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毕业证是唯一的,是不可以补办的。学历学位证明,应是教育部门开具,一般是省教育厅,所以你所说的学校开具的证明,我不知道能否用。
保险起见,找教育厅开具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是可以查询学历的。但办事机构给你办事时,是不会依据网上查询结果给你办的,因为网上查询的毕竟无法作为审核依据留存。可以去当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认证,开具学历认证报告。详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造假就算了,成本太高。
可以联系学校补开毕业证明,再与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确认补开毕业证明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要求能又有其他材料进行替代,如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信息等。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最高学历证明书是您最高学历的学位证或是毕业证或者学校、教育部门开的学历证明。
首先要看你是哪年的高中毕业生,以河北省为例,如果你是1994年以后的高中毕业生,应当有河北省会考考试成绩合格才有毕业证。也就是说,1994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应当在县文教局及其以上单位有你的会考成绩记录,这样就容易补办了。
1994年以前毕业的学生,学校和县文教局档案室都分别有学生的档案和毕业生名单,都应当长期保存。我所在学校编写了校志,上面有学生的名单,初中1917年的,高中1958年的毕业生名单都有,虽然经历了唐山大地震,但学生名单是没有丢失的。
校方丢失毕业生名单应当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作为学生可以与校方积极沟通,同时旁证也应当可以。如找当年自己的老师或同学,尤其是在这所学校工作的老师,为你出具证明学校应当予以承认。
当然,如果你是参加过会考考试,但因没有通过会考而没有毕业证,那就没有办法了。
这个要分以下的情况
一、自己户籍所在省份有会考。 在有会考的省份,如果学生拿到了高中毕业证说明学生的会考都顺利通过了。 那么,学生需要调档自己的会考记录就可以让学校开一个毕业证明。
二、自己户籍所在身份没有会考的话,比如像湖北省,那么在这样的省份拿到毕业证的话代表学生参加了高考, 高考也是可以查询记录的。
综上,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还是有补救办法的
不需要的
1、学历证明是以业证书为准的,若无特殊需要是没有必要更改的。
2、户ロ本是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本是证明本辖区常住居民自然状况一种户籍登记。户口本重点是户籍登记,登记的学历是填写的当时登记时的学历,学历证明应以毕业证书为准,在现实使用中并不以此为准。若如确需更改,可携带现有学历证明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需要去市教育局盖章,证明格式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 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有市教育局的公章。