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明原件,是证明你完成了,学制系统内学业而颁发的文凭。
一.学历证明就是指对持有毕业证人的学历认同的一种认证结果,以此来代表该人已经达到了认证的学历水平。学历证明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
二.学历证明原件一般是指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两者都是证明个人学历、文化程度的纸质书面材料。但是也有很大不同。毕业证原件是指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受国家承认认可(或者本校承认),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公文书面证明。
毕业证明只是在原毕业证文书遗失后由毕业院校方提供的说明材料,不具备长期效能,仅作为单一事项需要文化学历证明时使用。
xxx,xxx,男,学号xxxx,xxx院西语系英语专业20xx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已经通过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20xx年7月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xxx学校,日期xx年xx月xx日
大学学籍证明开具办法:
去办理学籍证明时,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向学校教务部门递交申请。
学校教务部门依据学籍证明有固定格式,将在校学习时学籍卡片和成绩单的存档,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再配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这样学籍证明就开好了。
1、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2、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生”身份并且在教育部具有学籍登记的证明。
3、适用范畴学籍证明包括了在校证明、复学证明、休学证明、保留学籍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4、办理对象学籍证明(除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的办理仅针对于拥有我校学籍的在籍生,非在籍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证明。5、办理要求(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