但是,这个跟学校有什么关系啊……我认为学校深夜也没有料到这样的事,因为这种事情具有偶然性,值班老师和巡逻人员也不可能恰好巡逻到此地,实际上具备耦合性,况且,明知可以报警或者拨打求救电话或者拨打老师手机,却没有,只能说,可能是怪学校晚上锁门不让她从正门出去吧……
谢谢邀请。观点:如果不是发生意外,可能这件青春岁月里的荒唐事也不会引起如此多的讨论,其实笔者认为任何一方可能都没有错,如果硬要归责的话,只能说当初如果床单能够捆紧一点也许就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
一、简文:
二、该案中的各自责任分析
原审法院认为,陈某明知学校宿舍门已关,深夜打电话邀约原告到宿舍楼下,见张茜采用危险方式下楼而未及时制止,张茜受伤后也未及时救治;赵某、罗某明知张茜采用危险方式从二楼降落至一楼,不加劝阻,反而帮助张茜实施;航院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三方均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酌定张茜自身承担60%的责任,航院承担10%的赔偿责任,陈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赵某与罗某各自承担5%的赔偿责任。
虽然该案判决最终被撤销,但是是因为程序问题而不是实体问题,故而可能发回重审后改判的可能性仍然不大。
笔者认为:
1、首先对航院来说,笔者认为该案当中航院唯一的过错就在于,宿舍没有人值班,导致张茜即使从楼上跌下之后,因为无人值班导致医疗延迟;但对于事前张茜跌落楼下的过程不负有任何过错。学校有自身的作息规定,作为学生本应遵守校规,但是三人决定冒险的行为,从客观上来说学校也是难以发现的,所以对该部分学校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故而免责,仅仅对事发后无人值班导致救援延迟承担部分责任;
2、张茜自身作为大学生,完全行为能力人,其明知学校的作息规定,仍然选择索降方式下楼,其实本质上是一种自陷风险的行为,其作为成年人因为自陷风险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应当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无疑;
3、陈某作为同校学生,明知学校作息规定以及女方宿舍已经关门的情况下,仍然违反规定邀约张茜,导致悲剧发生,虽然其对整个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很弱,但是其作为要约人在违反规定的时间邀约才是本案悲剧发生的源头,应当对这部分过错承担责任;
4、张茜两个同学,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晓索降方式的危险性,在张茜未能充分意识到风险情况下,两人作为索降一方,应当注意到床单是否牢靠,是否安全,但是因为未尽到安全审慎的义务,导致张茜摔落,也存在过错。
故而笔者个人认为:航院5%,张茜80%,陈某5%,赵某和罗某各5%。
本想从二楼宿舍空降地面,夜会情哥哥,可惜“地心引力”却与其开了一个玩笑,让其从半空中掉了下来,成为七级伤残少女,生命直到此时才露出了残酷的青春底色。
事情经过
事发地位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7岁的女生张茜和男友孟华都是该校学生。
2015年6月6日凌晨1时许,在宿舍查房完毕之后,孟华打电话给张茜,表达相思之情,要求张茜外出,有话“面谈”。虽然正在热恋之中,可张茜的智商并没有降为零,虽然宿舍楼门已关,但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起了莎剧《罗密欧与茱丽叶》里的桥段。于是在两位热心“红娘”的帮助下,张茜用床单系成绳,捆在腰上,准备当一回空降兵,去解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情郎。只可惜,情郎没救成,自己却进了医院。
恋爱无罪
“青春的少年哪个不多情,妙龄的少女哪个不怀春。”张茜也不例外,由于面容姣好,刚走进大学校园的她,就被“青春撞了一下腰”,认识了孟华,并谈起了恋爱。真可谓郎有容、女有貌,走在校园之中,回头率超高,一时之间,羡煞旁人!
如果事情一直按照童话里的剧情发展下去,那该多好!可“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张茜不是公主,孟华也不是王子。为了高额医药费,双方最终还是反目,走上了法庭!
各自责任
1、张茜:明知学校晚间禁止外出,大门上锁,但为了爱情,其甘愿“赴汤蹈火”,采取极其危险的方式下楼,作为一个有着正常心智的大学生,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2、孟华:违反学校纪律,深更半夜,打电话约张茜出来"谈事情",其“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其而死”,应承担间接责任
3、室友:凌晨时分,别人谈恋爱不睡觉,你们凑什么热闹?明知这种方式危险,还推波助澜,出了事,你们就得担责,教训深刻啊!
上述几个人承担责任,笔者觉得没有问题,法院一审是这样分配责任的,张茜承担60%,孟华承担20%,两位室友各自承担5%,学校承担10%的责任。
对于学校的责任,法院是这么表述的:学校深夜没有人员巡逻,也没有老师值班,未能及时发现救治,延误治病时机。
笔者以为,学校承担的是道义上的责任,其对学生作了要求,也把宿舍大门锁上了,做得已经够好了。难不成还要把阳台封起来,窗户也锁起来,然后再安排几个人在各个宿舍楼下,防止有人跳楼?这样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因为程序有瑕疵,一审判决已被撤销!此案留下的教训值得深思:恋爱中的女生,如果自己不爱惜自己,那样最终别人也不会爱你的!
三个女倒霉蛋碰到一个男小混蛋,一个17岁女学生就是因为一个男同学半夜约她出去玩,宿舍门己锁,但锁不住女孩子的春心,终于急中生智,在同宿舍的两女学生帮忙下,从二楼用床单打结,望下滑,
谁知倒霉的事就让她给遇上了,可能是急着和男同学见面,在床单还没系牢固,就急不可耐的対下滑,滑到一半打结的结头脱落,把这个急着去约会的女孩子摔成七级伤残。
住院49天,花费8万多,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现在无论什么原因,该女生家长觉得这笔钱不该自己出,首先把学校告上法院,学校说我们有严格的作息时间,在晚上某某点就把学生宿舍大门锁死了,又有谁能想的起来一个17岁的女孩子为了爱情,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约会呢!接着又把同宿舍的两名女生告上法院,理由是,明知道有危险,你们不但不阻拦,还协助她下楼,要成担一定的责任。接着又把约她岀去的男生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明知道晚上住校的学生超过一定的时间是出不了学校大门的。你还约她半夜出去。法院判决如下:自己承担百分之六十,约会的男孩子承担百分之二十,学校承担百分之十,两个好心帮忙的室友各承担百分之五,一个只有17岁的女生,本应该好好用功读书,为了所谓的爱情,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世上可能再也没有比爱情更伟大的事情让你甘冒如此大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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