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遗失毕业证书后须补具毕业证明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申请。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与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填发,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三、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明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
四、毕业证明书,现在也可以享受旅游景点和火车的优惠。
五、毕业证区别于学位证。
要去教育局拿档案,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然后前往教育局办公大楼,找到档案管理部门。在那里,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
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并进行审核。
一旦审核通过,你可以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有的话),然后等待一段时间,通常是几个工作日,以便他们准备好你的档案。
最后,你可以前往教育局领取你的档案。记得带上有效身份证明,以便确认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