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是个人在学校学习毕业的有效证件。十几年前的毕业证如果丢失了,现在来说不能够补办的。只能从档案局里面的存档复印件中再复印,然后由档案局盖章,证明了你的学历。因为很多有效证件是不予补办重新发证的。因此,如果丢失了证件,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20多年前的学历证的真伪要到毕业的学校去查原始档案。
我们毕业的那个年代是纸质的毕业证书,纸质的档案存放在当年毕业时候的教育局,如果有人需要查询我们毕业证书的真伪,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般的人或者单位不可以查询,只有特定的机构才有资格查询。
大学学籍证明开具办法:
去办理学籍证明时,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向学校教务部门递交申请。
学校教务部门依据学籍证明有固定格式,将在校学习时学籍卡片和成绩单的存档,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再配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这样学籍证明就开好了。
1、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2、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生”身份并且在教育部具有学籍登记的证明。
3、适用范畴学籍证明包括了在校证明、复学证明、休学证明、保留学籍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4、办理对象学籍证明(除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的办理仅针对于拥有我校学籍的在籍生,非在籍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证明。5、办理要求(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两者都是证明个人学历、文化程度的纸质书面材料。但是也有很大不同。毕业证原件是指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受国家承认认可(或者本校承认),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公文书面证明。
毕业证明只是在原毕业证文书遗失后由毕业院校方提供的说明材料,不具备长期效能,仅作为单一事项需要文化学历证明时使用。
首先由个人提交修改错误生日申请,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的教务处和学位办进行申请修改。 然后由学校核实后打报告给教育厅主管部门进行修改。
如果学校不接受申请人的修改,申请人可以致电当地教育厅,然后跟相关人员反映学校不接受本人修改,要求教育厅督促学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